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的经济根源及相应预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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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犯罪的经济根源及相应预防摘要伴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各种经济犯罪案件也出现不断增多现象。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不仅多样,而且其侵害的法益更具复合性。因此,对经济犯罪的预防不仅需要法律规制,更需要多种社会调控手段综合作用,尤其是经济手段的有效介入。本文对经济犯罪产生的经济根源进行了剖析,指出了综合预防经济犯罪前提下经济手段介入的必要性,提出了对经济犯罪进行有效预防的策略。 关键词经济犯罪;经济根源;法律规制;犯罪预防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10-0185-04 当前,市场竞争主体把获取最大利润作为追求目标,这很容易促使经济主体采用非

2、法手段来冲击公平界线内的良性竞争,必然催生经济犯罪。根据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即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的产生是由于自然及社会的条件引起的,其质和量是与每一个社会集体的发展相适应的。经济犯罪的产生、变迁、发展动力及趋向甚至危害后果都会随着其犯罪行为因经济活动的时间、范围的变化而具有动态性、扩散性、复杂性、隐蔽性和国际性,其危害远超一般刑事犯罪。为此,更有必要在经济领域内挖掘经济犯罪的经济和社会根源。 一、经济犯罪的经济根源性分析 经济犯罪中的经济原因,是指由于经济制度以及社会生产、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导致经济犯罪现象出现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制度中多元化经济成分因素、经济管理制度因素

3、、分配制度因素、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因素与市场经济自身因素等。 (一)经济转型的背景 经济转型是经济结构、体制上的变化,是由旧的经济结构方式、旧的体制向新的经济结构方式、新的体制转换。因此,经济转型是一种质的变化,是社会经济的创新。经济转型是社会经济的实践主体从事社会经济实践活动的人(更准确地说是代表社会经济实践主体的统治集团) ,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推进经济结构系统的转换,它是在不变更原有经济基本制度前提下的一种“理性化”的革命过程。它包括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由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的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

4、;由单调的生活方式向丰富多样的生活方式转变;人们的思念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变化等。这种转型强化了经济变化的深度、广度和振动度,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等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经济转型,生产关系不断调整,原有的利益格局重新组合,一些新规范尚未完全确立,旧规范又不愿退出,这都有意或无意地加剧了经济上的失范状态及行为,也就意味着某些社会现象必然被动式地发生改变及变迁,如经济犯罪。柏拉图也认为“金银常常是许多犯罪的原因” 。经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催生和改变着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却又严重破坏着社会经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转型就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犯罪的动力之一。 (二)社会

5、结构调整及多元化经济成分并存 经济犯罪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也是社会冲突的表现。当前,社会结构从单一性的伦理社会向异质性的市民社会发展,并朝分化的、多级性、开放式方向发展。而社会结构的好或坏,直接影响到犯罪的多少。良好的社会结构不仅含有合理的社会分层,还包含流畅的社会流动机制。社会分层的关键因素就是经济,结合我国当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不足,这更会使相当部分群体倍感焦躁剥夺感加剧,经济犯罪诱因增强。另外,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现状,很难使社会底层阶级向上层进行流动,机会与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此,流动机制不畅,社会许多阶层的绝望与对立情绪陡增,经济犯罪在无形之中就会被社会结构所影响和推动

6、。 经济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关系的总和,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以及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等三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由于国家对不同所有制形式采取不同的经济政策,经济主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必然想方设法适应市场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滋生出经济犯罪行为也是正常的。另外,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单位之间的往来,特别是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之间、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之间的往来中,为某些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形成了适宜的土壤。这种土壤得以形成和存在的机制就在于利益驱动” 。

7、由此可见,在目前的经济制度下,由于对不同所有制形式采取的经济政策不同,导致经济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因利益冲突导致的经济违法与经济犯罪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关键因素。 (三)经济管理制度漏洞的因素 1993 年宪法修正案将 1982 年宪法第 15 条“实行计划经济”等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一修正明确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位。然而,尽管我国客观上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仍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经济运行过程中调整市场主体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还不能及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

8、况下,市场主体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处于真空状态。也即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客观上导致了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另外,由于制度上存在漏洞,从而导致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管理制度出现真空地带,为经济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客观基础。对此,有学者指出:“司法实践中,一些经济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有罪还是无罪,此罪还是彼罪,往往没有明确和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而变得疑难复杂。而更多的经济行为,因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行为人不能预知自己行为确切的违法性而放手实施,最终误入歧途。 ” (四)分配制度不公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国除按劳

9、分配这种主要的分配方式外,还存在着按资分配、按经营收入分配和按社会保障原则分配等形式,这种分配制度有其优越性。然而,这种分配制度客观上却存在着大量分配不公现象。分配制度的不公不仅会导致贫富差距分化,而且会引起其他市场主体为保证自身的发展而采取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如以偷税、漏税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等。当前,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出现的极不平衡现象已经非常明显,这种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东部与西部之间、沿海与内地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客观上也会催生经济落后地区的公民通过实施经济违法犯罪行为来获取生产、生活资料,最好的选择方式就是通过制假、贩假、走私等经济犯罪行为来降低获利成本,典

10、型的如安徽阜阳地区发生的销售伪劣奶粉事件。 (五)经济体制不健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交替转换过程中,二者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矛盾,行为人会想方设法利用这些矛盾中存在的制度缺失与漏洞,通过实施经济犯罪行为达到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的目的。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的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分配制度不合理、金融体制滞后且监管不力、政府职能部门过度干涉经济活动等有着密切联系。 首先,市场经济体系自身不健全导致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处于无序状态。在旧的经济体制思维模式尚未退出历史舞台,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新旧经济体制之间必然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在一定时间内尚在延续,导致市场体系自身

