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航海技术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我国自1995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进行船舶主要进行的法律依据。进行船舶登记便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一些法律的准则,确保登记的每艘船舶在良好的状态下航行。条例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大多数都进行了登记,“三无船舶”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使得航运市场初步规范,船舶的整体技术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随着条例已经在我国实行了十五年之久,只有在2004年实施若干问题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针对许多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发现的问题,部海事局又陆续发布文件,作为对条例的补充。但是补充文件过多过杂,而
2、且各海事局的办理标准也不一,是船舶所有人难以掌握。此外,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需要而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法物权法,将对规范航运业的主要法律之一的海商法产生巨大影响,基于海商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更是深受影响。但是,虽然进行了许多努力,但是还是有许多的船东还是选择在国外的方便旗国家进行登记,目前,中资船舶在境外注册、悬挂方便旗经营的比例不断上升,已占国际海运船队总吨位的50左右。自家船为何不愿挂自家旗专家表示,原因在于我国港口的入籍登记环境不够吸引人,专门面向航运业的金融产品较少,融资偿还条件较为苛刻。相比之下,国外港口以其品种繁多的购船金融产品、优质服务及灵活的税收政策
3、,吸引着国内船东纷纷到国外去注册。所以,改革船舶登记制度的登记程序对我国有重大意义。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航运市场的不断完善,可以极大地吸引我国船东的船舶悬挂我国国旗,从而不断扩大我国船队规模,巩固航运大国的地位,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充足保障。其次,如有在国外登记的我国船舶能来我国登记,能够极大地增加船舶登记费和船舶检验费收入。随着在我国注册的船舶和公司的增加,能极大地增加船员和航运相关从业人员的就业。最后,实施该制度能够使我国各海事局的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对我国的海事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也是一个提高,为我国走向航运强国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
4、要问题主要内容首先,对世界和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进行研究并分析我国存在的问题。其次,主要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办理程序进行研究,并对程序进行改良的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最后,通过宁波的实例对我国存在的船舶登记制度进行实例论证,并对制度改良后存在的巨大潜在价值进行论证。具体研究如下1、引言2、船舶登记制度概述21什么是船舶登记制度22船舶登记的分类3、我国和世界船舶登记制度的现状31开放等级制的国家的的登记制度现状32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现状33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和开放登记制度的比较4、宁波海事局登记制度的审批制度分析41登记存在的问题411船舶登记流程挤时间计算412异地购船存在的审批制度过于繁琐问题4
5、13船舶信息网络化推广存在的问题412长时间导致船东的经济损失(数据分析)5、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审批制度改革的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议51登记时间的可行性分析52全国海事系统信息共享的可行性分析6、对船舶审批制度的改革对振兴我国航运业的展的重要意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1、我国船舶制度的审批制度内容繁琐,审批时间长。2、各地海事局登记审批制度标准不一,办事人员少且专业技能不强,从而造成审批的延误。3、推行船舶登记制度全国网络一体化进程,减少审批时间,提高效率,为我国在国外登记的船舶回国登记提出可行性分析。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本文主要通过图书馆文献及资料查询,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借鉴、吸收其中精华部分
