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 实施细则制定依据和原则是什么?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 201710 号)。按照 “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 资金管理使用原 则,结合科技金融支持资金标准量化、审核为主的特点, 实施细则中将每条支持措施的支持对象、支持内容、支持条件、申
2、报材料等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使资金管理办法更具可操作性。二、 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是什么?实施细则旨在支持金融机构聚焦服务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根据科创企业特点和需求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三、 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包括哪些?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包括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四、 实施细则的支持内容包括哪些?实施细则的支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支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金融引领发展。通过房租补贴、支持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或平台建设、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支持企业获得金融业务资格等方式,优化新金融服务体系;2.完善产融结合的金融支撑体系。从绿色金融、天使创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并购重组、融资租赁等方面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3.深化科技信贷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间接和直接融资,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五、 实施细则中的重点产业具体指哪些产业?重点产业是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 年)中的“ 前沿信息产业、生物健康产业、智能制造和新材料产业、生态环境与新能源产业、现代交通产业、以及新兴服务业中的科技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