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涉检网络舆情的特征及其应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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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当前涉检网络舆情的特征及其应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信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网络新闻” 、 “网络评论”已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中了解、透视社会现象和社会本质的“中介” ,也成为人们表达观点、泄欲泄愤的“工具” 。当这种网络诉求引起社会之呼应,网络舆情便应运而生。概括地讲,网络舆情就是众多网民对现实生活、虚拟社会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情绪表现的总和。 “情”既是情况、情势;也可理解为“人情” ,既人的态度、感情、心理的表达。网络舆情的时效性、社会性、大众性特征使舆情成为主舆论导向的“指挥棒” ;然而,其开放性、 “非理性” 、 “跟风性”特征也往往使

2、网络舆情很容易发展成网络危机,直接影响事发单位或当事人的工作生活秩序乃至形象,成为一个“炸点” 。 涉检网络舆情,顾名思义就是与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或检察官相关联的网络舆情。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社会功能、社会地位,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言论行为,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观察、了解以及对检察权这一公权力行使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欲望,公民诉求表达的机制与导向以及部分人“仇富” 、 “仇官”的畸形心态,等等,决定涉检舆情的发生和出现都不可避免。正视舆情的客观存在,正视舆情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妥善的处理方式,让舆情由劣势变优势,为检察机关所用,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清廉执

3、法、为民执法的形象,是当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对涉检网络舆情面临的较大挑战,也是摆在广大检察干警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近年间发生的涉检网络舆情案例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特征 (一)特指性。既涉检网络舆情无论以什么形式表现、怎样发酵等,都离不开以与“检察”二字相关联的事实发生为基础。可能是一起检察机关所办理而被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也可能是一起涉及检察官言行的事件等。如“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门事件”因旗检察长刘丽洁借用该旗第一建筑公司的一辆价值 78 万元的越野车而引起、 “浙江淳安如厕事件”因社会一男子到县检察院上厕所与门卫发生争执而被炒作、 “辽阳女检察官殴打小

4、女孩事件”因市检察院女书记员王某殴打碰掉其私家车油漆的小学生被谴责、 “山西检察官进京抓央视记者事件”因太原市检察院被举报利用职权插手一起经济纠纷,而与前来采访的央视记者发生纠葛而发酵、安徽“子告父案”因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而为网络关注,也因县检察院的介入侦查而把县院置于网络、电视等媒体的“聚焦点” 。 (二)突发性。这种突发性第一表现为涉检网络舆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即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展成为网络事件。可能因检察机关个案处理不到位或不当而引起,也可能因检察干警不妥言行而触发。第二表现为从网络舆情出现、到酝酿、到喷发,其发展的时间、发展的过程、发展的态势具有不可估性,往往因不能及时应

5、对、化解,导致舆情愈演愈烈。 (三)损害性。涉检网络舆情的出现,应当说从起初到发展,绝大多数都是负面的。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受到质疑,执法形象受到损害,甚至检察官人身受到攻击。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长刘丽洁因“豪车门”终引咎辞职、山西太原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和干警也因“进京抓记者”被处理等。 (四)社会性。社会性是网络舆情的共性,而涉检网络舆情的社会性表现更为明显。这是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社会人的心态所决定。一方面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的身份而为公众瞩目,另一方面社会更加关注和追求司法公正,检察机关的作为和话语显然让公众用心;当然,也不排除有人借题发挥,用逆反的心理和眼光在推波助澜、暗中操纵。 二、

6、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就基层检察机关而言,受机构设置、警力资源、网络技术和社会能力等多方面的局限,在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方面还表现出不力。由于对网络特点和网络影响的认识不够,以我为主、抢占先机的意识不强,有效应对的方式方法不足,难以形成对检察机关正面舆论的网上强势,导致感受到的是压力、是被动,乃至危机感。 (一)从自身素质上看,缺乏经验。这种经验的缺乏表现为应对舆情的被动性。面对突飞猛进的网络趋势,面对出现直接关系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特别是可能对检察机关造成负面影响的“舆情危机” ,不能适应舆情的表现,有茫然不知所措之嫌。以安徽砀山县“子告父案”为例,就在该事件发生之前,砀山县院很

7、少通过网络宣传检察工作,更没有直面接触过网络舆情。有干警上网,更多的是浏览新闻、查阅些资料,少有人关注网评,更少有人参与网评。所以当“子告父案”在网络上表现、同时网络要求检察机关有所表示时,从上至下,大家都不知到该怎样应对,是进还是退?是说还是不说?应该怎样说?这也说明,当个案从一个社会事件演变成为一个网络事件进而形成网络舆情时,大家还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内蒙女检察长豪车门事件、山西检察官进京抓央视记者案等,也均表现出应对舆情上的被动。 (二)从主观意识上看,缺乏胆量。胆量的缺乏,源于两个方面:第一,从涉检网络舆情反映的事实看,检察机关或检察干警往往具有一定的过错。面对因执法办案中存在瑕疵

8、或不当言行所引发的网络舆情,由于不能正视自己的过错行为,缺乏沟通、协调、弥补的能力和自我纠偏的勇气,以至面对舆情不敢“开口” ,致使舆情不断放大、扩张。如借用外单位豪华车为公用,本身就违反了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 ;山西检察官进京抓央视记者,源于检察院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被举报,当舆论监督时不能正确对待,想用堵、压的方式解决问题,结果适得其反,事态越“捂”越“发” 、越“压”越“起” 。第二,常态的思维定式与因案件引起的涉检网络舆情产生冲突:一方面要求保密,一方面要求公开。言语不慎可能导致舆情扩大、导致事态扩大、导致产生负面影响的心态,使检察机关往往采取回避的消极方式。显然,检察机关的这种表现

