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际社会与中国:规范的权力和权力的规范摘要 权力、合法性和责任这些概念只有在国际社会的框架中才能得到准确理解这种国际社会研究方法强调规范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这个过程是规范和物质权力互动的过程责任既非权力的规范,也非规范的权力,而是两者的结合责任分担是一种深刻的社会权力形式,它可以理解为一种独特的合法性实践这个框架同样适用于分析中国崛起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互动是围绕责任概念产生的这种责任概念的内容是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互动过程中相互塑造的,而不是任何一方单方面决定的规范的权力限制的不是中国崛起,而是它以自己选择的方式制定规范的潜力同时,从长期来看,权力的规范也同样有可能挑战现有国际规范秩序可以预期
2、,中国和国际社会能够在这一过程中相互塑造,且中国有能力成为国际规范的制定者 关键词 国际社会; 权力; 合法性; 责任; 中国 一、 引言 近年来,朝鲜、利比亚和叙利亚等国引发的国际危机激发了人们关于“责任”和“大国责任”的积极外交对话,以及对这些术语描述的政策行动实质的关注和探讨许多这样的国际讨论特别关注中国,而中国领导人和官方评论家也倾向于采用“责任”和“大国责任”这种特殊的语言风格为什么这对于中国是一个重要问题?对这样的“责任”究竟如何检验?责任是如何与权力和合法性联系在一起的?对于这些问题,笔者2将在国际社会的框架内明确加以讨论,且该框架足以整合所有上述概念虽然许多国际关系理论经常在国
3、际社会的框架之外提出关于权力、合法性和责任的理论,但国际社会的框架提供了在单一的理论框架中整合上述三个概念的唯一有说服力的方式本文在国际社会的框架内提出了包括权力、合法性和责任观念在内的有内在联系的一套概念 同时,本文的讨论回应了关于“规范”和“权力”的一些重大的普遍问题规范是权力的功能吗?或者反之亦然?未来国际秩序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围绕这一关系的性质展开的前者涉及秩序的实质性规范的内容,包括其塑造行为的能力;后者指的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物质意义上的权力分配及其相应的影响规范内容的能力但前一层意义上的规范的权力到底是如何与后一层意义上的权力的规范相联系的?有些分析家采取割裂两者的做法,并对前者的稳
4、定性抱有极大的信心,即使同一时间后者正经历重大的变化1有些人认为两者是同时发生的,随着物质力量的变化,当前自由主义秩序逐步瓦解,正在崛起的国家偏好的价值自动取代了那些迄今为止一直占主导地位的价值然而,除极少数外,大多数分析家都承认,这两个方面对于未来秩序都是重要的,这样的理论分裂将继续存在,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哪个方面具有相对优势 权力与规范的这种困境在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中也表现得十分明显因为它的研究方法一方面强调战争、大国作用和均势等现实主义特征对国际秩序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又明确主张这些实践是在强有力的社会和规范框架内“制度化”的因此,英国学派把这些实践视为“社会事实” ,而不只是物质的
5、然而,有趣的问题仍然是社会的运作规范究竟是3如何演变的?它们是作为相对自主发展进程的一部分,还是反映了最强大国家的规范偏好?如果两者都不是,我们又该如何解释上述两部分之间的动态互动呢?我们怎样才能确切地解释规范的权力和权力的规范之间的互动呢? 关于这个有趣的讨论,参见 R.Foot & A.Walter,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Global Ord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Ch.1 简言之,即便国际社会是通过社会建构运作的,那么这种制度化条件究竟是如何创设的?关于“责任”的问题相应地是
