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第 二 季 度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费 项 目实 施 情 况 公 告按照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参与式预算工作方案的通知(顺府办发2016 144 号)规定,现就 2018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经费项目实施情况通告如下:1、实施情况(1(完成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多元化的认证手段完成城乡居保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一是继续采用与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大数据比对及抽查认证的办法开展认证工作,让“信息多跑路” ,使“群众少跑腿”。二是以村(居)为单位印制认证对象公示名单,统一于 4 月 15 日
2、至 4 月 24 日在各村(居)进行公示。三是设置举报专线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对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加强基金防范风险的力度。截至 6 月 30 日,我区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应认证 10.01 万人,已办理认证 9.99 万人(含已办理待遇终止手续人员),196 人因丧失领取待遇资格或未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停发待遇。(二)继续做好待遇核发工作我局继续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层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城乡居保待遇的核定、划付工作。经统计,第二季度按时完成 1800 多宗待遇核定业务。我局继续加强内审内控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保业务自查自检和部门交叉互检工作,检查约 800 多份城乡居保待遇核定业务,暂未发现问题。二、项目执行进度截至 6 月 30 日,本项目累计支出 2.04 亿元。三、下阶段工作安排(一)继续做好城乡居保待遇的核发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做好城乡居保资格认证工作的总结和数据核查工作。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