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类试题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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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满 洲 里 监 察 室 “1155”争 先 创 优 试 题 C一 、单 选 题 ,每 小 题 ( 1 )分 ,共 计 ( 20 )分1.党 章 规 定 ,党 员 必 须 切 实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勇 于 揭 露 和 纠 正 工 作 中 的 缺 点 、错 误 ,坚 决 。(B)A.同 消 极 现 象 作 斗 争B.同 消 极 腐 败 现 象 作 斗 争C.同 腐 败 现 象 作 斗 争D.同 不 良 现 象 作 斗 争2.党 章 规 定 ,党 员 必 须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向 群 众 宣 传 党 的 主 张 ,遇 事 同 群 众 商 量 ,及时 向 党 反

2、映 群 众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维 护 。(A)A.群 众 的 正 当 利 益B.群 众 的 全 部 利 益C.群 众 的 利 益D.群 众 的 所 有 利 益3.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规 定 规 定 ,领 导 班 子 对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党 风 廉 政建 设 负 。(A)A.全 面 领 导 责 任B.次 要 领 导 责 任C.主 要 领 导 责 任D.直 接 领 导 责 任4.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受 到 留 党 察 看 处 分 的 党 员 ,恢 复 党 员 权 利 后 二 年内 ,不 得 在 党 内 担 任 和

3、 向 党 外 组 织 推 荐 担 任 的 职 务 。(B)A.与 其 原 任 职 务 相 当 或 者 低 于 其 原 任 职 务B.与 其 原 任 职 务 相 当 或 者 高 于 其 原 任 职 务C.低 于 其 原 任 职 务D.视 情 况 而 定5.某 机 关 负 责 人 王 某 (党 员 )参 加 某 培 训 班 学 习 后 ,擅 自 去 其 他 地 方 旅 游 ,旅 游 及 房 间费 用 共 计 6000 元 ,王 某 采 取 虚 开 发 票 等 手 段 将 旅 游 费 用 报 销 据 为 己 有 。根 据 中 国 共 产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王 某 的 行 为 应 如 何 处

4、 理 :(D)A.王 某 的 行 为 属 于 公 款 旅 游 错 误B.王 某 的 行 为 违 反 了 财 经 纪 律C.王 某 的 行 为 构 成 非 法 占 有 错 误D.王 某 利 用 外 出 学 习 之 便 ,擅 自 旅 游 ,虚 开 发 票 将 旅 游 费 用 报 销 ,构 成 了 贪 污 错 误6.党 员 卢 某 因 贪 污 罪 于 2009 年 5 月 被 法 院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1 年 ,缓 刑 1 年 ,根 据 中 国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其 所 在 党 组 织 应 给 予 其 处 分 。(C)A.留 党 察 看 二 年B.撤 销 党 内 职 务- 2

5、 -C.开 除 党 籍D.党 内 严 重 警 告7.2010 年 9 月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黄 某 (已 婚 )在 一 次 公 务 活 动 中 结 识 了 某 宾 馆 女 服 务 员杜 某 ,两 人 相 互 留 下 联 系 方 式 。当 晚 ,黄 某 打 电 话 将 杜 某 约 到 某 宾 馆 房 间 内 ,两 人 发 生 两性 关 系 。之 后 ,两 人 先 后 在 杜 某 家 中 、宾 馆 房 间 内 多 次 发 生 两 性 关 系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依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黄 某 的 行 为 应 如 何 定 性 ? (C)A.嫖 娼B.包 养

6、 情 妇C.通 奸D.重 婚8.某 市 市 委 副 书 记 任 某 ,因 违 反 财 经 纪 律 受 到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纪 律 处 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其 内 不 得 在 党 内 提 升 职 务 和 向 党 外 组 织 推 荐 担 任 高 于 其 原 任职 务 的 党 外 职 务 。(A)A.一 年B.二 年C.三 年D.半 年9.某 水 利 局 局 长 李 某 接 受 老 领 导 江 某 (党 员 )请 托 ,将 机 关 拨 付 的 水 利 建 设 费 拨 付 给江 某 家 乡 某 县 ,一 年 后 该 县 县 长 派 人 送 给 江

