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申报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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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永州市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申报操作规程(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申报、评选以及工程质量创优评奖推荐工作,根据湘质安监字【2015】26 号、湘建建函20147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州市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申报操作规程(试行)。一、申报条件(一)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1、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2、本市范围内的建设

2、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当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 30%(房屋建筑按单体工程总层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主体工程量且路面施工前)前进行首次申报。3、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施工图已审查且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已依法办理。4、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5、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2编制并通过施工企业、现场监理部(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任务书、设计专篇、监理实施细则、施工专项方案均符合要求,现场有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宣传

3、挂图,总建筑面积超过 2 万 m2 房建工程和工程造价超过 5000万的市政工程有实体展示区;建立了首层示范(首段示范区)。6、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程质量责任已明确,工程质量基础保证条件要求的相关投入已到位。7、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评分并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其已完结构工程的评分分值在 85 分以上。8、文明施工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建筑围挡、门楼、门卫规范、整齐、醒目、牢固、美观整洁,有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内容;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渣土运输要有冲洗平台;四是材料堆放整齐,区域标志明显,标识

4、有序;五是扬尘、噪音控制到位,有喷洒设备,运转正常,无噪音扰民;六是安全通道规范、畅通,标识明显;七是办公生活区域场地硬化、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八是七牌一图、安全警示标志、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挂图、规划审批公示图完整、美观、整洁;九是临边防护要达到定型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外脚手架刷漆、分色明显,安全网安全美观、无损坏、缺失,立面有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及项目名称标识。9、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和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有全程、全方位影像资料。3(二)市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1、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及安装工

5、程,其他与前款(一)“省 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 相同。2、市站监督科或县站根据评价表格对申报项目逐个打分,按分值高低排名上报,并将评价审批表和核查评分表作为附件上报。3、上报时间为每年的 3 月 15 日和 9 月 15 日前,由市站监督科和县站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附件资料报送到市站技术服务科。4、市站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按比例抽查,抽查合格率即为通过率。5、申报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从通过的市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中选取。(三)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条件。工程进度已完成施工图纸的设计内容,具备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达到申报竣工预验收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市建设工

6、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后向省质安监总站推荐:1、施工过程中历次申报期均申报且均被评为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合格;3、住 宅 工 程 分 户 验 收 已 按 规 定 验 收 合 格 并 通 过 监 督 抽 测 ;4、已 按 规 定 被 评 为 质 量 常 见 问 题 专 项 治 理 市 级 示 范 项 目 ;4(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项目已通过承保机构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已签订)。二、申报及复查程序(一)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1、每年 4 月 15 日前和 10 月 15 日前由所辖区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将相关申报资料报至各县质安站和

7、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室,各县质安站和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室在 3 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相关资料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统计和打印好质量标准化工地(工程)名单(该名单应按打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名)上报至市质安站技术服务科汇总。2、各县质安站和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室上报的工地(工程),经 检查评 分排序后 ,按 照 核减 20%-30%的 比 例 报 省 质 安 总 站 。3、超 过 相 应 报 送 期 限 没 有 上 报 的 工 地 (工 程 )一 律 不 予 补 报。申报期截止日,技术服务科须将申报汇总名单分别抄送安全监督科、法制服务科、督查指导科,核查是否有不得申报情形的项目。4、技术服务科将已核准的申

8、报名单报站务会研究。站务会研究决定复核项目、复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组成、复核工作的具体安排。5、每年 5 月 10 日和 11 月 10 日前,市质安站组织两个专家组对站务会研究决定的复核项目进行检查评分,复核领导小组将专家组的检查评分审核排序后报站务会研究,技术服务科根据站务会研究的意见将我市的省质量标准化工地(工程)名单报5省质安总站。6、专家组由 1 名领导和 3-5 名具有工程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 1 人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从市站、县(区)站在职在编专家中抽取,专家实行回避原则。 三、不得申报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施工过程中发

9、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 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记一次严重不良行为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工程项目,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1 次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包括该施工企业在同城安全考评合格的其他工程项目),在市质安站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同一项目已完工程有质量投诉尚未处理的工程项目。四、一票否决的项目在复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1、没有标准养护室和标准养护箱,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没有硬性标识或二维码信息标志的;标养室(箱)没有温度、湿度控制记录、试块进出记录的;砼试块

