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滨湖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指导思想:2018年全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中心,以遏制涉危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严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准入关口,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事故易发多发作业环节风险管控,进一步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双控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以及提升员工安全技能、自动化控制水平和标准化建设能力,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有力保障我区安全生
2、产形势的稳定。一、强化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控1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8 32号)以及市安 监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严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口,组织对受委托的危化品生产、储存新改扩建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专家论证,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2严格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受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 产企业换领证 前,其主要负责 人必须通过市局安全知识
3、考核。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前,按照规定要求,组织专家或者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符合性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安全评价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评价报告与现场实际不符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上报办理许可证手续,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3根据市局制定出台我市危化品生产负面清单(“禁、限、控”目 录 ),及 时公布我区的危化品生 产负 面清单。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 督促企业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以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为重点,根据市局编制的企业安全生
4、产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相关企业对照并贯彻落实。2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6月底前,组织化工(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3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重点,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及时上报延期复审申请。同时,继续开展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质量审计,监督检查达标企业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建立三级达标企业的退出机制。4推动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反三违” 行动 ,并分别 按照化工(危化品)企 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5、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事故隐患的自查自纠,提高隐患的排查质量。指导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电子巡检系统的试点,以电子表格形式确定安全巡查线路、检查地点、检查内容,上传检查结果,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5推动危化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根据我市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内部风险分级,实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以红、橙、黄、蓝四色标示并公布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6推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在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岗位,全面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有效提升企业事故初始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7加大事前监督执法力度。按照无锡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
6、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检查标准,并通过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企业会诊式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以及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三、全面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结合“263”和“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 进2018年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1完善安全风险档案。进一步审核完善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修改、完善省局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危化品企业填报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风险档案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深化“智能化二道
7、门” 建设。督促企业严 格按照“智能化二道门” 建设 的要求, 进一步完善“ 二道门 ”的功能,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二道 门” 管理制度,有效 发挥“二道门”防范事故发生的作用。3配合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配合经信部门,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排查摸底,推进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4深化自动化改造。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个一律停止使用”的规定,开展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储存装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提升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企业自动化改造功能不完善和改造后不投用等突出问题,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5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完善我区危化品/烟花爆竹
8、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6严格关停、搬迁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关停、搬迁化工(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要求,确保关停、搬迁的安全。7加强动火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化工(危化品)企业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重点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化工(危化品)企业动火作业第三方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动火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四、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1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的宣贯,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9、)基本安全条件,梳理、汇总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并有序推进实施整改。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非” 高压态势 。对违法违规 的经营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改、上限罚款、暂扣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五、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1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强化溴素、一氧化二氮等新增品种和重点品种的管控,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做好源头流向管控。2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要求,按时通过“ 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综 合
10、管理信息系统” 填报年度报表。要通过培育示范企业,进一步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当地禁毒委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检查、联合管控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六、严肃查处涉危生产安全事故1吸取危化品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梳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危化品事故,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2进一步加强事故跟踪督导。凡危化品企业发生涉危火灾、爆炸和亡人事故的,一律按时上报市局,由市局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 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效果1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巡讲以及媒体等,加强对实施细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贯,及时公开曝光典型事故及违法违规案例,不断强化企业的法制意识以及全社会的安全意识。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团体以及专家队伍的专业技术优势,组织专家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安全知识巡讲、标准化创建,参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企业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涉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应急救援,参与相关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编制等工作,有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