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价格制定及管理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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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再生水价格制定及管理研究摘要: 再生水的回用可有效地缓解水资源短缺危机,价格是影响再生水需求的主要因素,合理的定价机制能积极促进再生水的利用。本文通过建立再生水价格模型,提出定价程序及价格调整方法,并给出再生水水费管理建议,为我国再生水价格制定及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再生水价格;价格模型;水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1 再生水价格概述 再生水价格,是指再生水作为一种商品所具有的价格,是城市再生水生产部门(主要是再生水厂)在向用户提供再生水产品及配套服务后从用户方所得的每单位水量的收入。再生水的价格是再生水市场的核心要素,既影响到再生水需求量的大小,也决定了再生水行业是否

2、有足够的收益以保证其正常发展。在再生水的水质和水量能够满足安全性和稳定性的情况下,价格是影响再生水需求的主要因素,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够对再生水的需求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再生水的价格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1)自来水与再生水的价格差。自来水价格越高,再生水与自来水的价格差越大,再生水价格越有优势,人们使用的再生水量就越大。在自来水价格偏低的情况下,再生水价格很容易接近甚至高于自来水价格,再生水的市场需要将大大降低,此时再生水的价格就必须下调。 (2)用户对再生水价格的承受程度。再生水水价应该在用户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之内。如果再生水的价格超出用户的承受能力,用户就会放弃使用再生水。再生

3、水用户的承受能力越强,再生水价格就会越高,反之再生水价格越低。 (3)再生水的供需关系。依据再生水供应量与需求量的变化可相应地调整再生水价格。供应量大于需求量时,再生水价格就低;反之,需求量大于供应量,再生水价格就高。 (4)政策导向。不同的再生水价格政策,会对再生水价格水平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对再生水工程采取鼓励和扶持政策,对再生水工程实行优惠的投资政策和信贷政策或是对再生水价格直接实行补贴,会降低供水成本,从而降低再生水价格;反之,如果政府采取再生水企业自负盈亏的政策,必然会导致再生水价格的上涨。 2 再生水价格的制定原则 制定再生水价格时,既要按照我国现行水价确定的基本原则,以供水成

4、本作为水价制定的基础,又要考虑再生水价与自来水价的差额。再生水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再生水成本和政府补贴的差额,以保证再生水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转;为保证再生水的需求市场,再生水价格最高不得高于现行自来水价的 70%,以免降低用户对再生水的使用兴趣。其制定的主要原则如下: (1)效率原则。合理的再生水价格应有利于提高再生水利用行业自身效率以及水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再生水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2)成本回收和合理利润原则。合理的再生水定价首先应保证对再生水工程建设投资及生产成本的回收,同时要考虑城市再生水供给单位作为企业的合理利润。 (3)用户承受能力原则。再生水作为自来水资源的替代资源,人们对其价格的心理承

5、受能力低于自来水价格,公众对再生水水质的担心,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对再生水价格的心理承受能力。再生水的价格应在不同的用户群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担,具体的分担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4)区域定价原则。各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资源供需情况及污水处理程度等相差很大,再生水供给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再生水价格的制定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在同一地区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再生水的水源、处理工艺、水质等差异需要就某一工程单独定价,即采用单个工程定价的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再生水价格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回用所带来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的再生水价格应既能促进社会对再生

6、水需求的增长,又能保证再生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行。 (6)价格调整原则。随着物价变动、技术进步以及人们收入的增长和对再生水接受能力的提高,再生水价格应得到及时的变动,以调节再生水供需关系和优化资源配置。 3 再生水价格的构成和价格模型 再生水价格从理论上应由 4 部分构成,即供水成本、环境水价、利润和税收。供水成本包括 3 部分:(1)工程费,即再生水处理厂的建设、再生水输水管道的铺设等费用;(2)服务费,即运行费、经营费、管理费、维护维修费等;(3)资本费,即投资利息和设备折旧等。环境水价是指经使用的再生水排出后污染他人或公共环境,为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付出的费用。再生水是对污水的进一步处理,

7、为鼓励消费者使用再生水,促进再生水事业的发展,建议现阶段再生水价格不包括环境水价。再生水企业要参与市场竞争,需要一定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适当的利润可以带动再生水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推进可持续的水循环经济的发展。再生水产业属于环保产业,可节省大量的宝贵传统水资源,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再生水在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基础上,还应该受到政府的节约水资源的相应补贴,同时再生水企业的税金应该是低税率或者零税率。在现阶段对再生水销售免征增值税。所以现阶段再生水的价格应该包括供水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 水资源价格涉及到多种模型,适用于再生水资源价格的模型主要有影子价格模型、边际机会成本模型

8、、模糊数学价格模型及成本价格模型等几种。成本价格模型计算方便简单,适用于具体污水回用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再生水价格确定。 再生水成本价格模型中,制水成本主要是再生水工程基建投资的折旧费和直接运行费,供水成本与处理工艺、处理规模、输水管线有关。对再生水单位制水成本构成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如下: (1)再生水厂的建设费用 再生水工程建设投资包括再生水厂深度处理和输水管网两部分投资,参照水处理的建设投资费用函数的基本形式来确定。 1)再生水厂深度处理费用函数模型: 式中:再生水厂再生处理工程建设费用(万元) ; 再生处理费用常数,一般取值 122.96184.44; 再生处理费用常数,一般取值 0.6

