2018 年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810 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决定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确定将 2018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机器人购置补贴安排给浙江锐奇鞋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技改项目。具体项目补助金额附后。松阳县经济商务局2018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计划补助项目表序号 专项资金切块资金总额(万元) 文件号 分配因素切块资金(万元) 拟补助项目拟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12018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1582 浙财企201810 号 机器人购置补贴 37浙江锐奇鞋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技改项目(购置前帮机和中后帮机)37项目审计投资额 207万,补助比例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