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分析【摘要】自 2004 年中国理财元年过后理财市场进入战国时代,2011 年随着银根缩紧,银行理财产品更是获得井喷式发展,被投资者“秒杀” ,但 2012 年以来由于央行开始下调存款准备金,银行理财产品开始“退烧” ,尽管如此,这也不影响理财产品在投资策略的重要地位。本文主要对一款理财产品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以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理财产品,便利大家今后制定投资计划。 【关键词】汇聚中华一年期人民币结构性投资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分析;收益计算;期权组合分析;风险分析 一、产品分析 (一)产品种类及目标客户群分析: 此款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风险水平是 3,属于
2、中度风险产品,较大多数理财产品偏高,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只提供到期 90%本金保障,银行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而客户自己承担全部风险;该产品的最低认购金额是 10 万人民币,故此产品主要针对有投资经验的中高收入阶层,受到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的欢迎。 (二)挂钩对象分析: 此款产品挂钩三只于香港上市的中资建材行业股票,分别为华润水泥、中国建材及山水水泥。此三个公司都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集团之一,发展较好、排名靠前。 (三)收益计算分析: 主要有三种计收益情况 情况 1:若在第个估值日发生自动赎回事件,则客户在自动赎回日获得本金和收益; 情况 2:如果没有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且没有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则到期
3、返还 100%投资本金; 情况 3:如果没有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但是曾经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则到期赎回额由最后估值日的表现水平决定; 最终赎回额= (四)所涉及的期权组合分析: 该产品包含了两份看涨期权合约,将此产品条款转换为期权合约进行分析,简单明了更利于理解,另外投资者亦可利用 BS 期权定价公式来衡量这份产品合约的价值。 1.一份行权价为初始水平的 101%的看涨期权合约 在观察期内的第估值日,若表现最差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初始水平的 101%,则自动赎回事件发生,事件发生后投资者开始盈利。 自动赎回额 R=投资本金 C(1+6.5004%i/12) 投资收益 P=投资本金 C6.5004%i/
4、12 自动赎回和下限触发事件都未发生时,投资者没有损失。 故以上条款近似等同于客户与银行签订了这样一份看涨期权合约:合约签署日为投资者最初认购产品时,客户为买方,银行为卖方,期权费为 0,到期日即为自动赎回日,标的资产为产品挂钩的表现最差的股票,行权价为股票初始水平的 101%。当股票价格开始高于初始水平的 101%时,投资者开始盈利,这符合看涨期权的诸多要素,但实际上以上条款与标准看涨期权合约还是有诸多差别的,只能近似等同:标准的看涨期权合约的收益计算是以到期日标的资产的价值 S行权价 X,投资者在到期日以 X 的价格买入价值为 S 的股票,但在本产品涉及的期权合约中,当股价高于 101%时
5、,投资者行权,银行是给定一个收益率为年化 6.5004%,投资者实际收益为投资本金 C6.5004%i/12,相当于投资者在到期日(自动赎回日)是以行权价 X 买入了价值为 X+C6.5004%i/12 的股票;当标的股票价格低于 101%时,投资者选择不行权,没有损失。 2.一份行权价为初始投资额的看涨期权合约(不行权) 当在观察期内,自动赎回未发生,且在观察日,最差股票表现曾有不高于下限触发水平 70%,下限触发事件发生,此事件发生后,投资者投了 C 元,却只能拿 回的金额=投资本金 C(1-最后估值日的最差表现水平 X)其中 90%X100% 以上条款近似等同于银行与客户签订了这样一份看
6、涨期权合约:合约有效条件:在观察期内发生自动触发事件;合约失效条件:自动赎回事件发生;合约签署日为产品认购时,客户为买方,银行为卖方,到期时间为该产品到期日,期权费不固定为 W,行权价为初始投资额 C,标的资产为其他任意资产,下限触发事件发生等同于此期权合约中标的资产价格低于行权价,故投资者选择不行权,但由于支付了期权费,投资存在亏损额为 W, W 由此产品挂钩的三支股票中表现最差的股票的价格决定,0W0.1C。此份合约中,投资者虽然为买方,但却明显没有自主权:合约的有效就代表投资者不行权,但需支付期权费 W。换句话说,只要这份合约有效,投资者就一定会亏损。 从期权合约的角度,投资者作为两份看
7、涨合约的买方,看似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实际不然,两份合约一份等于有限的收益(最高为年化6.5004%) ,一份等于必然的亏损(最高亏损率 10%) ,而且最高亏损率大于最高收益率,故本文觉得这份产品对大多数投资者弊大于利,建议大家慎重考虑。 二、对此产品的综合评价及建议 对这款产品的投资要看大的环境,产品收益挂钩表现最差的股票价格,收益最好的情况是:观察期内只有第 12 个估值日发生自动赎回事件,那么投资者可以得到最高年化收益 6.5004%;亏损最多的情况是:未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但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同时到期时最后估值日的最差股票表现水平小于或等于 90%,亏损率为 10%,故此产品收益与亏损比例
8、极度不均衡,存在较大风险,同时由于是一年后到期支付本金,这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易使客户损失。另根据期权组合分析,投资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购买此产品前,投资者应该对产品的挂钩对象有深入了解,关注挂钩公司股票走势,如果自动赎回事件发生,那这款产品还是挺好的,不会带来亏损。总的来说,这款产品不会给投资者带来巨亏,但盈利是十分有限的,建议没有投资经验的、缺乏专业理财知识的、保守型的以及缺乏流动性现金的投资者不要尝试。 参考文献: 1汇聚中华 一年期人民币结构性投资产品说明书(2012 年第105 期). http:/ 2易若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关于结构型理财产品的分析以渣打银行美林农产品结构性产品为例.财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