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维修服务区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我校自行车维修、修鞋、修锁、修钥匙等服务的规范运营,加强日常管理,更好地服务师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后勤保卫处商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维修服务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 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照并执行本规定中的所有条例,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四、管理人员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章管理。 五、 违反本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管理人员将依据学校、国家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六、使用规范: 在我校服务的维修服务商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所有条款,自觉
2、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1.服务商需指定专人负责其现场业务管理、安全管理、业务投诉处理等,接受管理人员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阻挠、辱骂、起哄、殴打管理人员,不得扰乱经营秩序。 2.文明使用租赁场地,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滋事 斗殴。 3.严禁在租赁划定区域外公共区域摆放任何物品包括设施、设备等。 4.商铺前的过道内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如有卸货等其他需要,人、车、货等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且需有人跟踪卸货。 5.不得使用大音量收音机、扩音器等音响设备。 6.自觉爱护服务区域内的门窗、垃圾桶等设施,经营场所内门、窗等设备设施如出现故障、破损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维修完好。
3、7.各服务商有义务保持其营业场所或摊位附近公共区域(营业场所前 2 米内,左右延伸 1 米内)的卫生整洁。 8.各商铺装修,内部布局,外部门头的设计和 改动以及水、电、网络等需要改造均需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实施。 9.各商铺如需对玻璃门、窗进行遮挡或在公共区域张贴广告宣传画、标识标志等,均须提前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并按规定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执行。 10.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 ,要在每日营业时间前清理完毕 ,做到地洁、墙净、货品、工具等各种物品摆放整齐;保证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没有其他物品存放在公共区域,若妨碍其他车辆、道路畅通及正常使用,一律清除,概不负责。 11.服务商需保障经营场地内,消防设施
4、、器材、电气设备、线路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设施、器材状态正常 ,发现 不正常情况及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12.各商铺的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遵章守法。 13.各服务商需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各渠道师生投诉,服务商受到投诉(包括服务态度,服务价格,行业标准等)后,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双方达成一致,则免于处理;如调解不成且投诉方投诉属实,服务商确系违规,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14.服务区域内不得出现打牌、下棋、睡觉、喝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15.各服务商应认真执行各项通知、规定,通报有关信息,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和会议等事宜。 16.不得 超出规定经营范围
5、(修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出租自行车、三轮车、配钥匙、开锁、换锁芯、衣物修补、换拉链、修鞋),私自增加经营项目。 17.收费价格必须明示,同类服务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格。 18.若服务商有自行车、三轮车等外租车辆业务的,需保证外租车辆使用安全。 七、考核体系: 为确保维修服务区台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造就良好的商业氛围,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规范管理、奖优罚劣,促进学校商户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特制定此考核评价方案。 商务管理办公室为每个服务商建立考核档案,各服务商每合同年度分数为100 分,分数每年度更新一次。每周商务管理办公室根据服务商定期检查、临时检查、投诉情况等打分,同时部分违规
6、行为参照维修服务区违规行为处罚标准表(附表)在年度总分中进行扣分,对于出现违规罚款情形的服务商按规定进行处理。 年度考核分数在 90 分以上(包含 90 分)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给与奖励;考核分数在 80 至 90 分(包含 80 分)无特殊情况,可推荐签署下一期协议;考核分数在 60 分至 80 分(包含 60 分)参加答辩评审,如通过答辩评审,则认为“综合成绩良好”,可推荐签署下一期协议,如未通过答辩评审,不再签署下一期协议;考核 分数在 60 分以下直接淘汰,不再签署下一期协议。 八、服务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具体条款由后勤保卫处商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保卫处商务管理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6 日 附表: 维修服务区违规行为处罚标准表 序号 违规行为 罚款标准(元) 扣分标准 百分制 (分) 1 服务态度差 50 500 1 10 2 工作人员不文明行为 100 500 1 5 3 房屋设施、设备等出现问题未及时维修 100 2 4 不按规定超范围或无序使用室外划定区域 200 2 5 租赁区域内私搭乱建、私自装修、更换门头等无序使用 100 2 6 在租赁区域外公共场地摆放物品、设施、设备等 100 2 7 服务区域内未经允许私自改造水或者电 200 2 8 未经允许 张贴、悬挂广
8、告宣传画、标志标示等 100 2 9 未经允许 遮挡玻璃门、窗 等 100 2 10 私自扩大或增加经营项目、品类等 200 3 11 使用大音量扩音设备 0 1 12 对投诉问题未妥当处理 100 2 13 单次日常检查成绩低于 80 分 0 2 14 单次安全检查成绩低于 80 分 0 2 15 下达整改通知后整改效果差 500 10 违反以下条款将立即清退 1 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 下达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 2 次不整改) 3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 4 出现安全事件或事故(消防安全、生产和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等)情节严重或造成一定损失(影响 ) 5 擅自将房屋(场地)转包或转租他人 6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改变项目范围、运营性质或房屋用途 7 未按时上交电费或其他费用,经催告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8 运营中存在欺诈行为或不诚信经营,情节严重或造成一定损失(影响) 9 辱骂侮辱师生、员工,或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 10 不能够满足师生需求,经整改师生意见仍较大 11 出现其他不当行为,在师生中反响恶劣或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