6、以及对宁波船舶公司和海事局的相关部门的调研而成。主要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研究1、资料分析法分别从期刊、文献、电子资源等搜索相关资源,并对其进行总结和概括。2、比较分析法通过国内的船舶登记制度和国外的开放登记制度进行对比,得出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发展方向。3、实证分析法通过老师从宁波各大船舶公司进行资料的调研,然后进行实证分析。技术路线首先,本文通过我国船舶登记的现状,然后结合世界其他国家的登记现状进行分析,从其中发现问题并对其进行阐述。然后在以宁波为例,介绍现在船舶登记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时间,对船公司的船舶所有人进行问卷调查,找出其中的一些问题,最后,通过资料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终达到解决问题
7、的目的。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1)2010111620101224指导老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学生收集资料,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并上传至毕业论文设计平台中。(2)2010122520101231毕业论文开题论证。(3)2010010120100114开题报告修改,并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任务书终稿上交到系里。(4)2011011520110220论文撰写、修改。(5)2011022120110322调研、进一步收集资料并修改论文。(6)2011032220110428确定终稿,连同毕业实习相关材料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签有审核意见的毕业环节所有材料上交系主
8、任处。(7)2011042920110508毕业论文再次修改,在0508进行论文答辩。五、主要参考文献1卫桂荣李先强航海概论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1152郝勇海事管理学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713张民安,刘兴桂M广州市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4594王国芬,曾鹏船舶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珠江水运,2010045伊旭巍浅析我国船舶登记制度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076刘瑾船舶登记若干问题思考J中国水运,2009097张惠良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M世界水运,2009028郭春风现行民用船舶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19杨良宜船舶融资与抵押M大连市大
9、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310宁波海事局船舶类所有办事指南HTTP/WWWNBMSAGOVCN/PORTAL/SECTION/B/TAGE88888B9E888B611冯俊新船舶登记制度比较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0612FEFILATYEWSGOLDGOFDLEMBKECTRACKINGSHIPSFASTMOVINGCAMERATHOUGHIMAGEREGISTRATIONJPROCEEDINGS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PATTERNRECOGNITION,2010PP3500350313ROBINSONJTHEROLEOFREGISTERSINMANAGING
10、THEHISTORICFLEETJRINAROYALINSTITUTIONOFNAVALARCHITECTS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HISTORICSHIPS,2009PP349352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航海技术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们主要研究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在审批过程存在的时间延误问题,所以首先就必须对什么事船舶登记制度有一个非常准确的了解,在此我主要参考了郝勇海事管理学,在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船舶登记的重要意义。然后我参照了由国家交通部海事局在20080801号颁布海船舶字2000424的船舶登记程序,然后在宁海事局所有船舶办事指南中参看了所有船舶办证所需要
11、的条件和所有的时间。然后我参考了杨良宜船舶融资与抵押文章中介绍的各国的船舶制度,以及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和世界的船舶登记制度进行对比。而且又在网上查找资料,重点分析了香港自回国后的船舶登记制度的改变所取得重大成绩。最后通过图书馆网络资料库参考了王国芬和曾鹏船舶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伊旭巍浅析我国船舶登记制度、郭春风现行民用船舶登记查询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等著作,并在在老师的帮助下,调研宁波航运企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我国船舶等级制度的改良方向的所提出的意见。然后对我国现行船舶登记制度存在问题和改善提出笔者的观点及建议。2、对课题的研究历史、研究现状等进行分析归纳和
