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寒 亭 区 2018 年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招 生 入 学 工 作 意 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8 5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 20188 号)以及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18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8 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 2018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规
2、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工作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免试入学,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任何学校不得组织笔试选拔学生,也不得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更不得擅自附加选拔条件,严禁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校外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2学校合理规模招生,坚持程序规范,把中小学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促进教育公平。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一)城区公办初中1.第六中学
3、:以益新街为界,益新街以北的城区、开元街道、寒亭街道片区。2.外国语学校:以益新街为界,益新街以南的城区、开元街道、寒亭街道片区。(二)城区公办小学1.实验小学:丰华路以西,友谊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运河街城区片(其中,镜湖小区、电力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划归二小片区)。2.实验小学文昌校区:海龙路以西,上港路(百汇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民主街(其中,东寺夹庄村划归开元街道寺夹庄小学片区)。3.实验二小:一是友谊路以西,海龙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禹王街;二是海龙路以西,上港路以东、南至民主街,北至禹王北街(北外环路),以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南营村、北营村
4、。4.河西学校:通亭街以北,以丰华路为界,至城东城区片(含前后中仉庄、河西村),全部归河西片区。5.外国语小学:友谊路以东,通亭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3东至寒亭街道片区。6.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友谊路以西、海龙路以东,通亭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片区。7.恒信明德学校(小学部公办学位):海龙路以西,北至通亭街,南到济青高速的三角区域。(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如下:序号 学校招生计划每班人数备注1 潍坊文昌中学 240 302 潍坊东辰育英中学 400 403潍坊市寒亭区恒信明德学校240 40小学一年级 2 个班初一 4 个班4 潍坊博海学校 200 405潍坊市寒亭区新阳光小学200 40(
5、四)各街道(开发区)学校实行属地招生管理,各街道(开发区)教管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位置和生源户口合理划片招生,街道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街道辖区生源。杨家埠开发区、原朱里初中招生片区小学毕业学生可自主选择到第六中学、外国语学校、朱里中心学校的一所初中就读。4四、招生条件及要求(一)年龄规定凡年满 6 周岁(2012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 私塾”“ 读经班”等培 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区教育局批准。(二)户口
6、(住址)规定寒亭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口与实际住址一致且房产主为父母一方。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三)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确保“ 应上尽上 ”。随迁人 员子女年满 6 周岁,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报名,居住地学校没有接收能力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就
7、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5报名时需提供:(1)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2)居住证(寒亭本区不需要);(3)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 年以上);(4)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1 年以上);(5)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支持学位充足,具备接收能力的学校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
8、保证书以及居住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等收据。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4.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并出具村委证明且经街道确认。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一) 公办学校招生6各公办中小学要首先确保片区内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时需审核:户口本、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各公办中小学完成持有片区内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时,在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
9、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招收,超过空余学位时实施摇号招收,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房产在片区内,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且具备随迁子女就学规定的条件。第二批次:房产在片区内,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第三批次:房产在片区内,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第四批次: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是具备随迁子女入学规定的条件。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 报名时间:7 月 5 日13 日进行网络预约报名; 报名登录地址链接: ,也可扫描二维码报名。77 月 15 日17 日进行现场
10、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各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区直公办学校入学材料由学校进行初审,然后报区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发入学电子凭证(不再印发入学通知书),切实实现义务教育招生“ 最多跑一次腿” 。各街道学校招生由街道教管办具体负责。区教育局将实行分批次的方式对各学校招生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民办学校招生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过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学生只能选报一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网络报名时间为 7 月 5 日6 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7 月 7 日9 日;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于 7 月 7 日9 日直接到所报学校进行网络报名并
11、现场确认。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 7 月 12 日实行电脑派位,7月 13 日上午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布招生结果,并于7 月 15 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8六、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随迁子女。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由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进一步加
12、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全面落实资助救助、 “教师妈妈( 爸爸)” 等关爱帮扶政策。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室,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救助政策,优先安排解决留守儿童食宿问题,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加大融合教育力度,对适龄残疾儿童进行科学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确需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智障、孤独症儿童,相应协调安排到朱里街道中心学校(特教班)或寒亭街道叶家庄子小学(特教班)就读。对不能入学的残
13、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9需入学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各招生学校统计汇总信息,并于 7 月 10 日前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根据汇总情况,统一安排时间鉴定。鉴定时,需由残疾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到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鉴定。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安排残疾儿童到相关学校就读。(四)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 10 号)精神,对我区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
14、“万人计划 ”专家、泰山 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 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小学生还需接种防疫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名。区教育局本着听取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优先接收。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按照潍坊市实 施细则 (潍政联20121 号)、 关于支持保障部队“打 胜 仗” 的决定 (潍发 201410 号)等有关 优待政策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七、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10完善协调机
15、制,指导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受理有关问题。要建立家长“最多跑一次” 制度,减轻家长负担,杜绝出现家长过早、过长时间排队、多次往返报名等现象。区教育局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梳理今年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强风险评估,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二)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广告备案管理与收费管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要到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收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摸底排查。对失学辍学儿童,学校要实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