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传统家族法律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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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红楼梦中的传统家族法律问题研究摘 要:传统中华法系的显著特征就是重血统,重亲情,维护宗法伦理等级制度。如果中华法系主要指的是国家制定法,那么与其相对应的还有一套普遍存在于民间的家族法律制度。中国家族法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其与国家法既存在差异又有互动,共同维系着基层社会的和谐秩序。对中国家族法的研究视角应该是多元的,家礼族法、乡规民约、档案材料都可用来研究。而红楼梦作为一部被称为封建社会百科全书的文学巨著成书于清代,在政治法律制度方面,清代典章制度之发达,堪称中国封建法制之集大成者。为我们研究传统中国家族法律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关键词:红楼梦;家族法 长久以来,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是宗法

2、伦理社会,家族法对于人们思想行为的影响并不逊于国家法,封建统治者倡导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制度,以宗族组织来统摄人心,维护伦理纲常制度,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家族法是宗族权贵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自己的特殊利益,以国家法律、民间习惯以及纲常礼教为原型,形成家族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它以宗族自身的力量和国家的力量作为其强制执行的保证。族规、家法、家礼、家训、祠规等都可以称之为家族法。家族法包括家法和族规两个部分,家法用来管理尚未分家析产的家庭成员,以及奴婢等人。族规约束同宗共族之人,一般不涉足家庭所有的私人奴婢。随着2社会的发展,要维护王朝统治和权贵特权,就必须制定相应的家规族约。一、家族

3、法形成的历史条件 国家法的制定最终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家族法更多体现的是家族尊长的利益。二者“同多于异”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统治秩序。农耕经济可以说是家族法形成前提,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家族组织的形成奠定了经济基础。专制的国家制度又是家族法形成的政治保障,宗法组织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就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家族法规以礼作为指导思想,为维护家族稳定,强调族众要修德自律,与国家法相契合,统治者极力宣扬家国一体的理念。国家法所禁止的行为,往往也是有损宗族秩序,为家族法所不许。另外家族法有助于弥补国家法的不足,在封建社会,再怎么完备的法律制度都无法将复杂的社会关系通通纳入国家法律体系进行调整

4、。国家法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囊括一切,而且如果无限深入到社会基层,势必会与宗族组织产生抵触,激化社会矛盾。有些国家法不设罪名,但是却危害家族秩序的行为,在家族法中都会有专门的规定。而且家族法倡导道德教化,有利于维护统治秩序。历代统治者的政治智慧都在于善于体察民俗民风民情,在国家法律之外辅以家族法规来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家族法之所以能够长兴不衰,除了统治者的大力支持之外,族众们对于家族法的普遍拥护也很重要。中国传统文化偏重社会群体的价值观,而家族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群体。个人最先表现出的是家族内的身份,中国传统社会到处是家的影子,甚至国都是属于特定的家,个人不受重视,独立、自由、平等的概念是不3存在的

5、。历代封建王朝,虽然重视国家法律,但是更倡导德礼教化,重视宗法伦理秩序,也说明家族法对国家法是巨大的补充。在基层社会,民众可能对国家法采取畏惧逃避的态度,但是对家族法规的普遍认可和接受,使得家族法规在中国传统社会蓬勃发展。再者国土面积的广大和农耕经济造成的生产力的落后,使得国家无力直接管理分布在社会上的无数家族,国家允许家族法存在,使得家族内部很多问题可以通过家族法规得到解决,减轻了社会负担和司法成本,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 红楼梦中体现的有关家族法规内容 (一)家庭成员内部关系的制度 1.族长,尊长的地位 封建社会的家庭制度是家长专制。家族中只有家长尊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家庭里,父权高于一

6、切。尊长对子女有教令权、主婚权、财产权。对于父母亲的教令,子女必须服从,视之为“孝” 。正因为如此,历代立法都体现“亲亲之义” ,对违背“孝亲”行为的处罚做了详尽的规定。而在家族中,族长一般是嫡长继承制,人选与其个人能力无关。 红楼梦中贾家的族长是身为长子长孙的贾珍,虽然其在人品能力方面令人无法信服,但是他的族长地位却是不可动摇的,而且具有晚辈们惧怕的威严。比如书中写贾母等到清虚观打醮,贾珍责怪贾蓉先跑去乘凉,叫家人在贾蓉脸上啐了一口,并且教训他。贾蓉垂着手,一声不敢说。那贾芸、贾萍、贾芹等听见了,不但他们慌了,亦且连贾璜、贾琼等也都忙了,一个一个从墙根下慢慢地溜上来。而且在家族中,尊长具有至