7、某 进 口 按 摩 机 一 台 及 其 他 物 品 ,价 值 人 民 币5000 元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C)A.江 某 没 有 利 用 职 权 ,不 属 于 违 纪B.江 某 已 经 退 休 ,不 属 于 违 纪C.江 某 应 以 受 贿 论 处D 县 长 事 后 送 礼 品 的 行 为 是 表 示 感 谢 ,江 某 收 取 后 不 属 于 违 纪10.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被 问 责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申 诉 期间 ,问 责 决 定

8、。(D)A.停 止 执 行B.延 缓 执 行C.中 断 执 行D.不 停 止 执 行11.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受 到 问 责 ,同 时 需要 追 究 纪 律 责 任 的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A)A.党 纪 政 纪 处 分B.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处 理C.给 予 免 职 处 理D.诫 勉 谈 话12.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问 责 决 定 机 关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对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作 出 的 问 责 决 定

9、,应 当 ( )决 定 。(B)A.由 主 要 领 导- 3 -B.经 领 导 班 子 集 体 讨 论C.由 分 管 领 导D.经 上 级 领 导 机 关 研 究13.廉 政 准 则 规 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禁 止 利 用 职 权 和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不 准 利 用 知 悉 或 者 掌 握 的 ( )谋 取 利 益 。(A)A.内 幕 信 息B.公 告 信 息C.公 开 信 息D.财 经 信 息14.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若 干 规 定 适用 于 。(C)A

10、.党 员 干 部B.领 导 干 部C.国 家 工 作 人 员 中 的 共 产 党 员D.国 家 工 作 人 员15.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若 干 规 定 规定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利 益 ,由 出 资 ,“合 作 ”开 办 公 司 或 者 进 行 其他 “合 作 ”投 资 。(C)A.地 方 财 政B.第 三 人C.请 托 人D.受 托 人16.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11、在 公 务 活 动 中 接受 和 赠 送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的 通 知 规 定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凡 违 反 规 定 接 受 礼 金和 有 价 证 券 者 ,要 坚 决 追 究 ,根 据 ,给 予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A)A.数 额 多 少 和 情 节 轻 重B.收 受 时 间C.次 数 多 少D.收 受 理 由17.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国 内 公 务 活 动 中 不 得 赠 送 和 接 受 礼 品 的 规 定 规定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赠 送 礼 品 的 ,应 当

12、给 予 ;影 响 很 坏 的 ,应 当 给 予 警告 或 者 记 过 处 分 。(A)A.批 评 教 育B.诫 勉 谈 话C.组 织 处 理D.调 离 岗 位18.关 于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规 定 ,新 任 领 导 干 部 应 当 在 符 合 报 告 条件 后 内 按 照 本 规 定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C)A.10 日- 4 -B.15 日C.30 日D.6019.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在 期 间 不 得 晋 升 职 务 和 级 别 ,其 中 ,受 记 过 、记 大 过 、降

13、 级 、撤 职 处 分 的 ,不 得 晋 升 工 资 档 次 ;受 撤 职 处 分 的 ,应 当 按 照规 定 降 低 级 别 。(B)A.休 假B.受 处 分C.长 期 治 病D.停 职20.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同 时 有 两 种 以 上 需 要 给 予 处 分的 行 为 的 ,应 当 其 处 分 。(B)A.综 合 确 定B.分 别 确 定C.从 重 确 定D.合 并 确 定二 、多 选 题 ,每 小 题 2 分 ,共 计 30 分1.党 章 规 定 ,党 的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要 加 强 道 德 修 养 ,讲 党 性 、

14、重 品 行 、作 表 率 ,做 到 ,反 对 官 僚 主 义 ,反 对 任 何 滥 用 职 权 、谋 求 私 利 的 不 正 之 风 。(ABCD)A.自 重B.自 省C.自 警D.自 励2.党 委 主 要 领 导 要 带 头 认 真 履 行 第 一 责 任 人 职 责 ,以 上 率 下 ,作 出 示 范 。要 把 反 腐 倡廉 建 设 作 为 重 大 政 治 责 任 和 政 治 任 务 摆 在 更 加 突 出 的 位 置 抓 紧 抓 实 ,亲 自 反 腐 倡 廉 建 设重 要 工 作 。(ABC)A.部 署B.协 调C.过 问D.落 实3.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15、的 规 定 规 定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检 查 考 核 工 作可 以 与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干 部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检 查 工 作 等 结 合 进 行 ,也 可 以 组 织专 门 检 查 考 核 。(BD)A.验 收 考 核B.工 作 目 标 考 核C.项 目 考 核D.年 度 考 核4.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下 列 哪 些 情 形 可 以 依 照 规 定 从 重 或 者 加 重 处 分 :(ABCD)- 5 -A.强 迫 、唆 使 他 人 违 纪 违 法 的B.串 供 或 者 伪 造 、销 毁 、隐 匿