6、这种更普遍问题的一个具体实例责任是自由流动、独立运行的规范的一种构建,还是基于最强大国家的偏好并被用来维持其特权地位的? 本文试图在一般国际关系理论层次上探讨这一问题,并认为该理论为具体研究当代国际社会中的中国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案例从国际社会的视角来看,关于中国崛起的讨论主要涉及中国的国际社会成员资格,以及国际社会如何应对这个曾经“反抗”国际社会主导性规范的国家2虽然这样的框架并没有从整体上抓住问题的关键,但它至少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分析相关问题中国案例在特定方式上提出了普遍性问题:国际社会是对中国权力进行约束,阻碍其利益的实现,抑或准备修改这些规范,以反映中国物质力量崛起的现实?澳大利亚
7、总理陆克文最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中国是接受战后国际秩序的文化、规范和结构,还是寻求改变它们?”346 第一种视角反映了如下普遍看法,即由于西方国家在实际权力上主导着国际社会,它们仍是“文明”标准的设立者、4评判者和执行者2779,所以这个世界并不是中国缔造的另一方面,其他许多人认为,中国物质力量崛起必然使它从一个规范接受者转变为一个强大的规范制定者 笔者不想讨论中国崛起的证据,也不认为即将发生的“权力转移”思想没有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质疑,参见 M. Cox, Power Shifts, Economic Change and the Decline of the West, Internati
8、onal Relations, Vol.26, No.4(2012) , pp.369388 因此,中国也应该表达其对未来世界秩序的观点,并积极地参与重塑国际规范4244 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对外发展援助,分析人士已经看到一些朝这个方向逐渐变化的证据同理,可以预期中国会塑造什么样的责任规范责任是衡量中国作为国际社会成员资格的预先确定的标准,还是作为反映有些行为体的物质能力而提出的规范内容的标准?责任是规范的规则手册,还是权力的记分卡? 事实上,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它应该完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517 但是,在一个“外来的”规范结构中,中国如何被完全接纳?若中国不被完全接纳,它就失
9、去了在未来调整该结构的任何机会这正是中国当前国际地位所面临的困境所在:“中国因而在冷战后的国际社会中处于不稳定地位它既不是完全地融入国际社会,又不是完全地游离在国际社会外”6250 不像其他大多数国家,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和不寻常的” 74 这造成了关于中国地位的悖论:任何“系统地表达关切,都会凸显出中国寻求国际承认的必要性,同时这会冒对现存社会结构的合法性给予过多信任的危险”813 换言之,中5国所面临的问题是它如何完全融入国际社会,同时不会产生进一步强化可能倾向于修改或取代现有规范的结果 国际社会是英国学派理论的核心概念然而作为一个概念,它可能是一个过于狭窄的研究路径国际合法成
10、员的规范的实质来自何处?它们能否被用作成员资格的检验标准?它们的内容是否反映了一些广泛的但不完整的国际共识?此外,若是将这些规范看作一种社会守门人的角色,它们是否突出了最强国偏好的规范的重要性呢?总之,在国际社会中,权力的物质分配与规范观念的分配变化之间的互动性究竟是怎样的?那些形成“检验”之核心的思想是如何被调整的,又是如何反映所有国际社会成员的价值观的?国际社会概念的真正作用主要在于能够提供这类问题的答案 二、 国际社会 国际社会概念在英国学派理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该学派的重大贡献和“旗舰”思想国际社会概念“概括了英国学派关于国际关系构成一套社会关系的中心观点”95 这种聚焦于国际社会
11、的研究可以置于更广泛的国际关系一般研究方法之中,它“通过考察意义和社会价值的国际结构而不是国际权力结构,来理解国家利益和国家行为”102 该观点部分抓住了要害,但需要做进一步的说明 Finnemore 在“权力”结构与“意义和社会价值”结构之间做了明确区别,但同样重要的是,国际社会概念对 Finnemore 的观点提出了挑战它不是严格的二分法,而是试图将两者融合到单一的“社会权力”领域:社会价值因此成为权力的构成要素,而不是与之完全对立的要素若是如此,我们必须承认,这些社会关系不是截然不同于权力的要素,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构成权力的要素 6对国际社会概念的明显特点,许多分析人士依然保持着一种要继续