7、上的地位,比如贾母在书中的地位很高的,不仅在辈分上高,而且她是贾代善的嫡4妻,比同辈的妾身份要高出很多。贾母作为全书的核心人物,许许多多重要人物都围绕在其身旁,许多人物的命运也由其来决定。贾母的存在使得王熙凤掌握了主事大权,贾宝玉能够避开贾政的责骂,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得贾氏家族在一定程度上有序发展。而且家族中对年长的人都有所尊重,比如书中写到“贾府风俗,年高服侍过父母的人,比年轻的主子还有脸面。 ”像赖大母亲等,这自然也是看在祖父母、父母的情面上,反应了大家族的规矩。 2.家长的地位和职权 家长一般就是各个小家庭的男性尊长,封建家长制以“父权”和“夫权”为核心,家长对于妻妾子女具有教育权,可以

8、管理家产、约束家庭成员。比如贾政听闻宝玉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又受贾环诬告挑唆,以为宝玉荒疏学业,淫辱母婢,气得喝令:“堵起嘴来,着实打死。 ”按照封建法律,若子孙违反教令,祖父母、父母依法决罚时邂逅至死者,法律上可宽容无罪。统治者重视孝亲的目的,就是要把家与国,忠与孝联系在一起,维护社会稳定。 “国之本在家”使臣民尽忠以利于统治,但是家长具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家庭成员如有违犯,将追究家长的责任。贾政痛笞宝玉遇到门客等的劝阻,也说“你们问问他干的勾当可饶不可饶!素日皆是你们这些人把他酿坏了,到这步田地还来解劝。明日酿到他弑君弑父,你们才不劝不成!”而邢夫人一开始就怕贾赦怕得厉害

9、,包括听从贾赦的吩咐帮他讨要贾母的丫鬟鸳鸯做妾,受到了贾母的痛斥。贾琏也因为没要到几把古董扇子受到了其父贾赦的痛打。而贾赦为了还债,把迎春嫁给了中山狼孙绍祖,害了她的终身。5都说明家长对于子女有绝对的权力,家长责罚家庭成员,本质上说,是为了使家庭成员行为符合礼法要求,维护社会和谐。 3.夫妻关系的制度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妇女的地位早就被深深嵌入宗法制度之中, “三纲五常” , “三从四德”是当时的基本社会规范,男尊女卑思想在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从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看,丈夫等同于尊长,妻子等同于卑幼。在红楼梦中贾政痛打宝玉的时候,王夫人也只能抱住板子,哭求老爷自重,打死宝玉事小,惹得老太太一时不自在

10、了,岂不事大。可见王夫人不敢正面阻止,只能以夫妻之情,孝亲之义,感动贾政罢手。另外王熙凤作为荣国府的管家,能干泼辣,但是撞破了其夫奸情之后,贾琏非但不认错,反而要杀凤姐儿,王熙凤见势不妙,也只能到贾母处哭诉“老祖宗救我,琏二爷要杀我呢!”只有贾母才能喝止贾琏的疯狂。红楼梦中虽然写贾府生活如何奢华,而且王熙凤作为贾府管家,掌握着管事大权,精明能干,贾府中的女人们按等级地位每个月也有月例银子,但是家族中财政大权还是掌握在族长家长手中,比如庄头乌进孝每年向贾珍交租进贡。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只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丈夫的遗产必须由儿子或者嗣子继承,寡妇不过代为管理而已。而且夫妻关系的不平等还体

11、现在男子的多妾制。书里描写了众多的妾,大户人家可以将丫鬟收房,如平儿、袭人等。另外也可以买外面的女孩子,比如贾赦再被鸳鸯拒绝后买来嫣红做妾。书中最有名的妾就是赵姨娘了,她生有儿女,受到贾政的喜爱,但是却不被贾母待见,成6事不足败事有余,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以她为耻。妾的地位比较低下,虽然在大家族中可能吃穿不愁,但卑微的身份使她们不能算正经的主子。比如贾府的丫鬟都敢与赵姨娘扭打在一起。而且这些妾们是否生有儿子,也使她们的地位存在差别。有儿子的赵姨娘和没有儿子的周姨娘在行为处事上完全不同,虽然与她们本身的性格有关,但赵姨娘正是因为有儿子,所以才拼命为自己的儿子争取在贾府中的地位和权力。封建伦理道德严