12、评述郝勇在其海事管理学中指出了船舶登记的含义和意义,其指出在海事管理上,船舶登记有着重要意义。第一,船舶登记确立了国家与船舶之间法律上的联系,确立了船旗国法及船旗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对船舶的适用;第二,实行船舶登记制度是保障海上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第三,实行船舶登记制度便于国家对船舶实行管辖与控制。通过登记,国家掌握本国的船舶数量、吨位、船级等情况,从而在行政、技术和社会事项上对船舶行使有效的管理;通过船舶登记明确船籍港,建立海事行政上的管辖关系,使船舶在法律上能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四,实行船舶登记制度,确认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等船舶物权关系,有利于保护船舶物权各方当事人的合
13、法权益,并有利于交易安全。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国家要成为一个航运大国,让航运业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那么对其进行改革是必然的。杨良宜在其船舶融资与抵押一书中介绍了世界主要船舶注册国家的船舶登记制度,像我国是采取的严格船舶登记制度,而像巴拿马,利比里亚,我国香港采用的是第二船舶制度,登记时间短,但是船舶PSC滞留率也居高不下,对海上安全也是巨大的风险。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实行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虽然是我国船舶登记数量的减少,但是这也减少了我国船舶PSC滞留率的减少,从而也保障了我国船东的利益。所以笔者认为,我们要从我们船舶登记管理角度进行改革,减少形式性审批,以减少船舶登记的时间,改善我们的服务
14、质量,从而吸引我国船东回国登记。交通部海事局在2000年08月01号颁布的船舶登记程序中的登记程序为受理申请初审、二审、确认、发证,我国船舶登记制度规定为7天,而在实际工作是7个工日,也就是9天,而如果一个船舶买卖完成那么大概就得一个多月,但是这种审批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些只是形式上的审批,没有一点必要,因为形式审查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证件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则是对申请人所提交文件、资料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查。但是船东却在此间损失甚多。在香港的登记制度改革之前,他们把以前一个多月重要办理的登记而现在只需要一天办理。而现在香港的船舶登记程序形式简单,效率高,
15、为巩固其世界航运中心的地位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这种高效的办理是完全可以实行的,也不会影响船舶的航行安全。郭春风在其现行民用船舶登记查询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中指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尽快进行立法。首先,确认公众对船舶登记档案的查询权、复制权。其次,确认船舶登记机构对公众查询要求提供服务的义务。然后,确认船舶登记机构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予以证实的义务。最后,禁止对查询到的船舶登记资料的滥用行为。并且可以允许提供查询服务的船舶登记机构按照规定收取合理的费用。这也这是笔者认为的推进船舶登记的网络化进程,已达到减少船舶登记时间的目的。最后,笔者通过老师从宁波各大航运公司和海事局进行一些资料的调
16、研,对船舶登记耽误的时间进行一个定量的分析,指出其存在的不足。3、笔者观点笔者认为,我国所采取的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他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我国对我们国家船舶的有效管理,避免我国船舶PSC滞留率的升高。但是,我们在船舶登记过程中的形式化审理时完全可以避免的,可以充分提高我国船舶的登记效率。然后我国各海事局的具体办事时独立的,没有进行联系,如果购船地和申请港不在同一处,那么其中的邮寄会浪费登记时间,从而可能影响船东的购买行为。最后在网络化的今天,网络共享技术已不再是问题,但我们海事局还是没有进行资源的共享,如果能进行资源共享,那么几天的邮寄可能在几分钟就可以解决,而且还可以方便船东查
17、询,进行船舶其他金融产业,如对船舶抵押权登记状况的查询制度,对于增强船舶抵押法律行为的透明度,减少或避免欺诈性抵押,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稳定船舶抵押经济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政策性的改革势在必行,也一定会为我国成为航运大国做出应有的贡献。4、参考文献1交通部海事局船舶登记工作程序S20004242郝勇海事管理学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713张民安,刘兴桂M广州市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4594王国芬,曾鹏船舶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珠江水运,2010045伊旭巍浅析我国船舶登记制度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076刘瑾船舶登记若干问题思考J中国水运,2009
