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公寓临时租赁审批及协议单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公寓租赁办法(试行) 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借住周期性教师公寓(清源环路 542 弄 8 号楼)的职工,在下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单号:申请人所属部门 联系方式是否为 2016 年 1 月 1 日后入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辅导员) (是或否)是否在上海市无名下房产(是或否) 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是或否)申请的理由:所属部门(系、院)审核(是否同意该申请人借住):部门(系、院)盖章: 部门(系、院)负责人签字:申请人将书面申请表交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后面的审核工作人事处审核(是否同意该申请人借住)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资产处审核(是否同意该申请人借住)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学院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工作小组审定主管院领导签字:申请人,你 通过周期性教师公寓的审核并公示,上海体育学院资产管理处与你签订租借协议,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叁年,租金为每月 元,其余条款按照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公寓租赁办法(试行) 执行。申请人签名: 资产管理处盖章: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