16、证 据 的C.阻 止 他 人 揭 发 检 举 、提 供 证 据 材 料 的D.包 庇 同 案 人 员 或 者 打 击 报 复 批 评 人 、检 举 人 、控 告 人 、证 人 及 其 他 人 员 的5.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ABC)A.某 县 委 书 记 赵 某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用 公 款 购 买 住 房 归 个 人 所 有 ,对 赵 某 应 按 贪污 处 理B.党 员 干 部 钱 某 在 经 济 往 来 中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收 受 回 扣 ,归 个 人 所 有 ,对 钱 某 按 受

17、贿处 理C.党 员 干 部 孙 某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接 受 礼 品 ,按 照 规 定 应 当 交 公 而 不 交 公 ,对 孙 某 按 贪污 处 理D.党 员 干 部 李 某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其 配 偶 收 受 对 方 财 物 ,无 论 李某 是 否 知 道 ,都 应 以 受 贿 追 究 李 某 的 责 任6.2008 年 9 月 ,某 县 检 察 院 副 检 察 长 侯 某 (党 员 )因 酒 后 驾 车 ,将 一 行 人 撞 至 重 伤 。2009 年 1 月 ,经 法 院 审 理 ,侯 某 被 免 予 刑 事 处 罚 。根 据 中

18、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下 列说 法 正 确 的 是 :(AD)A.相 关 部 门 应 给 予 侯 某 党 纪 处 分B.侯 某 已 被 法 院 免 予 刑 事 处 罚 ,故 不 必 再 受 到 党 纪 处 分C.免 予 处 罚 说 明 侯 某 的 行 为 不 违 反 刑 法D.侯 某 的 行 为 违 反 刑 法7.某 县 委 书 记 方 某 受 其 女 婿 刘 某 之 托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为 刘 某 的 同 学 夏 某 在 该 县 违 规开 发 矿 产 提 供 帮 助 。刘 某 在 方 某 不 知 情 的 情 况 下 ,收 受 夏 某 50 万 元 人 民 币

19、。根 据 中 国 共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BC)A.方 某 构 成 受 贿B.方 某 不 构 成 受 贿C.应 当 追 究 方 某 的 责 任D.不 应 当 追 究 方 某 的 责 任8.党 员 罗 某 为 某 市 某 区 政 协 主 席 ,某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经 理 刘 某 为 争 取 在 该 区 投 资 项目 上 的 支 持 ,将 市 场 价 每 平 方 米 8000 元 的 门 市 房 按 每 平 方 米 4000 元 卖 给 罗 某 。之 后 ,双方 签 订 了 该 门 市 房 的 购 房 合 同 。不 久 ,罗 某 将 该

20、门 市 房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出 售 获 利 。对 罗 某 的行 为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AD)A.罗 某 属 于 典 型 的 低 价 买 进 、高 价 卖 出 的 行 为 ,应 认 定 为 交 易 型 受 贿B.罗 某 的 行 为 是 从 事 营 利 性 活 动 ,违 反 了 廉 洁 自 律 规 定C.刘 某 主 动 提 出 将 门 市 房 低 价 卖 给 罗 某 ,不 是 罗 某 主 动 要 的 ,罗 某 不 应 该 承 担 责 任D.罗 某 的 受 贿 数 额 按 照 交 易 时 当 地 市 场 价 格 与 实 际 支 付 价 格 的 差 额 计 算9.党 员 领 导 干

21、部 秦 某 ,因 受 贿 错 误 受 到 留 党 察 看 二 年 处 分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在 留 党 察 看 处 分 期 间 ,秦 某 没 有 。(ABC)A.表 决 权B.选 举 权- 6 -C.被 选 举 权D.言 论 自 由 权10.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对 党 政 领 导干 部 实 行 问 责 。(ABCD)A.决 策 严 重 失 误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或 者 恶 劣 影 响 的B.对 群 体 性 、突 发 性 事 件 处 置 失 当