18、097张惠良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M世界水运,2009028郭春风现行民用船舶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1189杨良宜船舶融资与抵押M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310宁波海事局船舶类所有办事指南HTTP/WWWNBMSAGOVCN/PORTAL/SECTION/B/TAGE88888B9E888B611冯俊新船舶登记制度比较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0612FEFILATYEWSGOLDGOFDLEMBKECTRACKINGSHIPSFASTMOVINGCAMERATHOUGHIMAGEREGISTRATIONJPROCEEDINGSINTERNATIONALCON
19、FERENCEONPATTERNRECOGNITION,2010PP3500350313ROBINSONJTHEROLEOFREGISTERSINMANAGINGTHEHISTORICFLEETJRINAROYALINSTITUTIONOFNAVALARCHITECTS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HISTORICSHIPS,2009PP349352本科毕业论文(20届)我国船舶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录0引言121世界主要船籍国船舶登记制度1311巴拿马船舶登记制度1412挪威国际船舶登记制度1513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152我国船舶登记现状1821审批程序1922船舶登记
20、流程2023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22231登记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22232船舶登记查询难23233船舶登记信息化程度低233对策2431明确审批形式2432完善船舶登记查询制度2433增加船舶信息化程度254结束语26摘要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是严格的登记制度,主管机关都是按照1995年1月1日颁发的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船舶登记。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船舶数量的急剧增加,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的登记需求,给国家和船东造成船期延误、金融成本增加和社会资源良费等不良后果,论文通过对世界主要船籍国和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进行研究和比较,详细地分析了我国船舶登记中所存在的登记程序繁琐、查询难、
21、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论述了我国船舶登记改革的必要性。通过吸收开放性登记制度国、第二国际登记制度国船舶登记制度的优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建立我国特色的船舶登记制度的具体措施。关键词船舶登记;条例;制度;信息化ABSTRACTOURSHIPREGISTRATIONSYSTEMISASTRICTREGISTRATIONSYSTEM,ACCORDINGTOJANUARY1,1995THECOMPETENTAUTHORITYISSUEDBYSHIPREGISTRATIONORDINANCEHEREINAFTERCALLATTHEREGULATIONSHIPPINGREGISTERALONGWITHT
22、HEDEVELOPMENTOFNETWORKTECHNOLOGYANDTHESHARPINCREASEINTHENUMBEROFSHIPS,“REGULATION“HAVENOTSATISFIEDTHEREGISTRATIONREQUIREMENTSINCHINATOTHENATIONANDSHIPOWNERS,WHICHCAUSEDDELAYS,THEFINANCIALCOSTSWILLINCREASEVESSELANDSOCIALRESOURCES,BADCONSEQUENCES,SUCHASGOODFEEFROMTHEWORLDSMAJORPAPERONTHESHIPPERINCHINA
23、ANDCOUNTRIESSHIPREGISTRATIONSYSTEMFORRESEARCHANDCOMPARISON,ANALYZINGINDETAILTHEREGISTRATIONOFOURCOUNTRYSHIPPINGTHEEXISTINGREGISTRATIONPROGRAMTRIVAL,INQUIRINGTHEDIFFICULT,INFORMATIONIZATIONLEVEL,ANDDISCUSSESSUCHPROBLEMSASTHENECESSITYOFTHEREFORMOFTHESHIPREGISTRATIONTHROUGHTHEABSORPTIONOPENREGISTRATION
24、SYSTEMCOUNTRIES,THESECONDINTERNATIONALREGISTRATIONSYSTEMCOUNTRIESTHEADVANTAGESOFSHIPREGISTRATIONSYSTEM,PUTFORWARDTHEESTABLISHMENTOFTHESHIPREGISTRATIONSYSTEMFEATURESSPECIFICMEASURESCOMBINEDWITHACTUALSITUATIONINCHINAKEYWORDSSHIPPINGREGISTERREGULATIONSYSTEMINFORMATIONIZATION0引言船舶登记,是指船舶登记机关针对船舶所有人或其他船舶
