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颍东区农村公路增量资金项目施工(冉庙乡) 项目编号: FGGJ-GC2017-267 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小写) 5598052.11 元 (大写 ) 伍佰伍拾玖万捌仟零伍拾贰元壹角壹分 招标人: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 负责人 : 审核人 : 编制人 : 编制时间: 2017 年 6 月 日- 2 - 目 录 第 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46 第六章 图纸 . 49 第七章 技术规范 .
2、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1 第九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意见 . 76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7年 颍东区农村公路增量资金项目(冉庙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 2017 年颍东区农村公路增量资金项目(冉庙乡) 招标公告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2017 年颍东区农村公路增量资金项目(冉庙乡) 1.2 项目编号: FGGJ-GC2017-267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 发改中心基
3、础【 2017】 24号 1.5 招标人: 阜 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 1.6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和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阜阳市 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 : 颍东区冉庙乡 范围内道路,共计一个项目。总里程为 7.005 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20 公里 /小时,路基宽 5.0 米,路面宽 4.0 米,路面标准轴载 100KN。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 : 约 56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 : 合格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 五 年 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本项目公路工程业绩 (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单项合同金额 600 万及以上, 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及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注 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 近五年 至 少 承担 过一项 类似本项目公路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5、业绩 (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 五 年 ),单项合同金额600 万及以上, , 须提供施工合同 和 竣(交)工验收报告 , 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 4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 年 6 月 29 日起可在阜阳市 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费 每标段 500 元 ,售后不退。投
6、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 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 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开标 542 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htt
7、p:/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 联 系 人: 于淼 电 话: 0558-2571955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 颍州中路 416 号全顺大厦七楼 联 系 人: 张工、陈工 电 话: 0558-7131158 电子邮箱: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 地 址: 阜阳市交通局 联 系 人: 于淼 电 话: 0558-
8、25719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 颍州中路 416 号全顺大厦七楼 联 系 人:张工、陈工 电 话: 0558-7131158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2017 年颍东区农村公路增量资金项目(冉庙乡) 1.1.5 建设地点 阜阳市 颍东区 1.2.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1.3.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
9、标人资质要求: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 五 年 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本项目公路工程业绩 (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单项合同金额 600万及以上, 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 近五年 至 少 承担 过一项 类似本项目公路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 溯 五 年 ),
10、单项合同金额 600 万及以上 ,须提供施工合同 和 竣(交)工验收报告 , 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 1.4.2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阜政发【 2013】 54 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政办秘【 2013】- 6 - 68 号文件规定收取。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 2007】 86 号文件的 规定 收取。 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收取方式: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
11、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 在 阜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 集 中 招 投 标 ) 交 易 中 心( http:/) 上发布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 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
12、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 万 元; 账户名称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颍州支行 账 号: 2080 1010 2100 0425 368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 (电汇 )
13、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 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 . 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4、未按上述要求提- 7 - 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 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 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
15、形。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 载事项: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 3 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 2 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 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 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 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 ,限于参加“全国
16、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 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 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 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 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 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 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 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 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 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8、银行咨询电话: 0558-2390001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17、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且应分开编制装订。 - 8 - 3.7.5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商务标投标文件或 (项目名称) 技术标投标文件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9
18、时 00 分 (递交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8 时 00 分 至 9 时 00 分 )。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阜阳市阜王路 356 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 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 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开标 542 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各投标人检查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19、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开标现场。 授权委托书 及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 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为 1-3 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7.3.1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 现金 保函 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 10%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接收后五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0、,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 证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暂留履约保证金的 50%做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0 天后,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予以退还。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0.1.1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 5598052.11 元; - 9 - 10.1.2 投标报价上限 取招标控制价的 95%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否决其投标。 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 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计算机 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1、 10.3 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10.4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5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 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
22、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 缺陷责任期 二 年 2 平安工地建设:按照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关于开展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颍东交工字 201538 号文)执行。 3 中标后各 道路 须同时开工,均须具有独立施工设备及人员,因此增加的费用投标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招标人另提供与投标时
23、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四份 ,否则视为违约。 5 投标人标准化建设:按照阜阳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通知(路设计【 2013】 699 号文),可登陆阜阳市公路管理局网站 http:/ 下载。相关费用列入承包人驻地建设中。 7 投标人实验室建设:按照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皖交质监局 20126 号文)执行。 - 10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信 誉 要 求 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
24、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投标人可自我承诺,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 标段人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企业业绩要求 近 五 年至少承担过 1 项 类似本项目公路 工程业绩 (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 五 年 ) , 单项 合同金额600 万 及以上 , 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