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及完善路径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 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和规制是一种是难题,学校的食品安全关系到高校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笔者认为要在信息公开、防治结合、责任归属等方面进行改善,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 关键词:高校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完善路径 一、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监管堪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食品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食品安全问题持续作为民生的热点话题,但是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学校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高
2、校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也直接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近日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集中爆发,2013 年 9 月来,媒体已经报道数件高校食品安全的问题,江苏、湖南、安徽等地高校接连曝出校园食物中毒事件,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多,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例如宜宾长宁县铜鼓中心校多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9 月 26 日河北迁安 1 所中学 96 名学生疑似食物中毒;河南师大校庆上百余学生吃免费午餐后疑似食物中毒;除此之外,还有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中 31 名学生集体腹泻,疑似食物中毒等类似案例,为什么集中在学校爆发,其中有一定的缘由所在。首先,食物中毒说明了我国食品安全法未能对食品问题起到有效的保护的
3、作用,也就是法律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这就是与行政监管有很多的关系,当行政监管弱化甚至是出现漏洞的时候,缺失监管所带来的问题的就会集中爆发。英国法学家边沁说过:在法律力图达到的目标中,安全是主要的和基本的目标。法律所追求的就是良好的社会秩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人的生命健康进行保护,让每个人都能感觉到生存的安全感。其次,学校人员集中是容易发现问题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学校是行政监管盲区,学校由于其特殊性,行政监管无法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目前的立法和缺陷或者执法困境 2009 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有关配套规章和食品卫生标准,内容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管理、食品
4、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处罚的管理等方面。但是法律法规大量的制定并不意味着法律体系的健全。 1.在食品安全法中缺乏对学校食品安全的专门规定,由于学校是社会中的一大群体,人群比较集中,只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会对相当大的群体利益造成伤害,而且学校是祖国明天的希望,他们应该受到更多的保护,有必要在位阶高的法律中规定学校食品安全问题。 2.食品安全法中的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都缺乏期限的规定,使得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无期限”得不到处理,而且也会大大降低法律的权威。同时在法律中缺乏预防性的规定,不能有效的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能达到防止结
5、合的效果。 3.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行政监管涉及到工商、卫生、行政执法、商务、质监等多部分联合执法,因此多部法律的规定对食品安全的问题监管会出现两种状况,一是积极的冲突,多部分的权限重叠;二是消极冲突,部分事项没有执法部门。因此这也会带来执法效果差的问题。 总之,在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方面也存在其困境,由于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学校的食堂等餐饮业都是外包的形式,学校认为承包出去责任也会同时转移,因此学校会放松对学校餐饮的管理,放纵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没有担负起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学校的餐饮业一般只对内服务,监管难度较大,因此执法部门也很难对餐饮形成有效的监管,这也会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6、的机率。 三、高校食品安全规制的完善 1.重在预防、加强自律 食品安全问题可谓是社会民生的顽疾,但是食品问题一旦发生便会造成不可回复的损害,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旦爆发更是损害很大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因为现在高校的规模都不断的增大,从几千人到几万人不等,如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将会对成千上万的人造成损害。预防原则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使用,虽然没有真正达成共识,但世界食品法典组织、欧盟及日本已经明确其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原则。因此在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更应该强调事前的预防机制和发现机制,只有防治结合才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与此同时,引导业主自律自重,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学校食品的经营者
7、应该有更高的素质,他们面临的群体往往不但庞大而且容易受到损害,因次这类经营者群体应该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保障,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2.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有义务为学生的安全服务,因此学校在承包学校的餐饮服务业时应该及时公开承包人信息,让学生参与到对承包人的监督中来,严格校园食品经营者的准入资格。除此之外,学校的食堂等餐饮业的营业者也应该及时主动公布自己的经营资质、年检信息、卫生状况。更重要的是行政机关在对学校食品的经营者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应该及时公布,让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的信息,对营业者形成有效的监督。 3.责任到人 法律规范中规定学校的食品安全
8、问题实行校长责任制,但是一般学校的食堂都采用承包的方式经营,由于经营者的盈利驱动,因此外包的方式也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很多学校的校长也会认为把食堂承包出去,却让他作为第一责任人,因而会引起学校监督的怠惰。笔者建议将收回学校自己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仅仅是为学生提供服务,这也会落实法律中所规定的校长责任制。此外,教育部门要与卫生、公安、质监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形成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多部分配合,校长负责制的监督体制。 参考文献: 1李 颖:“食安”10 年20022011 年部分食品安全重要事件 ,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1 年第 7 期. 2黄丹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问题与对策 , 法制与社会,2010 年第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