22、,导 致 事 态 恶 化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C.在 行 政 活 动 中 滥 用 职 权 ,强 令 、授 意 实 施 违 法 行 政 行 为 ,或 者 不 作 为 ,引 发 群 体 性事 件 或 者 其 他 重 大 事 件 的D.因 工 作 失 职 ,致 使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发 生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事 件 、案 件 ,或 者 在 较 短 时间 内 连 续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事 件 、案 件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或 者 恶 劣 影 响 的11.廉 政 准 则 规 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禁 止 利 用 职 权 和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谋 取 不

23、 正 当 利 益 。不 准 管 理 ( )和 服 务 对 象 以 及 其 他 与 行 使 职 权 有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财 物 。(ABC)A.索 取B.接 受C.以 借 为 名 占 用D.以 上 都 不 是12.廉 政 准 则 规 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禁 止 违 反 公 共 财 物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规 定 ,假 公 济 私 、化 公 为 私 。不 准 用 公 款 。(BC)A.参 与 单 位 组 织 的 健 身 活 动B.参 与 高 消 费 娱 乐 、健 身 活 动C.获 取 各 种 形 式 的 俱 乐 部 会 员 资 格D.以 上 都 不 是13.中

24、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若 干 规 定 规定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利 益 ,通 过 赌 博 方 式 收 受 请 托 人 财 物 。执 行中 主 要 应 当 结 合 以 下 因 素 区 分 上 述 行 为 与 赌 博 活 动 、娱 乐 活 动 的 界 限 。(ABCD)A.赌 博 的 背 景 、场 合 、时 间 、次 数B.赌 资 来 源C.其 他 赌 博 参 与 者 有 无 事 先 通 谋D.输 赢 钱 物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金 额 大 小14.中

25、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接受 和 赠 送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的 通 知 规 定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包 括 离 休 、退 休 干 部和 受 党 政 机 关 委 托 、聘 任 从 事 公 务 的 人 员 ),特 别 是 领 导 机 关 和 领 导 干 部 ,在 公 务 活 动 包 括中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和 变 相 形 式 接 受 礼 金 和 有 价 证 券 。(ABC)A礼 仪 庆 典B新 闻 发 布 会C经 济 活 动D以 上 都 不 是

26、15.关 于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规 定 ,下 列 哪 些 属 于 领 导 干 部 需 要 报 告的 本 人 婚 姻 变 化 和 配 偶 、子 女 移 居 国 (境 )外 、从 业 等 事 项 。(ABCD)- 7 -A.子 女 与 港 澳 以 及 台 湾 居 民 通 婚 的 情 况 ;子 女 与 外 国 人 、无 国 籍 人 通 婚 的 情 况B.本 人 因 私 出 国 (境 )的 情 况C.本 人 持 有 因 私 出 国 (境 )证 件 的 情 况D.配 偶 、子 女 被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情 况三 、判 断 题1.党 章

27、规 定 ,党 员 必 须 维 护 党 的 团 结 和 统 一 ,对 党 忠 诚 老 实 ,言 行 一 致 ,坚 决 反 对一 切 派 别 组 织 和 小 集 团 活 动 ,反 对 阳 奉 阴 违 的 两 面 派 行 为 和 一 切 阴 谋 诡 计 。(A)A.对B.错2.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规 定 规 定 ,实 施 责 任 追 究 不 因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岗位 或 者 职 务 的 变 动 而 免 予 追 究 。但 已 退 休 按 照 本 规 定 应 当 追 究 责 任 的 ,无 须 进 行 相 应 的责 任 追 究 。(B)A.对B.错正 确 答 案

28、 :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规 定 规 定 ,实 施 责 任 追 究 不 因 领 导 干部 工 作 岗 位 或 者 职 务 的 变 动 而 免 予 追 究 。已 退 休 但 按 照 本 规 定 应 当 追 究 责 任 的 ,仍 须 进行 相 应 的 责 任 追 究 。3.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党 内 不 允 许 有 任 何 不 受 纪 律 约 束 的 党 组 织 和 党员 。(A)A.对B.错4.抓 好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斗 争 ,必 须 全 党 动 手 。各 级 党 委 对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党 风