9、60.99; 再生水厂规模(万 m3/d) 。 2)输水管网费用函数模型: 式中:输水管道建设费用(万元) ; 输水费用常数,一般取值 100.10150.16; 输水费用常数,一般取值 1.011.51; 输水管长度(km) 。 (2)再生水的年生产成本 再生水的年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投资的年折旧费和运行费。其中年运行费主要包括动力费、药剂费、大修和检修维护费、工资福利、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工程投资年折旧费: 式中:固定资产基本折旧费(万元) ; 再生水厂再生处理工程建设费用(万元) ; 输水管道建设费用(万元) ; 固定资产基本综合折旧率,一般取值 4.8%。 2)动力费: 式中:

10、再生水系统动力费(万元) ; 修正系数,与各级水泵和电动机等用电设备及其效率等有关的系数,一般取值为 1.15; 电费单价(元/kWh) ; 工作全扬程,包括一级泵站、二级泵站及增压泵站的全部扬程(m) 。 3)药剂费: 式中:年总药剂费用(万元) ; 第 i 种药剂(包括混凝剂、助凝剂、消毒剂等)的平均投加量(mg/L) ; 第 i 种药剂的单价(元/kg) 。 4)大修理费和检修维护费: 式中:大修和检修维护费(万元) ; 再生水厂再生处理工程建设费用(万元) ; 输水管道建设费用(万元) ; 大修和检修维护综合费用系数,一般取 23%。 5)工资福利、管理和其他费用: 式中:工资福利等其

11、它费用(万元) ; 工资福利、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取值的比例系数,取值在 15%左右。6)年制水成本: 式中:年制水成本(万元) 。 (3)再生水成本价格模型 再生水价格应该在单位制水成本的基础上增加销售税金、企业利润等费用,在此用税利系数表示,根据上述的年制水成本和再生水的年处理量,得出再生水成本价格模型为: 式中:再生水成本价格(元/m3) ; 税利系数,与销售税金、利润率、附加费等有关,一般取值为1.21.4。 4 再生水定价程序和再生水价格调整 再生水的定价在原则上采用政府指导定价的方式,同时建立听证会和公告制度,充分重视公众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应充分体现市场竞争机制,严

12、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产生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由再生水运营主体提出合理的定价建议,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就建议定价开展成本调查、同行业调查、用户调查后初步确定价格,然后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专业人士等多方面意见,讨论其可行性、必要性,由政府确定最终价格,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再生水价格如有变动必须报经政府重新审批。对于现有或正在筹建的再生水利用企业的再生水价格,应当在考虑新旧再生水利用设施起点不同的情况下,参照相同或相近技术与规模的经市场化竞标确定的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收费标准进行核定。 政府对再生水行业实行收益率管制

13、政策。如果采用净资产收益率管制政策,再生水利用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最高不得超过未受管制部门的平均收益水平(或定为 6%) ,具体收益率水平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发展目标加以确定。如果采用投资回报率管制的政策,地方政府可按略高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设定投资回报率。 对不能采用市场竞争性方式进行定价的企业和国有再生水生产企业,应当采用标尺竞争与收益率管制结合的方式进行定价。该定价方式的具体步骤如下:(1)核算单个再生水生产企业的实际生产成本;(2)确定该类工艺的成本基准线。成本基准线可以通过全行业相同工艺企业的成本进行测算,或者采用典型企业的成本进行估计;(3)

14、将再生水生产企业的实际成本和基准线成本进行加权平均,得到再生水定价的成本基数;(4)根据再生水定价的成本基数和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率,得到再生水的价格。再生水生产企业的成本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其成本基准线由政府部门委托研究部门进行测定,基准线的调整周期为一年一次。 在发展再生水用户初期,再生水的价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反阶梯计量水价,用得越多价格优惠越大,以此鼓励再生水的使用,但必须杜绝滥用、浪费再生水。市节水中心应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梯次标准,鼓励再生水利用。在用水季节性波动明显的地区可以实行季节性水价。 出现以下情况时,再生水经营企业可以申请调整再生水价格:(1)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生

15、产成本的大幅度提高;(2)由于电价或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导致生产成本的大幅度提高;(3)再生水质量标准的变化;(4)再生水费征收严重不足;(5)政府补贴后仍有亏损或需要合理补偿扩大再生产投资。在未出现上述的情况之下,企业不能履行其所中标的再生水价格,或者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再生水成本的提高,再生水经营企业不得申请调整其再生水价格。 再生水的成本价格调整按以下公式计算,但最终的再生水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再生水成本和政府补贴的差额,最高不得高于现行自来水价的70%: 式中:再生水的经营成本价格(元/m3) ; 市物价部门颁布的动力电价格(元/kWh) ; 相关部门公布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a)

16、; 统计局公布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上年=100) ; 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 、 、下标分别表示相应的年份; 电费在经营成本中的比例; 工资在经营成本中的比例; 药剂费在经营成本中的比例; 除电费、工资和药剂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在经营成本中的比例。 再生水经营企业需调整价格时,应向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价文件应抄送同级城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意见函告同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界用户代表参加。调价申请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和有

17、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对再生水价格实行监审。再生水价格调整方案实施之前,由城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5 再生水费的征收与监督 再生水用户应当与再生水经营企业签订用水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再生水费。使用再生水的用户必须安装水表,计量用水,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按核准水量缴纳再生水费。再生水费由再生水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实际的再生水费与向用户征收的再生水费可以不同,但后者不得高于前者。用户分担再生水费的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向用户征收的再生水费不是足额征收,政府应按合同约定将再生水费补足后支付给企业。 再生水供水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抄表,并按水表计量向用户计收水费,不得估表收费。凡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再生水费。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前三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若故障是由用户原因造成的,可以按照前六个月中的最高月用水量计收水费。由于用户的责任造成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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