12、格区别妻妾之间的关系,维护正室在家庭中的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妾骂妻者,与骂夫同罪。妻妾之间类似于主奴关系,如薛蟠娶了“河东狮子”夏金桂之后,夏氏见有香菱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爱妾在旁,便添了宋太祖灭南唐之意,不仅要香菱过来服侍,还陷害折磨她。4.兄弟嫡庶之间的关系 封建宗法社会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比如在红楼梦中荒淫无能的贾珍、贾赦因为是两府中的嫡长子,所以承袭了世职。统治阶级规定嫡子制度的本意,也是要维护“昭穆轮序不失”的家庭制度,但是也在某种程度上加深了兄弟长幼之间的矛盾,促使他们明争暗斗。比如贾环是贾政的儿子,但她是赵姨娘生的庶子,身份地位比正室夫人生的贾宝玉低了许多,得不到长辈的宠

13、爱,也被人忽视,在贾府中没有实际的权力。因此便心生嫉妒,寻机报复,不是失手烫了哥哥一脸泡,就是挑拨父亲笞打哥哥。其母甚至与人串通弄巫蛊之术陷害宝玉与凤姐,宝玉虽然为人宽和,但是见了贾环也会板起面孔训斥。 5.主仆之间的关系 7封建法律认可主人对家奴的奴役、处罚和买卖权利。家奴的婚姻也可以由主人决定,其所生育的子女也要世代为奴,家奴犯主,比一般的贱犯良更为严重,如果家主奸家奴妻者,比如贾琏与家奴鲍二的媳妇通奸,孙绍祖“将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 ,清律的规定仅笞(下转第 14 页) (上接第 12 页)四 十。但是若家奴或雇工人奸家长妻女,一律处死。而且贵族官僚普遍采用私刑,直至处死。贾府也

14、有不少管教奴才的办法,比如有偷茯苓霜嫌疑的五儿“打四十板子,立即交给庄子上,或卖或配人” ,贾宝玉心情不好的时候,把开门晚了的袭人,只当是小丫头子们,抬脚踢在肋上,凤姐为了找出小偷,说要把太太房里的丫头都拿来, “叫他们垫着瓷瓦子,跪在太阳地下,茶饭也别给吃。一日不说跪一日,便是铁打的,一日也招了。 ”即便家奴蒙主人恩典,开豁为良,也要对旧主保持主奴身份,不能冒犯。 (二)宗族制度 宗族制度以血缘联系为基础,在宗族内区分尊长卑幼,划分个体成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红楼梦中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是典型的宗族集团。在传统中国社会,亲属范围以男系为主,并以丧服定其亲疏。在宗亲范围内,亲属之

15、间的关系皆受到法律的影响,并相互制约、牵连。最为典型的法律就是族诛连坐,四大家族以姻亲关系为纽带,相互依靠支撑,共同维护他们的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我们从贾府的盛衰中就可以看到这种株连制度,在书中的前半部分,将贾府的兴盛富贵,四大家族的财雄势大描绘得淋漓尽致。贾珍和贾赦都袭了爵,贾政也任工部员外郎。贾元春才选凤藻宫,8皇帝恩准归宁省亲。薛蟠也与母亲陪妹妹入京待选,王子腾升官,贾珍给贾蓉捐官。贾母与刑王夫人都是诰命,一派兴旺发达景象。可是在书的后半部分,元妃薨逝,与贾府有姻亲关系的各家逐渐获罪,贾赦因“交通外官,倚势凌弱, ”贾珍因“强占良民妻女不遂逼死”等原因获罪,导

16、致宁荣二府尽被查抄的查抄,革职的革职,流放的流放,贾家彻底衰败。其实宁荣二府虽是宗亲,但是几代下来,相互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较远。但是株连制度就是如此,以至贾政哀叹, “究竟主上记着一个贾字就不好。 ”在葫芦案中,贾雨村自认是荣府门人,又被贾政举荐署理顺天府。薛家与贾家世代交好,四大家族互通姻亲,从宗族亲属关系上看,贾雨村上人处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与他家族人有关的纠纷问题,贾雨村包庇薛蟠,草草判案,既是巴结四大家族的权势,也是想对族人的保护。家族法规不仅影响着刑罚制度,而且对于维护传统中国社会的秩序发挥作用。 红楼梦虽然不是一部法学著作,但是可以通过研究这部文学作品,为我们研究中国传统家族法律制度提供丰富的素材。中国传统社会居主导地位的价值理念,便以儒家伦理为核心。尊卑长幼、亲疏嫡庶确定等级身份的宗法伦理观念,是封建统治者治理家国天下的基础。对可能动摇宗法伦理制度的行为,都是统治者不能允许的。我们可以透过红楼梦这部文学巨著,看到家族法规在维护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 92张晋藩.清朝法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8. 3田涛、郑秦.大清律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注 释: 马晶.多视角下的中国家族法.苏州大学 2011 年硕士学位论文. 郭丽红.从“红楼梦”看清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太平洋学报,2006 年第 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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