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四 部分 教学质量管理 十 、教学检查 与评价 项 目 学校职责 二级 学院职责 (一)教学 工作 检查 1.建立健全各种教学检查制度。 2.组织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 3.组织校领导和学校视导组听课、督导工作,并进行总结和反馈。 4.每学期末,组织学校教学视导组抽查试卷质量及评阅情况,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1.结合本学院的特点,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 2.对 教学过程各环节 加强管理和监控 ,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 ,并及时提交检查总结 。 3.切实落实学院领导听课制度,组织院级教学视 导组随机听课及视导工作。 (二)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和管理 1.建立全面有
2、效的信息收集渠道, 经常性检查日常教学,收集 、 汇总、整理、分析教学信息, 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2.建立教学信息反馈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信息员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3.开展课堂教学秩序、教学档案管理等的常规抽检工作。 1.通过 抽查、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 方式对各教学环节 进行 经常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 2.做好教学信息员的选任工作,指导教学信息员进行信息收集与反馈。 (三)教学质量评价 1.负责制订各主要教学过程各环节 的质量标准,监督质量指标的执行,并评价各教学单位的执行情况。 2.制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实施。 3.制订教师教学工
3、作考核办法,组织协调教师教学考核工作。 4.制订科学、合理的评教(学)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网上评教(学)工作。 5.组织各学院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1.负责具体执行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质量指标,并评价教研室、教师执行情况。 2.提供教学工作考核材料。 3.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教师教学年度考核工作。 4.督促学生、教师及时、认真开展网上评教(学)工作。 5.建立并完善毕业生信息库,密切跟踪和了解毕业生情况,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依据。 十 一 、教学评优 项 目 学校职责 二级 学院职责 (一)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优 1.制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优办法。 2.负责评优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 1.制订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优的具体办法。 2.组织学院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参加院内评比并推荐青年教师参加学校评比。 (二)教学标兵评选 1.制订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2.负责教学标兵校级评选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 。 1.制订教学标兵第一阶段(学院评选阶段)评选的具体办法。 2.组织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院内评比并推荐教师参加第二阶段(学校评选阶段)评比。 (三)优秀教务员评选 制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组织 优秀教务员评选工作。 做好优秀教务员的推荐及材料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