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第一、二、三章拟修订内容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原因1第一章 概述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石棉 不得检出*石棉 不得检出*注:石棉的限值是指在本技术规范中对应的检测方法检出限下不得检出。 勘误,补充标注内容2第一章 概述2.13 体用化妆品:宣称用于身体皮肤(不含头面部皮肤)的化妆品。体用化妆品:宣称使用于如躯干和(或)四肢大面积皮肤的化妆品。 原定义不准确3 表 1 化妆品禁用组分第 301 条 抗生素类 抗感染类药物 按药品分类原则规范4 表 3 化妆品限用组分增加:4- 甲氧基水 杨酸钾、二甲氧基甲苯基-4-丙基 间苯二酚、苯乙基间苯二酚 3 种物质根据卫生
2、部关于批准4甲氧基水杨酸钾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41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 年第 16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 年第 71 号的内容增加限用组分及其要求 2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原因5表 3 化妆品限用组分注(6):-羟基酸是 -碳位氢被羟基取代的羧酸,如: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盐类”系指其钠、钾、钙、镁、铵和醇胺盐;“酯类”系指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和苯基酯等。-羟 基酸是 -碳位氢被羟基取代的羧酸,如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扁桃酸、- 羟基辛酸、-羟 基癸酸、葡糖酸、乳糖酸等
3、。“盐类”系指其钠、钾、钙、镁、铵 和醇胺盐;“酯类”系指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和苯基酯 等。扁桃酸、-羟基辛酸、-羟 基癸酸、葡糖酸、乳糖酸为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的 -羟基酸类物质,为规范这类物质的使用,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表3 注解中予以明确。6表 4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第 31 条 甲基异噻唑啉酮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0.01%甲基异噻唑啉酮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0.0015%;使用范围:淋洗类产品根据欧盟法规(EU) 2017/1224 修订,甲基异噻唑啉酮禁止在驻留类产品中使用,淋洗类产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 0.0015%。欧盟法规(EU) 2017/
4、1224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发布,要求自 2018 年 1月 27 日起,只有符合该新规定的产品才能在欧盟上市;自 2018年 4 月 27 日起,不符合该新规定的产品将禁止在欧盟销售。7表 4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第 32 条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 :甲基异噻唑啉酮为 3:1)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0.0015%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0.0015%(以甲基 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为 3:1 的混合物计)明确有效物质8表 4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 第 35 条 4-羟 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 单一酯 0.4%(以酸
5、计); 混合酯总量 0.8%(以酸计);且其丙酯及盐类、丁酯及其盐类之和分别不得超过 0.14%单一酯 0.4%(以酸 计); 混合酯总量 0.8%(以酸计);且其丙酯及盐类、丁酯及其盐类之和不得超过 0.14%(以酸计)原表述不准确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原因9 表 5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增加一条表注注(3)非防晒类化妆品(香水类、指甲油类产品除外)中使用的所有化学防晒剂之和应小于 0.5%。目前,某些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如 BB 霜、 CC霜、气垫粉饼等产品中添加了大量的化学防晒剂,而未按防晒类化妆品进行申报,为规范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防晒剂的使用,对表注进行修订。10表 7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第
6、 36 条 6-甲氧基 -2-甲氨基-3-氨基吡 啶盐 酸盐 (HC 蓝 7号) 化妆 品使用 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氧化型染发产品:0.68(以游离基计) 非氧化型染发产品:0.68( 以游离基 计) 6-甲氧基 -2-甲氨基-3-氨基吡啶盐酸盐 (HC 蓝 7 号)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氧化型染发产品:0.68%(以游离基 计) 非氧化型染发产品:0.68%(以游离基 计) 勘误,增加单位符号“%”11表 7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第 75 条其他允许用于染发产品的着色剂其他允许用于染发产品的着色剂 (4)注(4):该条款仅指五倍子(GALLA RHOIS)提取物。明确条款范围12防晒剂检验方法 5.1 苯基苯并咪唑磺酸等 15 种组分 表 1中 PABA 乙基己 酯修改为:二甲基 PABA 乙基己 酯 与准用防晒剂表中原料名称保持一致13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注(1):d 所有含甲醛或本表中所列含可释放甲醛物质的化妆品,当成品中甲醛浓度超过0.05%(以游离甲 醛计)时, 都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印“含甲醛 ”,且禁用于喷雾产品。注(1):d 所有含甲醛或本表中所列含可释放甲醛物质的化妆品,都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印“含甲醛 ”,且禁用于喷雾产品。明确标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