25、登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通过签发船舶国籍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授予船舶国籍,确认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其他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船舶登记是海事局的进行船舶登记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海事管理上,船舶登记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船舶登记确立了国家与船舶之间法律上的联系,确立了船旗国法律及船旗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籍公约对船舶的适用。二、实行船舶登记制度是保障海上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时,必须根据船舶的种类提交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各种安全和防污染证书,只有当该船舶所有的安全证书齐备、有效,证明其构造、设备等航行条件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才能予以登记。因此,船舶登记为海上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26、条例第三条规定,船舶依法进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进行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所以船舶依法登记是航行的必要条件之一。三、实行船舶登记制度有利于国家对船舶实行管辖与控制。通过登记,国家掌握本国的船舶数量、吨位、船况、船级等状况,从而在行政、技术和社会事项上对船舶实行有效的管理;通过登记明确船籍港,建立海事行政上的管辖关系,使船舶在法律上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四、实行船舶登记制度,确认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等船舶物权关系,有利于保护船舶物权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交易安全。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
27、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I。根据不同的角度划分,船舶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以登记条件的宽严可以分为开放性登记和严格登记。前者是指登记国对赋予船舶国籍有很少的要求的登记,主要有巴拿马、利比里亚、巴哈马、塞浦路斯、百慕大、马耳他、圣文森特、新加坡、菲律宾、中国香港等。后者是指登记国对赋予船舶国籍有一定限制条件的登记。二、以登记的船舶权力可以分为船舶的所有权登记、船舶的抵押权登记以及贯穿租赁登记。三、以登记的目的可以分为取得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取得登记包括取得船舶国籍、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权利而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指为变更原登记内容而进行的登记;注销登记是指为消灭已
28、取得的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权利而进行的登记。四、以登记的有效期限可以分为通常登记和临时登记。前者是指通常情况下进行登记,此种登记取得的证书时间较长,如条例规定的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后者指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进行的登记,主要适用于船舶所有权或者国籍登记,此种登记取得的证书有效期较短,如条例规定的临时性船舶国籍证书一般不超过五年。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实行开放登记国家的登记船舶有增无减。据德国不莱梅海运经济与物流研究所统计,2002年各船旗国按登记总吨排名的前12位中,开放登记制度占了8个,其中最大的开放性登记国巴拿马的船舶注册量已超过1亿总吨,具有绝对优势。现在大量的船舶移籍海外
29、,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政治等方面都给传统海运国家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能保持规模大、标准高的本国籍船队,又能在一定程度降低运营成本,传统的海运国家效仿方便旗国的某些政策措施,调整本国的海运政策,纷纷以命令或者法律的形式引入了介于正常登记和开放性登记之间的第二登记制度,是传统海运强国为复兴海运业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我国现有约55的方便旗船舶,这给我国航运经济带了诸多问题,如国有资产损失,税源大量流失,重复投资严重、外汇储备消减,国家利益受损。所以我们应对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进行改革,以保证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以及航运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我们国家采取的是严格的登记制度,审批制度特别的严格,然而我