29、廉政 建 设 负 有 全 面 领 导 责 任 。(A)A.对B.错5.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干 部 选 拔 任 用工 作 有 关 规 定 ,导 致 用 人 失 察 、失 误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要 对 其 实 行 问 责 。(A)A.对B.错6.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本 系 统 或 者 本 单位 在 贯 彻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方 面 出 现 问 题 的 ,按 照 关 于 实 行 党 风

30、廉 政 建 设 责 任制 的 规 定 ,追 究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的 责 任 。(A)A.对B.错7.廉 政 准 则 规 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不 准 违 反 规 定 多 占 住 房 ,或 者 违 反 规 定 买 卖 经 济 适用 房 、廉 租 住 房 等 保 障 性 住 房 。(A)A.对B.错8.某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局 长 万 某 退 休 一 年 后 接 受 当 地 一 民 营 矿 业 公 司 聘 请 ,担 任 该 公 司- 8 -技 术 顾 问 ,万 某 的 行 为 违 反 了 廉 政 准 则 。(A)A对B.错9.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格 禁 止 利

31、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若 干 规 定 规 定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利 益 ,要 求 或 者 接 受 请 托 人 以 给 特 定 关 系 人 安排 工 作 为 名 ,使 特 定 关 系 人 不 实 际 工 作 却 获 取 所 谓 薪 酬 。(A)A.对B.错10.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接受 和 赠 送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的 通 知 规 定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32、 在 涉 外 活 动 (包 括 与华 侨 和 港 澳 台 同 胞 交 往 活 动 )中 ,由 于 难 以 谢 绝 而 接 受 的 礼 金 和 有 价 证 券 ,凡 不 按 期 交 出 的 ,以受 贿 论 处 。(B)A.对B.错正 确 答 案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严 禁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公 务 活动 中 接 受 和 赠 送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的 通 知 规 定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涉 外 活 动(包 括 与 华 侨 和 港 澳 台 同 胞 交 往 活 动 )中 ,由 于 难 以 谢

33、绝 而 接 受 的 礼 金 和 有 价 证 券 ,凡 不 按期 交 出 的 ,以 贪 污 论 处 。11.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国 内 公 务 活 动 中 不 得 赠 送 和 接 受 礼 品 的 规 定 规定 ,各 级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的 领 导 人 违 反 本 规 定 接 受 礼 品 或 者 赠 送 礼 品 的 ,从 重 处 分 。(A)A.对B.错12.用 公 款 出 国 (境 )旅 游 及 相 关 违 纪 行 为 处 分 规 定 中 不 适 用 于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社 会团 体 中 由 行 政 机 关 任 命 的 人 员 。(B)A.对B

34、.错正 确 答 案 :用 公 款 出 国 (境 )旅 游 及 相 关 违 纪 行 为 处 分 规 定 中 适 用 于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中 由 行 政 机 关 任 命 的 人 员 。13.领 导 干 部 在 执 行 关 于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过 程 中 ,认 为 有 需 要 请示 的 事 项 ,可 以 向 受 理 报 告 的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请 示 。(B)A.对B.错正 确 答 案 :领 导 干 部 在 执 行 关 于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过 程 中 ,认 为有 需 要 请 示

35、 的 事 项 ,可 以 向 受 理 报 告 的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请 示 。14.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依 法 履 行 职 务 的 行 为 受 法 律 保护 ,非 因 法 定 事 由 ,非 经 法 定 程 序 ,不 受 处 分 。(A)A.对B.错- 9 -15.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主 动 交 代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并 主动 采 取 措 施 有 效 避 免 或 者 挽 回 损 失 的 ,应 当 免 予 处 分 。(B)A.对B.错正 确 答 案 :行 政