10、见证取样不真实、标养试块委托商品砼公司养护或制作、同条件试块没有按规定进行养护的。2、未建立可视化样板引路制度或未按经验收的样板组织技6术交底、施工和验收的,未建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文档(建设任务书、设计专编、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质量标准化样板间首层示范的。3、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质量标准化视频资料(PPT ),或资料不齐全、未分类整理、未与进度同步的。4、没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记录及相关人员签字等资料 (包括进场时间、数量、现场坍落度检查、试块制作等)。5、地下室现浇板开裂或楼层现浇板开裂多于三处的。6、外墙砌体组砌混乱,通缝现象较多,砂浆不饱满,有多处

11、透亮现象超过三板墙的。7、没有按经图审施工图要求做建筑节能的。8、外窗台没有按要求做砼压顶入墙,厕所没有按要求做砼反边等重大质量通病治理的。9、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违反强制性标准没有整改到位的。10、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11、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一次严重不良行为的(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五、综合评价(分)表(表 1-表 5)的使用71、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综合评价审批表(1)该否决栏中

12、仅列注了 6 种情况直接进行否决,在以上第三条“ 否决情形 ”中关于其他否决的 项应 体现在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检查、质量管理标准化核查和实体质量标准化核查中。(2)对现场地基基础承载力 、单桩承载力等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主要指: 没有按设计规定做承载力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且没有按设计单位处理意见处理,或采用的检测方法、数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工程。(3)主体结构是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指结构的梁、墙、柱已出现裂缝,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出具的结构安全问题及隐患的结论为 C、D 级的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指涉及重要结构的相关试块试件不合格或者结构实体检

13、测、水电检测、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等重要结构及功能性检测不合格的工程。(4)建筑节能未按图审施工图施工主要指没有按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节能设计施工,包括改变节能做法、厕所厨房墙体保温层不做、热桥处理达不到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达不到设计厚度等影响保温节能效果的各种缺陷。2、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保证项目检查(1)对于建筑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工地未在施工现场设标养室的,经监督机构书面同意后可委托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养;工地配置的标养箱的容积应与工程规模相匹配,如明显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没有设标养室。8(2)现场样板间应同步设置,按相应施工工序提前做好样板间,只要发现已进行了相应施工,没有做好样板间的应视为无

14、样板交底。(3)对没有提供整个项目质量管理实施过程视频资料或PPT 影像资料的计零分。3、质量管理标准化评分表(1)对无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任何一方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相应资料,该项应计零分。(2)提供的地基(桩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阶段性验收记录均要结论合格,签章齐全,签章责任人均要是承诺书中项目责任人员,如缺一项计零分。4、实体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1)对实体质量检查评分,必须检查地下室、转换层、操作层,中间抽查不少于三层。(2)须检查施工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是否齐全,对发现构件开裂情况达到否决项规定的,可否决。(3)对装饰、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抽查套(间)为 3-5 套(间)。永州市省

15、级、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申报操作规程(试行)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9问题,规范我市省级、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湘质安监字【2015】26 号、湘建建函201473 号等文件精神和 DBJ43/T306-2014 等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永州市省级、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申报操作规程(试行)。一、申报条件1、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工程,且工程实体按单体工程总层数进入主体施工 30%及以上。2、项目现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优良” 标准。3、五

16、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已依法办理。4、建设单位(业主)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专篇、施工项目部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部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都已出具,且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能指导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操作,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设计专篇不但有相关要求的文字内容,还要有相应节点部位的结构详图,且已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图审备案;施工10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方案除内容能指导施工实际操作外,还需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经理盖执业章

17、和企业盖章,以及项目总监的审批并盖执业章;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实施细则除总监审核盖执业章外,还需监理企业审批盖章)。5、已设立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图展区,并建立了首层示范实体样板区,图展区和样板区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分部位分层次展示和说明治理工作实施内容和要求。6、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7、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程质量责任已明确,工程质量基础保证条件要求的相关投入已到位。(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必须是在本地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市级观摩示范项目必须是符合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未被评为市级观摩示范项目的不得申报省级观摩示范项目)。8、文明施工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建筑围挡、门楼、门卫规范、整齐、醒目、牢固、美观整洁,有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内容;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渣土运输要有冲洗平台;四是材料堆放整齐,区域标志明显,标识有序;五是扬尘、噪音控制到位,有喷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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