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放心肉菜示范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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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2018 年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 巩固我省 2017 年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地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构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认真践行 “四个最严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 法,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培育一批 “

2、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推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创建对象和范围 全省范围内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大型连锁超市门店均可参加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已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评价细则,全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市、县(市、区)应当组织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 活动。鼓励其他地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为下- 2 - 一步参与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3、(一)以人为本,惠及民生。 始终 坚持以 “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菜 ”为宗旨, 通过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力求以 “惠民生、接地气 ”的措施,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将创建活动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评价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商务、农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重点开展标准制定、风险管 控、奖励激励、考核评价、信息通报等方面工作。 (三)高标定位,管控源头。 示范超市应建立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动借鉴国外先进的食用农

4、产品采购、销售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进 “订单农业 ”、 “农超对接 ”、 “厂超挂钩 ”和 “基地 +加工企业 +超市 ”等采购模式,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对销售肉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认证标准以及检查细则要求的超市,可以自行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且进行相应标识。 (四)企业自愿,多方参与。 按照企业自愿、广泛参与的 原则,确定参与创建名单。充分调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消费群体、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参与监督和评价示范创建工作。鼓励超市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打造百姓买得放心的超市品牌。 - 3 -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18 年 4 月

5、,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创建。 2018 年 5 月至 9 月,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部门指导超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参加创建活动。参加示范创建活动的超市对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标准(见附件 1)和要求,落 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各项创建达标工作,并填报湖南省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审核表(见附件 3),向市州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提出验收申请。 (三)审核评价。 2018 年 10 月,各市州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对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检查细则(见附件 2)对本地区提出考评验收申请的创建超市进行现场考

6、查和初步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创建超市综合得分在 85分以上的,推荐参与省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评定,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推荐的超市进行现场复评验收。 (四)公示授牌。 2018 年 11 月,省 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根据现场复评验收达标情况,本着 “成熟一个、审定一个 ”的原则,提出拟授牌的省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名单,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公布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名单,颁发牌匾。 (五)动态管理。 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对授牌的示范超市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复核和评定,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予以

7、摘牌并向社会公开,被摘- 4 - 牌超市整改到位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参与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地方为主。 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示范超市 创建工作。各市州要将示范超市创建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作为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专门政策,建立专项经费,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食品检验机构和相关检验能力满足创建工作需要,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二)严格标准,加强监管。 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标准、措施和指标,加强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引导超市完善采购模式,统一冷链物流标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公示肉菜检验结果,建立

8、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严格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按照 “责任 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 ”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示范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应将创建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指标、考核评价标准以及参与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超市名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投诉举报情况、考核评价过程和结论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情监测,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消费者、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大力宣传示范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宣传渠道,积极推介诚信守法

9、、 管理规范的典型超市,进一- 5 - 步发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超市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交流,推广提升。 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查找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全省食品销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请各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上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参与创建的超市名单, 10月 20日前上报省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复评名单和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各地在 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 联 系 人:省

10、食药监局食监二处 颜丹 联系电话: 0731-88635943 邮 箱: 附件: 1.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标准 2.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检查细则 3. 湖南省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审核表 - 6 - 附件 1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 (一)销售的所有肉菜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提出正式申请创建日期以前连续 2 年监督抽检未发现超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问题。 (二)按照 “优质优价 ”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三)建立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食品

11、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动借鉴国外先进的食用农产品采购、销售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和规范,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包括采购、贮 存和运输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包装和标签标识标准。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没有规定农兽药、污染物等限量指标的,鼓励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或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 (五)从食用农产品供应商采购的,要自行或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审核;从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采购的,要对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进行审查;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的,要对销售者进行

12、审查,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查- 7 - 验。对购进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实记录供应商、种植养殖基地、种植养殖企业、销售者等供货者名称 ,农产品品种、产地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积极推行 “订单农业 ”“农超对接 ”“厂超挂钩 ”“基地 +加工企业 +超市 ”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 (六)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肉品、蔬菜进行预冷、分拣、包装的,超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倡导采用低温冷藏、冷冻柜销售肉菜。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标识符合相关要求,散装的食用农

13、产品注明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食用农产品应当公开承诺符合认证时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七)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购进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检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或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测;超市作出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承诺,按照承诺标准对相关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

14、标准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要停止销售并予以销毁。示范超市要认真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梳理分析消费- 8 - 者反映的质量安全问题,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八)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 - 9 - 附件 2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标准 检查评价点 检查评价方法 检查方式 满分 得分 备注 1 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1.1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超市制定的制度文件,建立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5、、自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等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得 2 分。 查阅资料 2 1.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查阅超市制定的制度文件,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独立于其它运营部门,职责明确的,得 2 分。 查阅资料 2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超市根据肉菜经营规模,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及岗位要求的,得 2 分。 查阅 资料 现场检查 2 1.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查阅超市培训考核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部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的,得 1 分。 查阅资料 4 现场登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发

16、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在线考核平台,随机考核超市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的 , 得 3 分。 现场考核 2 升级肉菜采 购模式 2.1 采购模式推行情况 查看采购合同或协议,有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等资料,且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利义务的,得 2 分; 超市已推行 “订单农业 ”采购模式,对种植养殖基地进行指导检查,并 做好记录的,得 2 分; 推行 “农超对接 ”“厂超挂钩 ”及 “基地 +加工企业 +超市 ”等采购模式中的一种,得 1 分; 2 种以上的,得 2 分。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6 - 10 - 2.2 采购生鲜肉、禽、蛋情况 超市采购经营的活鱼来自规范的养殖场,并保证运输、暂养安全的,

17、得 2 分; 超市采购冻鱼、虾等来自加工企业的,得 2 分; 超市采购禽、蛋来自养殖企业或者供应商的,得 2 分; 超市生鲜肉 100%来自合法屠宰企业的,得 2 分。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8 2.3 规模采购蔬菜情况 超市蔬菜 70%以上品种来自于规模化种植基地供应的 , 得 4分;超市或者供应商对蔬菜进行产地预冷,全程冷链运输的,得 3 分。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7 3 审查肉菜源 头信息 3.1 超市对供应商进行审核情况 查阅供应商名单、资质及审核记录,已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目录和审核流程,供应商符合供应资质要求并具有相应审核记录的 , 得 3 分。 查阅资料 3 3.2 超市对种养殖企业和

18、基地审查情况 查看超市对签订采购合同的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审查记录,有格式化的审查记录且保存完整的,得 3 分; 审查记录涵盖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农兽药管理使用情况的,得 2 分。 查阅资料 5 3.3 超市对供货者信息记录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供货者信息记录,超市详细记录并保留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品种、产地等进货查验信息,且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的,得 2 分。 查阅资料 2 4 强化销售过 程管理 4.1 加工操作肉菜情况 超市对在售肉类、水产品进行冷藏冷冻(蔬菜进行冷藏)、分拣、包装等加工操作的,得 3 分。 现场检查 3 4.2 贮存肉菜情况 配备与肉菜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的贮存设施设备和工具的,得 3 分。 现场检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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