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1 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材料之一 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孙 华 山 ( 2011 年 3 月 17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1 年重点工作要求,总结十一五、部署十二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安排 2011年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
2、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作为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在十一五时期开局之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 要加强安全2 生产法制建设,加紧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 要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要 加大安全生产的治本力度,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形成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我们在 2006年初认真
3、总结过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全面谋划十一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立目标,明确重点,加强监管,积极推动。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着力推动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一)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是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重要时期。 一是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4、。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了 2 项 有关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部门规章,清理了 279 项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一批已经失效、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法规文件。各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颁布有关危化品和3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23 件 。到 2010 年底,全国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母法、国务院行政法规为主干、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二是 逐步建立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指导有关专业标委会编制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5、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颁布了 49 项安全生产标准 (危化品 36项、烟花爆竹 13项) ,配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修订了 9 项国家标准 (危化品 7 项、烟花爆竹 2 项) ,还有 49 项安全生产标准尚在 制定当中 (危化品 22项、烟花爆竹 27项) 。 三是 制定了一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了指导各地依法履行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做好国务院 2010 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颁布了 2 个 实施意见,制定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了 2个 有关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一些地方政府也就本地区危化品和烟花爆
6、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约束性很强的规范性文件。 (二)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 一是 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 全监管体系。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大部分地市和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都成立了专门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人,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十一五期间,江西、湖南、广西、河南等烟花爆竹重点产区省级安全监管局设立专门机构、配备4 专职人员,进一步充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在省局的带动下,重点市、县安全监管局也成立了专门机构和专职队伍。二是 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区域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 在国务院 2007年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
7、联席会议制度以后,各省级单位都建立了危化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化 品安全监管综合职能进一步加强。在国务院安委办的指导推动下,先后建立了苏浙沪、环渤海经济圈危化品道路安全监管联控机制。 三是 基本完成危化品登记工作。到 2010年底,全国危化品生产单位首次登记率达到 93%, 2.6 万家 企业共登记 7700 个 危化品品种,基本建立起全国危化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在过去的五年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 共接到咨询电话 27456 个 , 为 5000 多家企业的化学品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四是 充分发挥 科研单位和专业协会对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 安全监管总局在 2006年初成立了
8、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安全监管总 局建立了与 20 个 化工专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化学品登记中心的技术力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和政策研究等专项工作中,积极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专家作用。 五是 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为加强新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要求安全监管总局牵头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5 制度,健全工作体制。按照 2006 年国务院安委会 3 号文件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安委会的作用 ,初步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协
9、作、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 (三)通过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首次对现有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通过第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关闭了 4225 家 危化品生产企业和 5126 家 危化品经营单位 、 969 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依法注销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6 个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7523 个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8 个 。到 2010 年底,全国现有 22296家 危化品生
10、产企业、 3909 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 1037 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许可证期满后正在进行改造提升。 实现了到十一五末全国烟花爆竹 生产企业数量不超过 5000 家 的控制目标,烟花爆竹行业已步入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发展阶段初期。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各地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到 2010年底,初步建立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体系,全国已有 1206 家 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 、 5518家 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6 效 。十一五时期,
11、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整治、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仅江苏、天津、山东等重点地区就关闭了 8000 多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严重的危化品企业和化工企业, 892家 危化品企业完成搬迁。经过 3 年的 化工装置自动化改造 ,到 2010 年底,全国已有 4051 家化工企业完成了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占应改造总数 的 88.3%。在 氯酸钾专项治理 中,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了 6 次 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检覆盖 21个 省级单位、 1268 家 生产企业、 903 家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 359
12、家 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在礼花弹专项治理 中,确定了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不超过 100家 的控制目标, 完成了对原有 295 家 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重新审查,向全国公布了第一批保留资质的 95 家 礼花弹生产企业名单;整顿规范了礼花弹等 A 级产品销售渠道,建立了全国礼花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五)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在各级 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人员队伍匮乏、企业底数不清、规章制度缺失等实际困难,从大局出发,从零起步,建章立制,大胆创新探索,认真履行职责,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
13、化学品监管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一是 大力推进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管理法7 律制度体系建设。在国务院 2005 年 8 月发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后,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与条例配套的第一个部门规章,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为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二是 努力提高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职责的能力。几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都指定具体部门、明确具体人员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都安排不同形式的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培训,提高省级和重点地市安全监管部门相
14、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 认真组织实施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2006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边学习、边实践,依法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两轮颁证工作,基本 建立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制秩序。 四是 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制教育和公众宣传。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考核大纲,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易制毒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和部分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和参与 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向公众普及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关注度和法制意识,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
15、作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五是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水平。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药品类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 案的部署,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开展业务培训,搞好硬件配置,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北京、辽宁、安徽、山东、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和新疆 11个省(区、市)信息系统实施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各地投入使用,并在报表报送、数据统计、信息查询、网上监管和情况分析研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 按照国家禁毒委的部署,积极参与全国禁毒人民战争,加强易
16、制毒化学品重点品种的管理,与有关部门联合,先后开展了醋酸酐、羟亚 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平稳下降 。2010 年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 60 起 、死亡 135 人 ,与 2005年相比, 分别下降 57.7%、 41%。 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587 起 、 死亡 1110 人 ,平均每年117 起 、死亡 222 人 ,比上个五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 82 人 ,下降 26.9%。 2010 年,全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 212人 、亿元产值死亡率 0.64人 ,与 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 4.5%、23%。全国危化品
17、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平稳下降, 为实现到 2010 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志们,我们从事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9 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是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任务,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工作,使命光荣,职责神圣。在过去的五年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为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这些成绩 来之不易,凝聚着各级危化品
18、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的汗水,饱含着广大专家和群众的智慧和劳动。在此,我代表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十一五”期间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体会 十一五期间,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发展迅猛,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压力持续高位运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总局的要求,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不畏困难、迎接挑战,勇于奉献、忠于职守,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的目标任务,把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对切实履行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有以
19、下体会。 (一)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始终服务大局 。十一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10 安全生产压力大,安全发展任务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安全发展为己任,为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广大安全监管人员坚持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过去的五年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 国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国庆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等重大活动。在每个特殊时段和重要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
20、密切配合,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和节日庆典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各项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中,广大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干部不仅接受了考验、完成了使命、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还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有的还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奖励。 (二)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规律特点 ,攻坚克难 。十一五期间,经过两轮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全行业企业布局散乱、技术落后、工艺简陋、管理粗放、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继续提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的瓶颈,仅仅依靠行政许可手段难以彻底解决。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