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调研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03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市正式启动该项工作。近 10 年来,全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有效合力,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带动个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推进和完善了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充分就业发挥出积极效应。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末,我市已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
2、款1147 笔,贷款担保金额 13556 万元。其中:微利项目贷款发放 1043 笔3408 万元,小企业贷款发放 104 笔 10148 万元,累计解除担保责任 829笔担保金额 10092 万元,全地区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回收率 98.6 %。担保基金 2476 万元。全市已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401 万元。直接扶持4364 名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带动近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或再就业。 从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开展情况看,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担保政策不断完善、操作办法不断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额贷款担保政策不断完善。一是创新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机制。
3、主要体现在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降低反担保门槛,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二是制定了扶持创业带头人的优惠政策。对创业带头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荐单位提供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后管理的基础上,可取消反担保,由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小额贷款担保操作方式不断丰富。一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体系的优势。全市大部分担保机构与工青妇群团组织紧密合作,构筑了小额贷款担保群团组织信誉平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开展。二是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担保程式。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
4、员、劳动保障部门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认定的创业典型,担保机构免除反担保。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等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三是加强了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培训和交流,有力促进了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小额贷款担保体系。一是小额贷款担保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目前各县(市)区已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机构,而且各县(市)区担保体系建设也有了较大进展。市对各县(市)建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指导、监督、协调等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小额贷款担保体系已逐步形成。二是积级争取省级小额贷款担保委托运作基金。为补充我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不足,积极向省担保
5、中心争取担保基金,开展与省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运作业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几年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和稳定工程来抓,而且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看作是实现这些工程的重要手段。由于领导重视,工作较为顺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政府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突出任务来抓 几年来,市政府自加压力,增加工作任务,将省政府下达我市任务逐年提高,为实现这目标,将其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都非常重视,积极研究工作措施,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自然人。 (二)把握担保贷款方向,培育创业型企业 2012 年,各
6、县(市)区把扶持创业人员,培育创业企业作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主攻方向,重点扶持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经办的工商户和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以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创业企业。对已成为再就业基地、信誉好的企业,上年虽然已给予贷款,在还款的基础上,继续给予贷款支持。 (三)加大回收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从 2006 开始全市进入贷款回收阶段。市里要求各县(市)区贷款回收率达到 90%以上,否则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实行了发放贷款与到期贷款回收率挂钩的办法,确定贷款发放额度。各县(市)区都把回收率作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指标来抓。有的县区主管领导亲自带队,逐户排查,登门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四)适时
7、调整政策,扩大社会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我市就业工作健康发展,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年初,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85 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转发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业银行联合制定的关于运用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意见 (辽市政办发200834 号) ,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同时完善了相关政策。 (五)相关部门积极合作,密切配合 市和县(市)区劳动就业、财政、经委、商业银行等部门,都能够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分内工作来抓,互相配合、互相合作,在工作中克服很多困难,体现了和谐、合作精神。特别是根据全市贷款资源较少
8、的情况,积极进行协调,打破地域界限,目标任务界线,保证了全市目标的完成。 三、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 一是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作为建立“平安辽阳、诚信辽阳” ,稳定社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辽阳市再就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制定及协调工作,同时市领导多次深入县(市) 、区街道、社区走访下岗失业人员,了解、调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征求下岗失业人员的意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由于领导的重视,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二是劳
9、动就业、财政、银行等多部门合作配合,通过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耐心讲解说明规定及申报程序,主动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联系,帮助其完成申请手续,由财政担保机构会同银行对每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和个人逐一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担保手续,给予发放贷款。 (二)简化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拨付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发放效率 一是为了确保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由财政部门牵头,劳动就业部门和经办银行按照各自应承担的工作职责组织筛选并推荐好项目,做好贷款审核发放核算和管理工作。二是各县(市) 、区均先后成立了服务于下岗失业人员的担保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
10、,从而方便了群众,简化程序,缩短了申报时间,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能办理担保贷款。三是结合我市各县(市) 、区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将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 、区,市财政根据贷款任务指标及时的向各县(市) 、区财政落实担保基金额度,同时,市财政按县(市) 、区多安排担保资金额的 1:1 配补担保资金,鼓励各县(市) 、区多安排担保资金。 (三)研究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提高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和质量 一是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掌握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个人信用,就业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优势,全面综合的了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全面情况,使小额担保贷款真
11、正发挥作用,减少风险。二是通过技能培训,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成功率。三是积极配合银行加大逾期贷款的清受力度,必要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等,保证银行、财政资金不受损失,同时提高借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信用观念,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能有良好的拓展的氛围。 (四)防范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进一步调动承办银行积极性 一是在风险承担方面,与承办银行达成了 8:2 的风险共担协议。即减少了风险承担比例,又使承办银行有了更大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二是在审贷、放款和管理上认真规范和负责,在具体担保业务中明确自然人贷款由具有稳定职业和固定收入的第三责任人提供反担保。三是对密集型企业贷款要有相应
12、的抵押进行反担保,基本上保证了担保和贷款的安全性,同时在办理担保贷款的同时即明确管理和回收贷款的责任。四是本着联合办理担保贷款,联合负责回收贷款本息的原则,明确银行为主要管理和主要回收单位,市及县区劳动就业部门负责督促社区或街道承担起催收本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和县区担保中心与银行一道作好贷后跟踪管理和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个别县(市)区和部门对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缺乏足够的认识,感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责任和风险大,在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方面措施不多,力度不够,积极性不高。 二是发放和回收工作不平衡,存在重贷轻收现象。小额担保贷款目标的构成有两项:一项是发放,一
13、项是回收,缺一不可。个别地区政府只重视发放目标的完成,忽视了贷款回收任务,导致发放工作正常不能开展。 三是对降低门槛,取消反担保措施等一些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缺少相应的风险补偿或化解风险的配套措施,银行对这样高风险的贷款不愿受理,影响工作开展,同时,也给财政带来潜在的债务风险。 五、进一步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建议 一是下岗失业人员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创业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因此,建议扩大贴息的项目范围,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全部给予贴息或放宽标准。 二是建议由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统一规范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统一贷款条件和要求;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合理分担小额担保贷款风险,以增强对贷款管理力度和责任感,降低担保基金风险。 三是加大对到期担保贷款的清收力度,控制风险。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能够良性健康的发展。 四是建议省政府确立各级政府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牵头单位,明确各方职责关系,加强工作协调性,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