30、们却没有进行实质审核。而是进行的形式审核,却用的是实质审核的时间,导致我国的登记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在网络化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海事系统还没有应用全国海事局的网络共享平台,因此异地购船还采取邮寄等非常原始的方法,结果导致登记时间长;船舶所有人也不能查到船舶登记的详细信息,给船舶买卖过程带来了很多纠纷。所以本章主要应用文献对以上三个方面对问题进行分析,通过世界上最大的开放性登记国家巴拿马,第一个实行第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挪威,以及香港船舶登记制度的内容及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先进方法,取长补短,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进行改革。首先,我们应在条例中明确我国的船舶登记审核形式,然后对我国的登记审批制度、登记
31、内容进行分析,说明其不合理性。最后将网络化观念引入船舶登记之中,实现我国船舶登记中的“0等待”。解决我国船舶登记存在的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的系统工程,他涉及税收、融资、立法、国家政策和国际规则等诸多方面,同时,他又是一个刻不容缓要解决的大问题,只有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进行了合理的改革,才会对我国的经济和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坚强的法律制度的支持,才能让五星红旗船队成为大洋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1世界主要船籍国船舶登记制度全球约有177家各种类型的船舶登记机构,登记船舶约15万艘。不仅传统的海运国家拥有自己的船舶登记机构,许多小国家,如利比里亚、巴拿马、巴哈马、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却拥有全球最大的船舶登记机
32、构。世界上船舶登记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国家船舶登记、第二船舶登记和开放登记,三种船舶登各有利弊。船舶登记制度有关船舶登记机构、船舶登记条件、船舶登记内容、船舶登记对象等构成一国船舶登记的主要内容。国际法规规定每个国家有义务制定船舶登记制度,但船舶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各不尽相同。各国办理船舶登记和保存船舶原始资料的国家机构也不同。英国、法国、爱尔兰等国,由税务所办理船舶登记;德国、挪威、瑞典等国由地方法院办理船舶登记事务;美国、菲律宾等国由海岸警卫队负责船舶登记;澳大利亚的船舶登记则归属运输部。现在世界主要登记制度主要由开放性登记制度、国际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第一船舶船舶登记制度组成,所以我们主要
33、介绍了巴拿马、挪威和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登记方法、要求等。近年来世界商船队中本国登记的船舶逐年下降而方便旗船由于允许雇佣外国海员,登记手续方便,时间短,其登记数逐年上升。外籍船员的雇佣已成为航运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世界主要商船队悬挂方便旗船舶的统计数字看。可以发现以下两个明显的特征。首先,越是经济发达人均工资水平高的国家和地区悬挂方便旗的比例越高。除了方便旗以外,某些航运发达国家如巴拿马、挪威、日本、希腊等不断寻求新的途径。如与海员工会协商。修改海员配员法律实行第二船舶注册即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以改变本国船上不雇佣外国船员的做法。合法允许本国航运公司雇佣外国船员。改革登记程序,简化
34、登记流程,减少登记时间等措施。11巴拿马船舶登记制度巴拿马法律对悬挂巴拿马船旗船舶所有人没有国籍限制。船舶所有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巴拿马公民也可以是国外公民;可以是居住在巴拿马的或者在巴拿马从事经营的个人或者公司,也可以是居住在其他地方或在其他地方从事经营的个人或者公司。如果船舶所有人是一家在巴拿马注册成立的公司,巴拿马法律对拥有该公司股份的股东国籍以及持有股份的数量也无限制。就船舶而言,法律对申请在巴拿马登记的船舶没有船型、吨位等方面的限制。对船龄虽无特定的限制,但船龄超过20年得船舶必须在临时登记后的6个月之内接受检验。对船名也和大多数开放登记国家的规定一样,只要不和已经在巴拿
35、马登记的船舶名称相同即可II。在实际中,往往由船东事先向巴拿马航运局提出船名的申请,船名申请也可以通过巴拿马领事馆提出。船名一经批准船东便可即时将其保留,从而在一定时间内享有使用该船名的独占权利。船舶原始登记船东如果在巴拿马登记船舶,他可以直接去巴拿马登记也可以通过巴拿马驻海外领事馆进行登记。登记程序从船东提出申请开始,如前所述,船东可以委托巴拿马律师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有航运职能的巴拿马驻外领事馆提出申请。船东在提出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船名;(2)船舶的种类;(3)船东的名称、国籍以及地址;(4)船舶所有权证书;(5)原船舶登记国以及登记注销证书;(6)船舶的吨位,包括净吨位、总吨
