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 施 细 则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机关处室职能调整方案精神和省科技厅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规范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和出站评价等工作,促进云南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成长,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本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一、培养及资助坚持人才培养与承担项目相结合;培养对象接受人才素质培养费资助,根据本人情况和所在单位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出国进修、学位教育、业务培训等适合方式进行培养;培养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出站,由省
2、政府授予“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称号,每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二、申报条件(一)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申报条件1、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开发、管理等在岗人员。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贡献特别突出者例外)。3、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4、承担有在研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所申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立项,并为主要承担者;或承担有正在实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并为 主要负责人。5、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达到下列专项条件之一
3、者,方可推荐参加评选:(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优秀社科论著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2)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并为主要贡献人;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并为主要贡献人。2(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科学学术专著。(4)近 5 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技论文累计影响因子 5.0 以上。(二)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条件1、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开发、管理等在岗人员。2、具有中级(含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5、承担有在研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所申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立项,并为主要承担者;或承担有正在实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并为主要负责人。6、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达到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参加评选:(1)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并为主要贡献人。(2)曾作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主要负责人。(3)主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 3 年累计新增利润超过 500 万元以上者。(4)主持企业重大新产品开发做出突出贡献,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 200万元以上者。(5)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者;获国内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并用于生产,产生 1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的主要完成者。(6)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的 1 本以上(含 1 本)技术专著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 4 篇以上(含 4 篇)学术文章(或技术总结)的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