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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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0 年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 的通知(卫妇社发 2009 61号)及系列文件,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决定在 2010 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本项目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全国 35 岁 -59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等方式 ,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 为 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

2、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1.2010 年为 400 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为 40 万农村妇女开展 乳腺癌检查。 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0年承担农村妇女 “ 两癌 ” 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3.2010 年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 达到50%以上 。 4.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 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全国

3、31 个省(区、市)的 221 个县(区)开展宫颈癌检查,其中东部 30个县(区),中部 78 个县(区),西部113 个县(区),各项目县应 当 在 2009 年完成 项目 应查 总 人数 20的基础上, 2010年完成 项目 应查 总 人数的 40%。在全国 200个县(区)开展乳腺癌检查,每县每年完成 2000人。 (二)项目内容。 1.宫颈癌检查 1.1 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 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革兰染色检查。 1.2 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 /复方碘染色检查( VIA/VILI)。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 TBS 描述性或巴氏分级

4、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醋酸染色检查及复方碘染色检查( VIA/VILI):仅限于资源匮乏、没有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条件(包括设备、读片人员等)的地区使用。 1.3 阴道镜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 /复方碘染色检查( VIA/VILI)结果可疑者或 异常 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1.4 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 异 常 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2.1 乳腺临床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2 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2.3 钼靶 X 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 异常 者,进行钼靶 X 线检查。

5、 3.人员培训 3.1 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3.2 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质量,对项目地区(包括省、市、县、乡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逐级培训。 3.3 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3.3.1 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3.3.2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 阅片 TBS 分类方法、醋酸染色检查 /复方碘染色检查、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3.3.3 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

6、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病理及诊断标准等)。 3.3.4乳腺钼靶 X 线、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4.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4.1 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服务对象传播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4.2 各级妇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开辟专栏,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印发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册、招贴画,开展健康知识竞赛,举办健康大讲堂和千村妇

7、女健康课堂等活动,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4.3 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妇联网络体系 ,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参加“两癌”检查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卫生部 分管副部长 任组长,全国妇联 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卫生部妇社司、规财司、疾控局、农卫司、医政司、医管司、科教司及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等相关司局,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妇社司。负责全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负责组织制 订 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 指导组,

8、指导项目质控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其中乳腺癌检查 项目 由卫生部疾控局具体负责。 2.全国妇联配合卫生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两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 订 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卫生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二)相关机构职责。 1

9、.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分别制定辖区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 异常病例 的随访。 2.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 诊断 ,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各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负责对承担妇女“ 两癌”检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四)“两癌”检查工作流程。 1.人群选择

10、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村民委员会 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妇联、计生、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检查,签署 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2.检查流程 2.1 宫颈癌检查流程 2.1.1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 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 /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革兰染色检查 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或宫颈醋酸染色检查 /复方碘染色检查),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涂片标本、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及相关联系卡

11、送至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 TBS 描述性报告。开展宫颈醋酸染色检查 /复方碘染色检查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 将可疑者转至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进行宫颈脱落细胞的染色和阅片。 2.1.2 县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 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的可疑或 异常 病例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 ,使其完成

12、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 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 异常 者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 2.1.3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及宫颈醋酸染色检查 /复方碘染色检查结果为可疑或 异常 的妇女提 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 异常 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 ,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

13、进行进一步治疗。 2.1.4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或指定的初检医疗机构) 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2.2 乳腺癌检查流程 2.2.1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妇女 进行初筛。由专业人员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由受训过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诊医师对全部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特别应 当 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诊医师填写 乳腺临床检查表 ,判定为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 异常 者需进行下一步乳腺彩超检查

14、。 2.2.2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 异常 者进行彩超检查。彩超检查设备要求:高频探头数字化彩超(中档及以上)。如 当地卫生院不能满足设备要求,则需将受检对象转至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超声 检查 医生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 异常 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乳腺钼靶 X 线检查。 2.2.3 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或 异常 的妇女提供乳腺钼靶 X 线检查。乳腺钼靶X 线检查设备要求:常规乳腺 X线机或数字乳腺 X线机

15、( DR)。对钼靶 X 线检查可疑或 异常 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 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2.4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1.信息收集和报送途径 。 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按季度分别报送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和疾

16、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要求收集相应的信息数据。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将汇总数据 分别 上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和中国抗癌协会,经汇总后上报 卫生部。宫颈癌检查项目省级季度汇总统计表内容见附件 8。 2.报送时间 。 以省(区、市)为单位分别报送。每年 2 月 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5 月 1 日之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8月 1 日之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11月 1 日之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六)质量控制。 1.卫生部制定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 2.各级卫生行 政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3.质控标准及方法 。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 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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