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人防办机关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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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光山县人防办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的形象,打造高效、精干、过硬的人防 干部职工 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制度 (一)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党总支组织,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包括:党总支成员、各 股 室负责人。 2、党总支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负责学习计划的拟定、学习事项的通知、学习资料的准备和学习情况的记录。中心组成员平时学习时间自行安排,集中学习日为每月第一周周二。 3、学习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

2、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的学习内容;上级重要会议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新时期党建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与人防事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4、中心组学习以自学、阅读原著和讨论交流为主。集中学习研讨以专题形式开展,也可采取专家辅导、观看音像 资2 料 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力求内容集中,主题深入。 5、中心组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同时,应自觉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并自觉补课。机关适时对中心组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等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将检查、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有关

3、部门报告。 (二)民主决策制度 1、 民主决策原则 ( 1)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政府部门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 少 数服从多数、坚决反对 “ 一言堂 ” 和 “ 家长制 ” 作风。决策形成后,办领导、各股室 要坚决予以拥护、执行。 ( 2) 坚持调查研究、实 事求是的原则。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征求意见、寻求对策,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想实招,立足实际,形成科学决策。 ( 3)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的原则。

4、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群众、退休干部职工的意见,重视发挥信息3 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集思广益,形成决策。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抓决策的执行。 2、 议事决策的范围 ( 1)研究并决定贯彻落实国家人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 ( 2) 我办工作计划和各项经 济指标及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 ( 3)研究制定全县人防建设规划、计划和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方案 。 ( 4)研究制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工作意见 。 ( 5)研究并决定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5、题 。 ( 6)研究并决定单位改革改制和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变更、审计等重要问题 。 ( 7) 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 8) 干部综合考核,先进个人推荐 , 确定重要的奖惩事项。 ( 9)需要提交县委、县政府和市办的重大事项,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办的请示、报告 等材料。 ( 10)研究并决定各 股室 年度目标管理和考评事项 。 ( 11)研究并决定各 股室 的奖惩事项 。 4 ( 12)研究并决定单位的 股室 设置、调整和工作职责 。 ( 13)研究并决定重要责任追究和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故、法律纠纷的处理 。 ( 14)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 ( 15)重大项目的

6、建设、维修改造等支出项目 。 ( 16)办党总支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 3、 民主决策和议事办事规则 决策范围事项一律召开党总支会议或班子会 , 集体 研究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 成 员 到会, 原则上不得缺席。不得以个人意见代表决策机构意见。 拟由党总支讨论决定的议题 ,由 分管领导提出 ,研究决定有关议题。研究议题时, 与会委员 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 书记 综合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对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党总支会议 形成的意见代表集体意见,各委员 应维护会议决

7、定,保留意见的成员不得在群众中发表保留意见的言论。在会议决定未形成文件或未在会议上公布前,不得在群众中公布会议内容。 研究决定问题一般采取个别酝酿、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召开 会议应认真 做 好记录,不得以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 5 4、责任落实与追究 凡经研究决定了的事项必须贯彻落实。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若因管理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主观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的 , 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办公室负责 对 集体决策和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 (三)“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1、办机关和 各 股室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

8、”的原则,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由县办决定的必须经办党总支会议或 班子 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各股室决 定的必须经各股室 负责人组织 集体讨论决定。 2、重大决策事项 ( 1)研究并决定 以上议事决策范围内的事项 。 ( 2)研究 并决定必要的人事任免 。 3、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决策酝酿、集体决策、执行决策三个程序: ( 1)决策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 进行 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有条件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6 见 , 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 职工 群众的

9、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2)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 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要充分发 表 自己的意见,对议题表示态度明确,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表决意见和决策结果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 3)执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议后,按照领导分工和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无权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确需变更的,应 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后, 作出 新的决策 。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同时,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 前

10、,应当无条件执行 集体决策 。 4、领导班子成员应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作为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 5、办纪检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7 6、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 相关 领导干部和主要 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方式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政务

11、制度 (一)机关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 工作 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 不 早退, 不脱岗、不串岗, 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2、 全体 工作人员 按规定的签到时间 内到签到处签到,严禁 由他人代签 ; 超过 规定签到时间 到岗上班的为迟到,提前 20 分钟下班的为早退 ; 中途离岗或不签到者为缺勤 ; 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 。每周对考勤情况通报一次。 3、工作期间外出办事应 经 请示批准, 并 说明事由、去向、时限,严禁工作期间外出办私事。 4、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网站,不得在网上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一经发现,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给予相应的处理

12、。 5、上班迟到、早退、缺勤、旷工, 违反 一次,对当事人进行 口头 警告; 违反 两次,当事人 向办纪检组 作出书面检8 查 并由纪检组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违反 三次 (含) 以上 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全办通报批评。 6、 工作人员统一在综合办签到处签到, 办公室 明确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监督管理 , 并 每 周 汇总 公示 。旷工未签到,每次扣除 20 元;迟到未签到每次扣除 10元,各股室要制作外出办事(工作)登记簿,以备查岗及了 解工作人员工作日去向。办纪检组不定时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如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无故离岗的,按纪检相关规定处理。考勤结果 作为年度考核 、

13、评优评先 、绩效工资发放 的依据之一。 7、办机关及各 股室 工作人员须遵照执行, 严肃 考勤和作风纪律。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股室 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二)请 销假 制度 1、 工作人员 除法定节假日外请病事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 ,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完假后,须及时上班并销假。 2、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 1天以上(含 1天)的,经股室负责人 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 各股室负责人请假 1 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2天以上(含 2天)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 主要领导 审批; 班子成员需 请假的 , 报 主要领导 审批。 9 4、 确因特殊情况

14、,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 或续假 手续 的 ,应通过电话、 手机短信 等方式申请 请、 续假,事后及时补办请、 续假手续。 5、 事假、病假期间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豫人社薪 2014 6 号文件 规定执行,正常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 因公外出、旷工 、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逾期超过 15 天或一年累计超过 30天的,扣除 当年绩效工资的 20%;特别严重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经办研究后, 当年 考核 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或 直至辞退。 7、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

15、8、工作人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 6个月的,原则上应责成其辞退、辞聘。 (三)机关学习制度 1、坚持学习制度。采取自学、辅学、集中学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以适应新时期人防工作的需要。每周二 下午 为集中学习日,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科学发展观 、 党的十 八大 、 十八届四中 、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党章党规、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中央、10 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决定、决议、文件精神 , 人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其他方面的学习内容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集中学习由分管机关的副主任负责牵头,办

16、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内容, 办党总支委员和股室负责人轮流授课, 学习形式力求多样化,讲求实效。 4、 集中 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请假,并到办公室登记。 5、遵守学习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注重学习效果。 7、鼓励干部职工进行学历、职称等专业知识的学习。 (四)机关战备值(加)班制度 1、实行值(加)班责任制。战备值(加)班由办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加)班,负责处理战备值(加)班期间的事务。 2、综合办负责编排战备值(加)班表,并负责及时通知战备值(加)班人员履行职责。 3、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情须及时处理,权限之外或发生重大 事故 的,要 第一时间 上报办主要领导。 4、值(加)班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时要查看设备、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值(加)班期间信息畅通。严格遵守值(加)班纪律, 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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