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一季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为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644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 2019 年一季度双随机抽查计划。1、抽查时间2019 年 1 月-3 月底二、抽查对象、方式及比例1、抽查对象: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药品 GSP 现场认证为 主;2、抽查方式:飞行检查为主;3、抽查比例:检查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总数的 5%,检查药品批
2、发企业不少于 5 家;检查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少于总数的 5%的要求,检查零售连锁总部不少于 1 家;检查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数量不少于总数 20%,检查药品生产企业不少于 5 家,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不少于 3 家。三、抽查要求(一)工作要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批发企业GSP 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 GSP 认证现场检查评 定标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规定、环保规定进行。(二)工作程序:对所有日常监督、药品 GSP 认证进行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检查组一般由 2 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办理,或联合相关部门一同执法。把工作做实做细,达到现场检查有痕迹,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及时归档完善资料管理。药品安全监管处2019 年 1 月 8 日附件一: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审批表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审批表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标准抽查方式抽查人员抽查日期抽查情况抽查结论处室负责人审 核主管领导审 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