9、是不能满足网民和媒体的“胃口”的。 (三)从应对媒体上讲,缺乏能力。从近年间发生的涉检网络舆情个案上看,检察机关的被动应付,还说明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欠缺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一是对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体的差异认识不到位。应当看到,两者在具有时效性这一共性之外,更多的是差别。传统媒体多表现为静态性,传播速度相对较慢,受众较为固定,后继影响力多通过口口相传形成社会舆论;而网络媒体则表现为动态性,传播速度较快,受众广泛且不固定,后继影响力通过网站等快速转载,发酵快、影响面广,极易形成网络舆情。二是注重正面宣传的常态思维不能适应负面舆情的形势。三是缺乏引导舆情的能力,声音微弱,不能形成正面的、主导性的观

10、点而为检察机关服务。 (四)从工作机制上讲,缺乏规范。不能及时发现、正确评估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是造成涉检网络舆情给检察机关带来压力和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大多数基层检察院来说,由于对网络和检察机关的相互影响关系认识不足,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监测、发现、分析、研判、预警、处置舆情的工作机制,没有组建起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高、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强的新闻发言人队伍,以及一支熟悉监测、能够准确研判、掌握较高网评技巧的网评员队伍,面对网络媒体措手无策也是自然。 三、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 数字表明,至 2012 年 6 月中国网民已达 5.73 亿,较四年前增长一倍,开通微博人员 3 亿多。网络新闻

11、、新闻跟帖、论坛社区、百度贴吧、QQ 群、博客、微博等,为社会公众了解信息、传播信息、交流观点开辟了广阔的空间。社会步入互联网时代,已是不争的事实。关键的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转型的双重过渡期,社会矛盾、官民矛盾凸显,群发性事件居高不下,因网上互动和网下互动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以致能够预料和难以预料的舆情风险随时可能发生。 就涉检网络舆情而言,受客观执法环境、干警执法素质、检察工作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难免也正常,特别是在承担大量办案任务、干警广泛集中的基层检察院。在这种大环境之下,检察机关不能退,也不应把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变坏事为好

12、事、化危机为先机,为我所用才是根本。基层检察机关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笔者以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把涉检网络舆情变成宣传检察、服务检察事业的帮手。 (一)强化自身素质,突出一个“高”字。第一,加强检察机关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干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保证所办案件不留瑕疵、不出问题。第二,努力提高个人思想境界,培育良好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摈弃特权思想,正视手中的权力,情系百姓,谦恭礼让。从根本上、从源头上降低和减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第三,加强学习,博学多识,熟练掌握网络评论技巧,把握网络舆情趋势和发展规律,具备应对和处置舆情的高素能。 (二)思想高度重视,突出

13、一个“警”字。 “警”即清醒、警觉、积极。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曾说:深刻认识涉检网络舆情的极端重要性!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从上到下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网络强大的宣传攻势及其影响力要有清醒的认识和百倍的警惕。要不断提高网络素养和舆情意识,把关注网络舆情当做一种常态工作对待。要以积极的心态主动应对涉检舆情,坚决摈弃“推、退、避、对”的片面观点和错误思想。 (三)行动及时迅速,突出一个“快”字。早发现、早处置是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关键。面对舆情快分析、快判断、快决定,第一时间抢占先机,引导舆论主流。坚信早说比晚说好、积极说比消极说好、主动说比被动说好。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善于创新、灵活运用策

14、略和技巧,通过依法解决实体问题、争取“黄金”时间发声、主动设置议题引导舆论等方式方法,强化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效果。做到:工作中失误的,及时纠正,稳定人心;社会质疑的,及时发布正面信息,予以澄清、引导;严重造谣的,及时删除、封堵、控制。 (四)加强沟通协调,突出一个“合”字。应对涉检网络舆情,靠检察院自身无疑显得势单力薄。 “合”就是要形成合力,这种合力来自于内部的密切协作和外部的鼎力相助。第一,加强检察宣传部门、检察业务部门、检察技术部门与互联网管控部门及主流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联动。第二,建立完善上下级检察院舆情资源共享和处置一体化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区域间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导控联动机制,形成强

15、大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第三,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传统媒体的联动,寻求外部环境的支持,形成对外发布信息的统一口径,做到同期同步同声,以减少媒体的质疑声、猎奇点、炒作点。 (五)完善工作机制,突出一个“全”字。健全而良好的工作机制是发现舆情、应对舆情、处理舆情、解决舆情的根本。只有切实加强对涉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加强专业化人才开发利用和基础保障建设,才能促进检察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康开展。所以,基层检察院内部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起监测、分析、研判、处置舆情的一套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推行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 (六)提升社会能力,突出一个“强”字。第一,善待新媒体。以开放的心态经常听取新媒体正反两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新媒体和社会监督。第二,善用新媒体。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社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加快构建检察机关微博群,打造“阳光检察”新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新载体、强化自身监督新方式。第三,善管新媒体。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诽谤等犯罪,促进网络信息规范有序传播;加强对检察社会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的日常管理,推动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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