12、寻找国际社会概念的“神秘性”的意识11133 而且,就本文的用意来说,这一概念仍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虽然国际社会概念大致描绘了管理国际关系的社会框架,但关于其准确的理论作用仍然没有得到充分解答笔者将简要概括国际社会的许多一般性主张,在弄清大量其他同源概念的过程中阐述国际社会的包容性作用由此,国际社会概念可以提升到一个基本理论工具的地位,而不只是充当一个粗略地描绘社会的工具这有助于超越其目前的理论地位,特别是有必要考虑聚焦于国际社会规范结构的变化或者说“规范分析”这符合国际社会未来研究议程的诉求,即“在规范秩序正在变化的维度中”1267 寻求理解其“变化的驱动者和动力”13 Bull 对国际社会曾
13、下过一个被广为引用的定义:“一群国家意识到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从而形成一个社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相信在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受一套共同规则的约束并且它们分享共同制度下的利益”1413 但是,Bull 只是对国际社会做了宽泛的界定,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揭示支撑它的特定理论概念为此,首先需要建立国际社会与合法性之间的基本联系笔者曾指出,我们需要更简约的国际社会理论,而合法性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关键15在 Wight 和Bull 之后,大多数关于国际社会的论述都是基于利益、价值、规则和制度或这些要素的组合1612171881861 这种多样性使国际社会难以确定为一个固定的概念:对国际社会的承
14、认究竟需要多少那样的要素?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就是揭示国际社会分析家一直混淆了国际社会7是由什么构成的和国际社会建立了什么这两个问题事实上,他们花费了更多时间讨论后者,而不是前者因此,英国学派理论家根据其独特的制度如均势、战争、外交、国际法和大国作用等来界定国际社会,就显得不足为奇了有些学者甚至更狭隘地认为,仅有国际法就可以构成国际社会1920 然而,总的来说,学界从未完全搞清国际社会与任何一种特定制度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为此,我们主张将那些特定的价值和制度与更本质和更简约的国际社会概念区分开来 我们这样做并不意味着这些制度不重要,而是认为只有首先使已经存在的社会承诺成为可能,这些制度才
15、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将国际社会界定为一套历史上变化的合法性原则,而不是特定的规范(如主权)或制度(如国际法)这些原则不排斥国际法,但其范围通常更广它们并不一定通过制度来表达,其最基本的形式是假定国际社会有条件地接受有约束力的相互义务,这种相互义务赋予特定合法性原则以意义因此,在 Bull 的讨论中,他重申的潜台词是受到“约束”的意识1413 同样,Wight 定义的国际社会概念是强加“一定的道德的和心理的甚至法律的义务”的社会207 事实上,这种义务观一直位于国际社会的核心1612179899212425 当然,这是有待证实的概念:什么地方有受到约束的意识,那里就存在国际社会总之,承
16、认这种社会约束是合法性实践存在的另一种方式,这是国际社会虽简约但最本质的概念这个概念的重新定位有重要意义,因为它确定了合法性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并使合法性原则成为其必要的属性这样做的意义现在可以在国际社会与权力、合法性和责任等相关概念的理论关系中得到必要的理解 8三、 权力、合法性和责任 在国际关系文献中,各种关于“非社会”权力概念的讨论十分常见许多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关于权力的论述一般将权力的社会和思想要素排除在外国际关系关于权力的思想基本上是通过物质性权力分配的语言来表达的,但这一直是其主要缺点2238 笔者已在其他地方对优势地位与霸权做了鲜明对比,以进一步说明物质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区别:优
