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018 年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目录 1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2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3 技术 市场建设补贴 申报指南 4 专利资助申报指南 5 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申报指南 6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申报指南 7 创新创业活动 资助申报指南 8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 2 - 指南 1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类别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属于 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2、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1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 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2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在蓉高校教师 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 3 - 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
3、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 我市企业选派在职人员在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攻读工程博(硕)士。(“联合培养计划”是市科技局为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 程博(硕)士,联合相关高校实施的市校企联合培养计划) 资助专业范围: 合作高校 资助专业 四川大学 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的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4、含高分子研究院)的材料工程专业 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工程学院的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 西南交通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的交通运输工程(运输)专业,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交通运输工程(设备监理)专业 西华大学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专业 成都信息工程 大学 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的农业信息化专业,管理学院和物流学院的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 二、资助额度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 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对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按创业类、创- 4 - 新服务类分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经费资助;对攻读
5、工程博(硕)士的企业在职人员,按 50%比例给予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 三、申报要求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 1申报人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 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在蓉高校院所或外地来蓉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人才在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 50%),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 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1高校院所
6、人才创业资助 ( 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科技人才。 ( 2)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50万元(实缴资 本不低于 50%),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 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2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 1)申报人为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以- 5 - 上学位的在蓉高校教师。 ( 2)高校教师服务企业经所在单位同意,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 1申报人为我市企业在职人员; 2攻读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市科技局确定的支持范围内; 3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
7、定有培养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 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四、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 ( 2)创办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 6 - 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 项目、已获得
8、的各级科技奖励等)(据实提供); ( 4)创办企业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1成都市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 2创业类项目附件材料: (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 ( 2)创办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 (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
9、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据实提供); ( 4)创办企业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3创新服务类项目附件材料: (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 7 - 务证明; ( 2)服务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3)创新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企业聘书或合作协议、服务企业期间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和省级
10、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联合承担的各级科技项目、联合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据实提供)。 (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 1成都市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学费资助申请表; 2附件材料(申请时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凭证、培养服务协议、身份证等原件): ( 1)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工程博( 硕)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2)攻读工程博(硕)士学位学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 3)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定的培养服务协议复印件。协议应明确企业和个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企业提供必要的培养条件、申请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
11、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等; - 8 - ( 4)申请人身份证、 建设银行储蓄卡 复印件; ( 5)申请人所在企业与相关高校签订的人才联合培养协议或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非必备,据实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骑缝公章。报送时,需提供证明材 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五、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成果转化与创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 61887291- 9 - 指南 2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类别及额度 (一)天使投资补助 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所获天使投资额的 10%、最高 30
12、 万元的经费补助。 (二)债权融资补助 1信用评级补助 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对其参与信用评级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 方式,给予企业实际发生信用评级费用的 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 5 万元的经费补助。 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 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对其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用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实际发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用的 50%、单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 3 万元、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 10 万元的经费补助。 3担保费补助 支持我市科技型
13、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贷款,对其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 20 万元的经费补助。 4贷款利息补助 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 通过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市金融办批准设立的科技小贷公司)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毕业 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通过经市科技局批准的合作银行获得的“创业贷”,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 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 50 万元的经费补助;给予毕业 5 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贷款全额贴息支持。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对我市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 补贴额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企业实现成功挂牌上市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经费补贴,其中对首次挂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