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广西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发布及解读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17 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63821 元 2017 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63821 元,与 2016 年的57878 元相比,增加了 5943 元,同比名义增长 10.3%。其中,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66456 元,同比名义增长 10.3%。扣除物价因素, 2017 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8.6%。 分地区看, 2017 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排名前三的城市是南宁市、柳州市和桂 林市,分别是 72841 元、 63413 元和 62
2、127 元。 分行业门类看, 2017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 96818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1.52 倍;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3936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1.47 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9025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4 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 34155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53.5%;农、林、牧、渔业 36875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57.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261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69.4%。最 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 2.8:1,与 2016 年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 从登记注册类
3、型看,股份合作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 93991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1.50 倍;其次是国有,为 70407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1.10 倍;第三位是外商投资,为 66311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1.04 倍。 2017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联营单位,为 39078 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 61.2%。 附注: 1.指标解释 (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 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
4、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 2011 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 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
5、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 、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6、。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 、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
7、、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 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2
8、017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广西 共调查 57526 家,就业人员 398.0 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广西统计年鉴 -2017为准。 2017 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38227 元 2017 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38227 元 ,与 2016 年的36089 元相比,增加了 2138 元,同比名义增长 5.9%。扣除物价因素,
9、 2017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4.2%。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科研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分别是 46859 元、 46606 元和 43210 元,这三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区平均水平的 1.23 倍、 1.22 倍和 1.13 倍;年平均工资水平最低的后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分别是 30347 元、 30417 元和 31994 元,这三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广西平均水平的 79.4%、 79.6%和 83.7%。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房地产业、金融业、文化体育
10、和娱乐业,增长率分别为 9.4%、 9.2%和 9.2%。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增长率分别为 1.7%、 1.8%、 2.8%。全部 18 个行业门类中,有 7 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 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
11、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 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
12、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 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
13、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 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14、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 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 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