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比较摘要: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育质量已成为各国高等教育改革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高等教育评估。法国高等教育评估主要由政府组织,与我国目前教育评估机制相似,因此对两国高等教育评估机制进行比较,将对我国完善评估机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质量评估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1-0178-02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育质量已成为各国高等教育改革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由内外两部分组成。外部质量保证体系由来已久。从英美法等国
2、的调查看,高等院校基本上都不同程度上接受政府监管,同时接受独立质量保证机构鉴定、评审或审查1。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最初只要求自评报告,在质量保障工作、质量保障组织方面不完善。20 世纪 90 年代,高等院校才建立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开展持续的质量保证工作。随着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必然会不断完善。一、法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特点是中央集权与大学自治结合,主要由中央政府管理2。法国高等教育评估主要由政府发挥主要作用,从事前管制到2事后评估,法国教育部与大学签订合同;同时高校非常重视教学质量的检测、评价和改进,可见,法国从内外评估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一)法国高等教育评估概述法国早
3、期高等教育评估主要由法国教育部督导员和专门机构对学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法国真正意义上的评估以国家评估委员会(CNE)的成立为开端。CNE 不仅调查高校的办学质量,而且对高校与教育部的合同(合同期为 4 年)完成情况进行评价。CNE 评价包括校级评价、同行委员会评审、国家评估委员会作出评估报告。校级评价包括对教育、研究和管理的评价。同行委员会评审包括:院校制度评估、全国范围内特定学科或学位评审和法国高等教育状况总体评估3。(二)法国高等教育评估特点法国为改变高等教育系统集权的特点,先后经历了四轮高等教育改革,这不仅使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还使高等教育评估呈现一些新特点。1.评估机构相对
4、独立。法国高等教育评估由国家评估委员会组织。国家评估委员会直接对总统负责,独立于总理和教育部及其他机构,经费由国家财政部支持,保证了评估的客观性、权威性。2.评估主体多元化。国家评估委员会成员由总统直接任命,其中 11位学术代表,另外 6 名来自政府机构。同行委员会成员大多来自学术界,1-2 名来自产业界,也有可能有一名外国专家。评估主体包括大学校长、教师、学生、高等教育行政和技术主管、学术界人士、产业界人士45。33.评估结果强调反馈。法国国家评估委员不断改进处理评估结果的方式。最初评估结果只是描述性的,后来注重过程评估和评估结果比较。评估报告草稿会呈现给被评机构负责人,征求其意见,校长有决
5、定性说明权。经过评估形成的最终结论和建议,必须反馈给被评学校。评估的最终结果将以全文或摘要形式公开6。4.评估后注重考察监督。国家评估委员会在报告发表后的 12 个或 18个月里与该教育机构的管理层进行一次会谈7,目的是考察评估对参评学校管理职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参评学校作了何种改进。二、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我国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探索,始于 1985 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90 年,国家教委又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正式启动8。(一)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概述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围绕评估展开,包括大学、学科、专业。内容有大学
6、排名、学院排名、专业排名、分类排名等。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针对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9。高等教育评估包括学校自评自建、专家组进校考察和评估整改。第一,教育部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第二,参评学校依据指标体系自评自建并完善;第三,教育部派专家组进校考察,作出考察评估结论,并给参评学校意见和建议,经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第四,参评学校根据专家组意见建议,拟定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我国教育评估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选优评估及学校内部评估等,发挥检察、评价、监督职能8。4(二)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特征1.评估主体是行政部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因此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我
7、国高等教育评估由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确定评估标准,制定评估指标。2.定性与定量结合。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从定性、定量两方面进行,既制定硬性指标,实施定量评估,又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运用定性评价。这样可以较客观地反映参评学校的硬件、软件情况。(三)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促进了参评高校自评、自建、自改,但评估中仍存在不少问题:1.部分高校参评目的不明确。有些高校为迎接评估,反复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迎评活动,单纯扩大硬件设施,却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2.评估主体存在单一化。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主要由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色彩较浓,缺乏社会力量参与。从国外经验看,中介机构对高校评估更
8、具客观性,对公众更具说服力。3.学校不重视内部保障。外部评估只起监督作用,还需要高校自身重视内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才能提高教学质量。但目前高校内部评估的作用未充分显现。4.忽视评估后期整改。不少高校仅重视评估结果,过后又恢复原状,并未达到促建、促改的目的。要真正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高校就必须重视评估后整改。5三、两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比较两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呈现的共同点:第一,政府在保障高等教育质量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评估目的都为了提高教育质量;第三,强调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结合;第四,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两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区别见表 1。可看出我国高等
9、教育评估主体单一,评估体系指标还不健全,评估的积极作用尚未充分显现。我国评估侧重于行政性奖惩评估。评估时区分优劣,评定等级,主要监督、检查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法国高等教育评估利用政府主导的多元评估主体,依据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对参评高校进行评估,并注重评估后期改进工作,它更侧重发展性激励评估,通过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来促进学校发展。四、法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启示法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以政府为主导,与我国相似,因此借鉴法国高等教育评估经验,将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完善发挥重要作用。1.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由于国情和体制原因,我国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必须采取以政府为主导,调动高校办学积极性来提高
10、高等教育质量的模式。我国政府、教育部及其他行政机关应转变职能,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转为宏观调控。2.保证评估机构独立性。要保证高等教育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就要保证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从世界范围看,高等教育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国家的评估机构都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因此,政府应培育相对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63.坚持评估主体多元化。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应建立主体广泛参与体系。应将高校教师、学生、企业、学术专家、社会团体等纳入评估主体范围,多角度、全方位评价。通过多方位、多视角开展评估工作,使高等教育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4.重视内部质量保障。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是保证高等教
11、育质量的基础。我国目前多数院校在高教评估中很少重视内部质量体系。应完善校、院、系三级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毕业生信息跟踪体系和反馈机制,建立评估管理信息平台。荷兰各大学普遍建立学员内部教育质量分析模式,其内容包括:学生注册质量、学生变动质量、毕业生质量、员工质量、教育机构质量、教育改革质量等10。5.强调评估结果的督导。高等教育评估是为了改进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评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因此需加强评估后期督导。评估后期的监督、整顿和改进将是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参考文献:1毕家驹.评述高等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的组织体系J.交通高教评估,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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