36、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主 动 交 代 违 法 违 纪 行为 ,并 主 动 采 取 措 施 有 效 避 免 或 者 挽 回 损 失 的 ,应 当 减 轻 处 分 。四 、简 答 题 ,共 计 35 分1.对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实 行 问 责 的 方 式 分 为 哪 几 种 ? (5)分答 :诫 勉 谈 话 、取 消 当 年 评 先 评 优 资 格 、责 令 作 出 书 面 检 查 、通 报 批 评 、责 令 公 开 道歉 、调 整 工 作 岗 位 、停 职 检 查 、引 咎 辞 职 、责 令 辞 职 、免 职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37、 国 行 政 监 察 法 中 规 定 监 察 机 关 对 违 反 行 政 纪 律 的 行 为 进 行 调 查 处理 时 应 按 照 哪 些 程 序 进 行 ? (4)分(一 )对 需 要 调 查 处 理 的 事 项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认 为 有 违 反 行 政 纪 律 的 事 实 ,需 要 追 究行 政 纪 律 责 任 的 ,予 以 立 案 ;(二 )组 织 实 施 调 查 ,收 集 有 关 证 据 ;(三 )有 证 据 证 明 违 反 行 政 纪 律 ,需 要 给 予 处 分 或 者 作 出 其 他 处 理 的 ,进 行 审 理 ;(四 )作 出 监 察 决 定 或 者 提 出 监

38、察 建 议 。重 要 、复 杂 案 件 的 立 案 ,应 当 报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一 级 监 察 机 关 备 案 。3.党 内 监 督 条 例 规 定 ,发 现 领 导 干 部 存 在 哪 些 问 题 ,应 当 对 其 进 行 诫 勉 谈 话 ? (5)分答 :对 领 导 干 部 在 政 治 思 想 、履 行 职 责 、工 作 作 风 、道 德 品 质 、廉 政 勤 政 方 面 的 苗 头性 问 题 ,应 当 对 其 进 行 诫 勉 谈 话 。4. 建 立 健 全 税 务 系 统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中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惩 治 和 预

39、 防腐 败 领 导 体 制 和 工 作 机 制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 (6)分(一 )建 立 健 全 明 确 的 责 任 机 制 。(二 )建 立 健 全 长 效 的 教 育 机 制 。(三 )建 立 健 全 严 格 的 制 度 保 证 机 制 。(四 )建 立 健 全 严 密 的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五 )建 立 健 全 严 厉 的 惩 治 机 制 。(六 )建 立 健 全 科 学 的 预 警 机 制 。 5.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党 组 关 于 加 强 对 税 收 执 法 权 和 行 政 管 理 权 监 督 制 约 的 决 定 中 的 两权 监 督 的 重 点 具 体 包

40、括 哪 些 内 容 ? (3)分(一 )对 税 收 执 法 权 监 督 的 重 点1.征 收 环 节 。2.管 理 环 节 。 3.稽 查 环 节 。4.处 罚 环 节 。(二 ) 对 行 政 管 理 权 监 督 的 重 点1、人 事 管 理 2、财 、物 管 理6. 全 国 税 务 系 统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中 对 民 主 生 活 会 制 度 具 体 是 如何 规 定 的 ? (6)分 (一 )坚 持 和 健 全 民 主 生 活 会 制 度 ,党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对 开 好 民 主 生 活 会 负 责 ,并 对 制- 10 -定 和 落 实

41、领 导 班 子 整 改 措 施 负 领 导 责 任 。 (二 )民 主 生 活 会 召 开 前 15 日 内 分 别 向 上 一 级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报 告 开 会 时 间 和会 议 准 备 情 况 ,会 后 15 日 内 ,分 别 向 上 一 级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报 送 民 主 生 活 会 情 况 报告 、会 议 原 始 记 录 复 印 件 、党 组 成 员 发 言 提 纲 、党 组 和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个 人 的 整 改 措 施 等 资料 。 (三 )党 组 成 员 除 参 加 所 在 领 导 班 子 民 主 生 活 会 外 ,每 年 至 少 参

42、 加 一 次 下 一 级 领 导 班子 的 民 主 生 活 会 。7.国 家 税 务 系 统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实 施 办 法 中 规 定 领 导 干 部 应 当 报 告 的收 入 、房 产 、投 资 等 事 项 具 体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 (6)分(一 )本 人 的 工 资 及 各 类 奖 金 、津 贴 、补 贴 等 ; (二 )本 人 从 事 讲 学 、写 作 、咨 询 、审 稿 、书 画 等 劳 务 所 得 ; (三 )本 人 、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的 房 产 情 况 ; (四 )本 人 、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投 资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持 有 有 价 证 券 、股 票 (包 括 股权 激 励 )、期 货 、基 金 、投 资 型 保 险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理 财 产 品 的 情 况 ; (五 )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投 资 非 上 市 公 司 、企 业 的 情 况 ; (六 )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注 册 个 体 工 商 户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或 者 合 伙 企 业 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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