36、位等;(7)船舶主要尺寸;(8)甲板数、桅杆数及烟囱数;(9)引擎种类及数量,汽缸种类及数量;(10)船速和主机功率;(11)船舶用途;(12)造船厂名称及地址,船舶建造地及建造年份;(13)巴拿马的船舶法律代表名称及其授权证书;(14)授权签发技术证书的船级社名称;(15)油污保险证明适用于油船。在收到上述文件和资料以后,航运局通常会颁发或授权有关领事馆颁发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航行证书和一份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无线电台执照。巴拿马法律对上述各项文件、证书的内容并无特定的要求,但是建造人证书、卖据以及订造人和买方的接受则须包括建造证书、船籍港和船舶规范、船舶的上述文件证书,船东均须提供正本
37、,如果登记经巴拿马驻外领事馆进行,当地领事馆尚会保留一份经认证的副本。登记机关不接受文件的传真件。在临时登记有效期内,船东必须将委托在巴拿马的船舶代表的授权书、船舶所有权证明、船舶原登记注销证书等寄给在巴拿马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由其完成船舶登记手续。此外船东还应申请颁发法定无线电台执照并将该申请通过律师送至巴拿马航运局。巴拿马律师在收到各种文件、证书以后,就可以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得到法定航行证书和无线电台执照,这些手续包括A、将证明所有权的证书进行翻译并在公共登记处登记;B、向航运局提交要求颁发法定无线电台执照的申请;C、向航运局提交自己的授权书、证明注销船舶原登记的证书或文件、已在公共登记处
38、登记过的证明所有权的文件以及船舶的吨位及丈量证书。上述手续完成后,航运局就会颁发法定无线电台执照和航行证书,其有效期一般为4年。12挪威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从五十年代起,有更多的一些开放性登记制度建立和一些传统的海运强国建立了“第二船舶登记制度”,这些登记比在国内登记有更多的好处III。挪威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国家。为了维持和发展本国航运业,挪威政府与1987年6月12日就通过了挪威国际船舶登记法,确定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NSI)。该制度在船舶的种类、船员配备、税金等方面都作了不同于国内传统登记的规定一、船舶种类包括有自力驱动的客船、货船、气垫船、钻井平台以及其他可移动设施,对登记
39、的船舶没有船龄限制。但所登记的船舶必须是经挪威承认的船级社(挪威船级社、英国船级社、德国船级社、法国船级社及美国船级社)认可的或经挪威海事检查合格的船舶;二、船舶所有权对登记船舶的所有人、公司等没有国籍限制。但如果船舶所有人不是挪威所有公司法人时,所有人需任命在挪威有居住的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三、船员配备条件除船长外,对其他船员没有国籍限制。如经海事委员会批准,可以在所有的岗位都配备外籍船员。雇佣外国船员不仅可以按其所属国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同时还可以免除税金及社会保障费用;四、登记费用对登记费用有所降低(见表11);五、年税对400吨以上的货船征收12600克朗;六、税金通常外国船舶所有人可以
40、免交挪威税法中规定的税金;七、安全规则为了维持挪威船舶原有的安全水平,根据挪威管辖权的规定,凡是在NSI登记的船舶所有权都应受到保护,而且必须满足挪威最近根据有关安全和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国际公约而制定的海事规则所规定的条件IV。表11挪威国际船舶登记处收费一览表(1NOK10886CNY)首次登记费(NIS)NOK(货币单位)7200NIS年费NOK5800抵押登记费NOK1750抵押权变更登记NOK1400船舶变更登记(所有权人、船名、船籍港)NOK1400持证费NOK350手续费NOK140转移登记NOK350注销抵押权和船舶NOK013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香港船舶注册演化成现在得模式经历
41、了两次重大变革。第一次改变是在1990年12月,而第二次则是在1998年。改变令香港船舶的注册吨位下降至最低谷的500多万总吨,而改革则令香港注册摆脱了困境,吨位回升至2009年的4000多万总吨。主要是香港把握住了拜年不见的发展机遇,推出了合适的手段令船东非常认同香港船舶注册这个运作模式。在1998年后期船舶注册针对以前的问题进行改革,在改革后,海事处改变了一贯公务不做宣传的惯例,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进行访问。加上国家像外公布对香港注册的支持,在政策上和业界的合力推动下,船舶在2000年后迅速回升。香港独立船舶注册自改革以来,一直备受欢迎及吨位不断的增长,其主要原因如下(1)订立合理的法制在1
42、998年经过大幅度的修订后,已与世界标准接轨。纵观世界各个船舶注册地,到目前还没有使用双语立法者。由于香港是我国的一部分,双语立法及讯息交流成了香港注册的特色。这更有利于香港被国内船东接受。在相比下,香港注册的形象比其他国家的船舶注册更能植根于国内。(2)降低船东开支降低船东运营成本先要从基本入手。在香港注册船舶只是第一关,香港船舶注册降低了本身的收费项目,并将注册费和每年的吨位收费调低,使总收费比其他主要船舶注册的收费兼容或者更为优惠。(3)简便香港船舶注册服务为配合船舶实际营运需要,海事处简化了船舶注册手续,无论注册或者注销手续,均可在两小时内完成。而隶属香港海事处的船舶事务科之专业人员,
