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诸暨市陶朱街道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联合村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七 年 一 月 诸暨市陶朱街道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联合村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环城北路 368号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吴浩龙 电 话: / 手 机: 13456592352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
2、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 春江花月东大门内 1-18,19号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毛璐艳 电 话: 0575-87329368 手 机: 18605852697 传 真: 0575-87329368 诸暨市陶朱街道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7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8) 2、招标文件 ( 9) 3、投标文件 ( 10) 4、投标 ( 12) 5、开标 ( 13) 6、评标 ( 14) 7、合同的授予 ( 15) 8、工程价款结算
3、方法及支付方式 ( 16)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 标 ( 17) 10、纪律和监督( 17) 11、其他( 18)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9) 1、专用条款 ( 19) 2、协议书 ( 24) 3、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 ( 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42) 第六章 图纸 ( 5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5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人: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 诸暨市陶朱街道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联合村 4、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三
4、类 5、建设地点: 诸暨市陶朱街道联合村 6、建设规模: 联合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总造价 89.2268 万元 。 7、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 (需诸暨市内企业及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市外企业)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 目经理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诸暨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市外工程企业符
5、合诸政办发 2016 72 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招投标时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有 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向市公管办提出招投标时享受诸暨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申请,通过后,可参加投标。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7、信息发布时间: 2017 年 1 月 12日 8: 30 时至 2017 年 1 月 13日 16:30 时止 18、招标 文件: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9、开标时间: 2017年 1 月 17 日 14: 30 时 地点: 环城北路 368 号陶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20、联系
6、人:吴浩龙 13456592352 ( 招标人) 刘 涛 18605852697 (招标代理机构) 朱伟明 0575-87385882 (陶朱街道招投标办公室)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 月 12 日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项目名称 内容与要求 1 招 标 人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2 工 程 名 称 诸暨市陶朱街道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联合村 3 建 设 地 点 诸暨市陶朱街道 联合村 4 资 金 来 源 及出资比例 上级拨款及自筹 5 招 标 范 围 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6 建 设
7、规 模 联合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总造价 89.2268 万元 。 7 工 程 类 别 水利水电工程三类 8 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除本表第 25 项),永久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施工临时工程、其他项目采用总价承包。 9 计 划 工 期 计划总工期: 60日历天 10 质 量 要 求 合格 11 投标人资质 等 级 要 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二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 / 1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须是 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 水电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二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8、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 / 13 资格审查方 式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详见本表第 11项、第 12 项、第 26 项和第30 项 14 工 程 计 价 方 法 工程单价计价(水利工程计价规范、 2010 定额计价依据) 15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16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17 评 标 办 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8 下浮率区间 10% 15% 19 招标控制价 87.4773 万元 (不包括其他项目费) 20 其 他 项 目 预留金 / 万元,总承包服务费 / 万元,安全施工费 1.7495万元,工程保险费 / 万元,合计 1.
9、7495 万元。 21 利 润、税 金 利润按 5%、税金按 11%。 22 材料设备价格采用依据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016 年 12 期及浙江造价信息相应月份期 23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范 围 当 / 在合同前 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 5%以上时,对5%以外部分进 行补足或扣回。 24 总承包服务 费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计算。 25 招标人自行 供应的材料 / 26 开标会议 参加人员 及携带资料 参加人 员:交易员、项目经理 携带资料: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
10、加盖投标人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或水利水电三级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易员证、交易员及项目经理等相关参加人员身份证等证件(上述人员未到场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质证 书复印件无法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27 开 标 顺 序 / 28 投 标 费 用 / 4 29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0%,余下的 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14 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30 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户名称: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账号: 292036102018010175925 已缴纳年度投 标保证金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出现不足情形时,须补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其中质量保证金40%、工期保证金 3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 30%) 收款单位: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陶朱支行 银行帐号: 201000032821222 32 其 他 1、中标人负责设立现场公示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缴
12、纳履约保证金。 3、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提供本公司五大员相应资料,同时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前推二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带到陶朱街道招标办,逾期不到,则取消预中标人资格。(查询函在两个月内有效),其中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供查询业务的时间改为每周一、三、五(工作时间),其它时间不提供查询业务,请相互转告。 4、 中标市外企业如本项目所需资质尚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须按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备案手续。 5、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待竣工验收达到承 诺的质量标准后方能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须经诸暨市审计局审计审核,工程结
13、算必须以诸暨市审计局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6、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建办市 2013 7号文件规定。 5 前附表(二)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7 年 1 月 12日 8: 30 时 2017 年 1 月 13日 16:30 时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街道信息公告栏 购买招标文件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自行下载 踏勘现场 / / 不集中组织,自行踏勘 招标文件澄清 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16日 10:00 时止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
14、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17 日 14: 30 时止 环城北路 368 号陶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现场递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7 年 1月 17 日 14: 30时 环城北路 368 号陶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6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 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项;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1.1.5 本项目
15、现场条件:施工用水就近河道取水、施工用电施工单位自行解决,临时用房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道路具备施工运输条件。 1.2 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4 项 ;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4 项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5项 ;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9项 ;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 项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
16、4.1.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1 项 ; 1.4.1.2 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2 项 ; 1.4.1.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拟派项目经理为其他国有投资工程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则该工程须已通过竣工验收);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 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1.4.1.4 诸暨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市外工程企业符合诸政办发 2016 72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市外工
17、程企业进诸招投标时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有 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向市公管办提出招投标时享受诸暨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申请,通过后,可参加投标。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4.3.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4.3.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 1.4.3.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3.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3.7与本标段
18、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3.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3.9被责令停业的; 1.4.3.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3.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7 语言文字
19、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 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踏勘,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9.3 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 责;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的答疑会议纪要、补充通知、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章 次 内 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