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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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岚县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作方案为彻底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根据省市危房危窑改造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聚焦脱贫攻坚,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为农村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困难家庭,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为宗旨,将存量危房危窑全部改造完毕,彻底解决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危房危窑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分类设计改造方案,深入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农户自建,政府扶持。在政府扶持和适当补助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农户自建为主,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为辅的工作机制

2、。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与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支农惠农政策相结合,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加快危房危窑改造,提高改造效益。三、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县今年 23 个脱贫村和全县四类重点对象现存危房危窑改造任务。- 2 -纳入整村搬迁计划的村不予实施危房危窑改造;城中村纳入近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村或片区不予实施危房危窑改造,新建的必须拆一建一。各乡镇要严各审核认定,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鉴定。四、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岚县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乔 云副组长:郭俊生成 员:由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国土、审计、扶贫、残联、监察等

3、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长兼任,负责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五、标准及方式(一)改造对象。我县今年 23 个脱贫村和全县四类重点对象现存危房危窑改造任务,危险等级为 C 级和 D 级危房危窑。认定对象要严格按照岚政发(2013)33 号文件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二)改造方式。危房危窑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可以组织统一建设。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应结合农民群众意愿,根据危房危窑受损程度,合理采取修缮- 3 -加固、就地新建、易地新建、房屋置换等方式进行。C 级危险土窑洞可采用内支撑、衬券加

4、固法等施工简便、造价不高的方法修缮加固。D 级危险土窑洞可就地就近新建住房。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危房危窑,应易地选址新建住房。(三)改造标准。改造后的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13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3 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8 平方米。(四) 实施程序-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岚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土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村委评议。 村委会应在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的,符合

5、危房改造条件的,村委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查。-乡镇审查。 乡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人逐户核实,留存影像资料,并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的,乡镇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乡镇公章并存档,同时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存档。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六、资金管理- 4 -危房危窑改造非深度贫困户,原则上户均补助 1.4 万元,乡镇可根据个户实际,统筹调节使用,可实行差异化补助。危房危窑改造深度贫困户,原则上户均补助 2.4 万元,给予兜底解决,乡镇可根据个户实际,统筹调节使用,可实行差异化补助。危房

6、危窑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完工后,县财政要依据验收报告,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七、工作要求各乡镇将各自承担的新增危房危窑改造任务按要求分解到村到户,11 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危窑年度改造任务。12 月 10日前乡镇完成初验,对初验合格的上报领导组办公室申请复核验收,12 月底前县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县财政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危房危窑改造工作领导组要建立住建、财政、民政、扶贫开发、残联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作。各乡镇人民

7、政府是危房危窑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改造任务按时完成。(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5 -及时反馈信息、定期督查推进、年终全面考核的监管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完善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科学制定规划。对新建房屋和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要认真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在安全地段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确保质量安全。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危房危窑改造的技术指导,严把政策程序标准关。乡镇政府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危险土窑洞评估鉴定和竣工验收,乡镇专职人员对土窑洞改造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严把建材供应、施工工序等各个环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土窑洞改造达到改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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