43、如有需要,可以在任何时间为船东办理注册手续和向航运业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不会国际时差间断。申请表格、通知以及法律条例等,均可通过香港海事处的网页下载,海事处更设有紧急技术支持的热线电话。香港在全球11个主要大城市设有经济贸易办事处,这些办事处均可以协助船东办理舶注册手续。香港海事处从2002年1月30日起,改善船舶注册手续,以更便民的一站式服务代替从前申请人要多个部门交申请表的做法。在一站式的服务下,船东无需到海事处不同的部门单位递交船舶注册相关的不同申请表,而可以将全部申请表一次递交到海事处的一个服务柜即可。估计新措施与原做法比较,可以节省船舶所有人很多时间。另一方面,将注册手续上的所有权要求
44、与国际公约的技术要求分开处理。简而言之,某船只在技术上要求未能确定是否符合标准时,仍可以先行注册其所有权和抵押权,有待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方可获发营运证书。此举令注册船舶所有权及其抵押,不需要等候检验结果,有效的加快了注册所需时间,并有利于船东之间的船舶买卖及其融资安排。图11说明了香港船舶登记制度第一次改革的成果,船舶登记数量从100万总吨上升到800万总吨,显示了改革的效应。图11香港船舶注册总吨(19671997)(4)无船龄限制船舶注册没有限制船只年龄,任何船支倘又恰当的维修保养,并且在认可船级社入级,便可被接受在香港注册。(5)无船员国籍限制香港船上所雇用的船员,无国籍限制,只要符合国际
45、船员培训公约要求即可。(6)船旗国品质监督管理香港在1999年得船舶注册大改革前,所有注册的船舶在注册之前要受到海事处验船师的检查,结果满意才可以为该船注册。而且该船注册后,每两年要接受海事处验船师的无线电装置的检查,每年要接受海事处验船师的安全设备检查。每次检查费用不菲,船东对这些不合乎经济效益的制度非常不满。海事处有见及此,在大改革时,取消了这个制度。转而将这些强制验船制度的资源投放在监察船舶管理公司和船支的品质上。所有一般验船、安全管理和保安审核的任务全部交由船级社负责。船旗国品质管理系统是一个电子计算机系统,验船师可与系统进行互动交流,对数据打分并作出分析。所作分析是船舶管理公司是否妥
46、善履行其责任,安排认可机构对香港船舶进行有效及妥当的检验和审核。根据计算机数据库储藏数据的分析结果,海事处会检验对其品质有怀疑的船舶。图12展示了从1998年至2009年间的增长。目前,香港船舶的注册总吨位以超越4,000万总吨,在世界排名第五位。而且是这五名内唯一一个针对本身商贸而设计的船舶注册机构。01000000200000030000004000000500000060000007000000800000090000001000000067697173757779818385878991939597系列1系列2图12香港船舶注册总吨(19972009)(7)高资历和负责任专业员工提供技
47、术支持和意见香港海事处的所有验船师,都是持有大学学位或同等学历。他们自身在各自的领域如船舶设计、轮机的操作及维护或航海经验上,均有很高的造诣,而且他们入职后试用完毕,还要进行测验,合格后才可完全独立工作。因此,他们的工作素质是无可置疑的。他们在职期间均被灌输了以服务为主的观念。因此,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对海事处的工作非常满意。(8)清廉、高校和开放的营运模式香港所有公营机构,包括海事处,是受到了香港廉政公署的监管,这个组织的功能为世界所熟悉。行贿、受贿或收受利益,均是违法的行为。这个观念早已种入公营机构雇员的脑海中,公营机构的雇员都是依法办事,一切行为有所依据,所以世界各地的公司对我们的注册很有
48、信心,毋须走后门也可做到他们想要办的事,而海事处职员亦本着服务为本的精神为船东服务V。2我国船舶登记现状我国的船舶登记条例属于严格的登记制度,对在我国的船舶登记的船舶有更多的限制。这就导致现在的登记程序非常的繁琐,登记、审批程序复杂,造成登记的时间非常的长,然而在国际海运日益全球化和竞争剧烈的今天,各国船舶所有人纷纷采取海外移籍的经营手段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但是我国现在依然在使用已经颁布16年之久的条例,船舶移籍现象就更加严重。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方便旗船舶数量所占比例已明显失衡。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在国外登记注册,挂方便旗的船舶总吨位约占中国远洋总吨位的5574,而且这些船舶平均船龄小(世
49、界平均船龄为162年),吨位大(平均载重量为366万DWT),这就意味着在境外注册的船舶普遍建造时间晚,安全隐患相对较小,造船工艺先进,技术状况相对较好。表21世界前十位国家商船队方便旗船队情况名次国家/2006年方便旗船队保有量(万DWT)方便旗所占比例05000000100000001500000020000000250000003000000035000000400000004500000097989900010203040506070809系列1系列2地区万DWT平均船龄2002年2006年2002年2006年1希腊1117018214520159407027012日本119408310130131008459113德国572089372070307638154中国3500163408064204565465美国3670143389046905297826中国香港2540153364043407805867挪威3040170613043307547018韩国1680139255029407105729中国台湾19501262182243058780410新加坡80020216902230605358前十位总计460201435253063450631725表21是对我们国家的船舶登记数量进行说明,指出我国船舶移籍现象越来越严重。21审批程序我们国家船舶登记的审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