11、不完善、不健全。市场主体恰恰利用新旧经济体制存在的这些矛盾与漏洞实施经济犯罪行为,因为市场无法在常态情形下引导市场主体从事平等竞争,市场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必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追求成本低、效益高的市场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新旧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实行经济犯罪也就显得再自然不过了。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所以,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竞争,竞争就会存在不正当竞争,而不正当竞争极易促使经济主体铤而走险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来适应市场的发展。为此,有学者指出“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济模式的最佳选择。同样,不能否认有市场就有经济犯罪这种客观现象” 。市场经济使

12、公民获取经济利益的思想意识发生了转变,认为市场经济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考虑其他制约因素。因此,在这种思想意识下,必然导致市场主体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经济犯罪尤为突出。 其次,分配制度不合理,分配两极化严重,诱发经济犯罪发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在分配制度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相对滞后,导致与分配制度改革配套的调节分配机制缺位,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高校扩招、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市场出现供需严重失衡,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在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两极化的影响下,心理极易倾向急功近利,追名逐利。然而,市场经济本身无法保障分配制度的公平,市场经济充满竞争,

13、有竞争就会存在优胜劣汰。所以,市场经济能够刺激社会公众一夜暴富的心理。公民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会充分发挥其特长获取经济利益,经济犯罪这种低成本、高效益的犯罪类型无疑会成为他们的首选,典型的如金融诈骗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充分利用先进科技设备通过网络实施金融诈骗的行为。 最后,金融体制滞后且监管不力,市场经济没有体现出法治经济的功能。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鉴于资本市场方方面面的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也制定了规范金融系统的法律、法规,但在执行具体规章制度时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金融系统的行政领导官高权大,缺乏民主监督,很容易导致在股票、期货市场中发生内幕交易、虚假陈述、集中优势

14、资金恶炒个股,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众广泛关注的基金黑幕也是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另外,我国金融系统内部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除此之外,政府职能部门过度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滥用职权现象也十分严重。 二、经济犯罪的经济手段介入及有效性预防 经济犯罪产生的社会根源多且复杂,如果一味地以刑法的规制进行深入预防,则丧失刑法作为法益最后保障的功能。为此,对经济犯罪的有效预防不仅需要法律的规制,还需要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社会调控功能的合力,更需要经济手段合法、有效的介入。 (一)加强经济体制改革使社会资源配置公平合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应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尽快终结双

15、轨制经济体制,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公平。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应向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者等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倾斜,避免国有企业垄断社会资源,使社会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彰显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合理公平,从而使市场主体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因此,公平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不仅能够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地位,避免因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公平而使处于劣势的市场主体通过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来获取利益,而且是避免和减少经济犯罪最有效的措施。 (二)加快经济法律法规及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国家应加快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金融、证券、票据、担保、税收、公司运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使这些

16、法律规范与市场经济相协调,保证调整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从而能够避免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存在漏洞,因为经济犯罪为法定犯,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最终要依据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所以制定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能够为国家及时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国家职能部门应加快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经济管理制度,完善现有的经济管理制度与规范。本文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是遏制经济犯罪宏观方面的依据,而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则是有效制约经济犯罪的微观依据。这些微观依据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能够及时完善、补充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因为“努力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

17、种经济法规,规范各种市场行为,是我们积极防范经济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周密而完善的经济法规体系,可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阻塞管理制度中的漏洞,使犯罪分子无空可钻” 。(三)完善分配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 国家应完善分配制度,加大调节非劳动性收入的力度,逐步缩小收入两极化。针对垄断性行业的高收益、高收入现象,国家应制定政策与法律进行调节,平衡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行业之间收入的差距,提倡、鼓励国有垄断性企业将其部分收益用于公益事业,或者将其划分为股份分给全体公民。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加大并提高对弱势群体、低收入贫困群体的经济补助,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及生存尊严,使他们在社会救助、救济等方面得到更多的

18、关注,从而使国家的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合理,避免因收入两极化刺激公民通过实施经济犯罪满足暴富心理。对此,有学者指出:“我国有必要对现行的社会分配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注意对社会弱势群体、贫困群体的保护,做好社会政策的协调工作,对社会保障的各种措施予以完善,并建立一个更为公平的收入调节制度。 ” (四)合理调整国家经济政策并向经济落后地区倾斜 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仅能够刺激经济落后地区的公民通过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满足自己攫取利益的欲望,同时客观上还能够促使经济犯罪分子为了降低成本、躲避司法机关的打击而转向经济落后地区。因此,本文认为,从预防与打击经济犯罪的角度分析,国家在

19、经济政策方面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应向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逐步缩小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大中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的经济差距,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逐渐减少、降低、避免因贫困而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正因如此, “国家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大力扶持西部大开发,重视解决城乡问题,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使全社会消灭贫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上防治经济犯罪” 。另外,在当前经济政策背景下,经侦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的经济政策,加强对经济犯罪动态的分析与研究,以及时调整经侦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五)加快探索适应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机制 鉴于市场经济自身

20、存在的负面影响,国家应加快探索适应我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应着眼于制定调节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打破地区经济垄断封锁,使市场真正起到公平配置的功能。此外,国家应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提倡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树立奉献精神,公平竞争,克服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物欲横流等思想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来避免、减少经济犯罪行为。 二、结论 在当今以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大背景下,经济犯罪作为一种综合的社会现象,它所具有的变化趋势便是现代化给人类社会生活打上了一个深刻的烙印。这不仅是因为经济犯罪侵害的法益具有复合性,还在于它对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制约及影响。在法律规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手段来降低和减少经济犯罪在现代化进程中带来的法律与经济的差异化格局以及危害,不仅益于凝聚市场经济发展的正能量,也益于社会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还可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享受由现代化发展带来的成果。 责任编辑:李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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