17、势地位只是基于物质资源的基础之上,而霸权则明确地基于合法性之上一些分析家倾向于对两种相互竞争的霸权理论(一种基于物质性权力,另一种基于规范)做出区分23154 而笔者认为,只有规范的阐述才能提供关于国际社会中霸权概念令人信服的解释,这要求我们对优势地位与霸权做出明确的区分此外,还需要区分权力转移与霸权更迭的概念24这些认识对于解释挑战国的崛起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普遍预期美国与中国之间“权力转移”的背景下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话题是在高度关注优势地位的扩展时提出的,而权力转移只不过是“静止的”优势地位的生动说法2526然而,与一般的常识不同,霸权更迭不只是大国物质性均势的转移 同样地,我们经常遇
18、到貌似非社会的责任概念,认为责任直接来自于拥有高度的物质能力,而不是行为体彼此社会关系的属性但很难想象,任何责任感都是真正非社会的如果没有对某人负责的担当,更不用说责任需求所赖以建立的原则以及责任概念所具有的实际内容了然而,正是能力与责任之间这样明确的联系,被视为联合国宪章条款的核心在起草该文件时存在广泛的共识,即要求“某些国家履行的义务与它们影响该组织决策的能力之间有一定关系”简言之, “权9力与责任应该紧密联系在一起”27199 因此,正是它们的实力和资源构成了其责任的来源 Waltz 在建议那些能力最强大的国家承担特殊责任时对此清晰地给出了一个相关解释:如果它是单方面的宣称,那么这种责任
19、的意义是什么呢28198?Waltz 的解释是我们能发现的最接近非社会的责任概念,但他解释的责任的真正意义究竟指什么,还有待探讨 当然,很难确定所有非社会的合法性概念之意义,这是前面强调需要在国际社会内确定合法性地位的原因正如 Franck 所指出的,有些“共同体”观念对理解合法性思想是绝对必要的2926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合法性在国际政治中是重要的,但他们没有设法在任何社会结构中确定其地位,Kagan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30另一个试图探讨合法性的例子是亨利?基辛格,他关于合法的国际秩序概念完全是在现实主义框架下进行探讨的他认为,合法的国际秩序创立于 1815 年,但 1919 年后再也没有出
20、现过不过,准确地说,基辛格论述的并不是严格的非社会的合法性概念,因为他仅仅将该概念局限在一个非常有限的大国俱乐部所谓合法秩序,就是每个大国都能接受的秩序事实上,正是在此种认识的基础上,基辛格充当了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与中国关系正常化的设计师,目的在于构建一种类似的“合法秩序”31因此,那些怀疑合法性的重要性的更常见方法,不是认为存在这样一种非社会的合法性理解,而是贬低合法性的整体意义32 与各种非社会的概念不同,这里提出的解释是把权力、合法性和责任三个概念整合进一个共同框架内的国际社会方法,这种方法具有相当大的理论优势因此,权力与合法性显然不能被看作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10我们很难想象
21、,一方面认为权力是完全不同于合法性的东西,而另一方面又讲合法性是由社会权力构成的一旦理解了这种联系,我们就会明白,权力不仅是一种物质现象最后,我们必须考虑国际社会与“责任”之间的关系责任分担是一种深刻的社会权力形式因此,责任分配可以理解为一种独特的合法性实践,并在国际社会的框架内得到最好的解释75 特殊责任的重大价值是既承认权力,又体现规范,但前提条件是取得社会授权但责任怎样涉及规范的权力和权力的规范之间的互动呢?责任成为权力的重大制约因素,抑或责任是权力的派生物? 四、 国际社会、权力和规范 国际社会理论的重要观点是相信它能带来“社会化”社会化是怎样涉及规范的权力和权力的规范的?社会化发生在
22、许多不同的背景中,它可以作为前者和后者的证明符合一定合法行为原则的社会化无疑可以作为规范的权力的证明,因为它促成了“一个行为体共同体对其主张的合适行为的共同期望”1022 此外,一些国家应用规范为其他国家进入国际社会设立标准,这就是权力的规范,这种标准是通过规范实施的但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说明这些规范内容规范用来阻止其他国家进入的问题容易回答:这是对新加入成员的检验而对于那些已经是国际社会成员的国家,谁决定界定合法行为的规范呢?对于前者,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成员资格:一种是国际社会的成员;另一种是涉及国际社会中某个受约束的国家集团的成员,通常指大国集团这两种成员的资格标准经常被混为一谈,我们必须加以明确区分两者的差别就在于所采用的规范检验的性质“责任”检验在后者的情况下特别重要,在这个意义上说责任可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