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培育研究摘 要 本文针对新时期理工科大学生呈现出的独有特点,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及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就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方面探索出了新的理念和措施。 关键词 理工科大学生 法律素质 培育研究 基金项目:陕西理工学院 2013 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XJG1368)阶段性成果;西安社科规划办项目(12ZX2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武凌芸,讲师,陕西理工学院经法学院;陈雅丹,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 2013 级研究生;邓亢,助教,陕西理工学院经法学院;方学军,讲师,陕西理工学院经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1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5-02 近些年来,理工科大学生的人数在增加,其社会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理工科大学生是未来科学研究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是社会高学历化的典型代表,他们作为高等学校重要的人才储备力量,己构成一个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的社会群体;因此,对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育研究就显得意义更为重大。 一、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培育研究的意义 以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培育研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工科大学生的在校比例比较高,基本维持在 64%左右。理工科大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素质的高低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第二,
3、理工科大学生相比文科学生,其知识结构偏重自然科学,由于他们人文科学知识相对比较少,因而在一些思维观念上不太成熟,鉴别问题能力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理工科大学生的思维方式以逻辑思维为主。有时甚至会钻牛角尖,表现出固执、棱角分明的性格,看待一些问题缺乏灵活多样的分析,甚至会比较偏激,以至于陷于机械性。第四,以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研究填补了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的一个弱势。当前,我国理工科高校在教育改革中,已经认识到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但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着目标与内容、渠道与措施、条件保证以及检查评估等诸多环节。 二
4、、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 高等院校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主要任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转变。但因为一些方面条件的局限,目前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的现状还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怎样不断提高和培育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我国现阶段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清晰地了解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我们通过对理工科大学生的走访调查、小型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收集有关资料,了解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5、尚未确立 法律信仰是理工科大学生在对法的系统、本质和理性的认识。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目前理工科大学生对法的社会价值如公平正义、民主人权等价值有了深刻认识,但还没有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和自身的法律意识转化为内在的法律信仰。比如,绝大多数理工科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的公正性表示肯定和尊重。例如当问到“你为什么会遵守法律时” ,有 81.2%的理工科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人人守法可以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个人更好的发展” 。但是在涉及法律信仰的问题上,仍然有 37%的理工科大学生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权大于法。仍然有 41.1%的理工科大学生认为法律主要是对人们的义务和约束。这说明大学生对依法治国
6、的治国方略有一定的认识,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缺乏内心法律信仰。 (二)理工科大学生专业法律知识不够 在我们对理工科大学生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有 85%的理工科大学生对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学习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没有查阅过环保法,学习食品质量检测的学生不了解食品安全法,学习生物制药的学生没有学习过药品管理法,这些都是与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从我们调研所反映的数据来看,理工科大学生对和自己就业联系紧密的专业法律知识还不太知晓。例如,当问到如果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合同,应该注意一些什么法律问题时,回答正确的人数不足五分之一。在问到现阶段工资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的调查中,有三分之二的理工科大学生不太
7、清楚。因此,理工科大学生应当加强和自身专业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理工科大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 法律作为一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它的作用表现的越来越突出。在法治社会中,不仅要提倡公民守法,还要求公民在守法的基础上主动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我们对理工科大学生的调研报告表明,理工科大学生对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这个方面的自我评价中,有三分之二的人认为自己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一般,而认为自己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只占到总人数的 6%。因为对自己能否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不确信,因此许多理工科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会有回避
8、使用法律的心态。比如很多理工科大学生通过走出校门勤工助学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但是在外打工的过程中,有一部分学生因为种种原因其权益受到侵害。当他们在勤工助学中受到伤害时,但很多学生就显得不知所措,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如此,在调研我们还发现理工科大学生作为消费群体,缺乏维权意识,例如在问到“当你买东西时,有没有向销售者索要发票的习惯?”选择“有索要发票习惯的”的只占 29%。在问到“如果你买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你会不会退货并要求赔偿?”有 56%的学生觉得太麻烦会自认倒霉。从这一组数据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理工科大学生没有在日常生活中保留消费凭证的习惯,这对日
9、后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权益带来很大的麻烦,同时,很多理工科学生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往往会因为怕麻烦而自认倒霉,这种态度也反映出他们对自己用法能力的不信任。 三、提高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和改善课堂教学环节 法治课程的教育是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培育的主要渠道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等学校在这方面的课堂环节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来进行的,这门课是将培养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这样以来,就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既要体现理工科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也要突出对其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培育,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培养理工科大学生的内部驱动力
10、,把书本的理论知识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针对性的有机结合,在课堂上,把抽象的内容和生动的事例结合起来,有的放矢,润物细无声,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注重提高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从近年来教学效果来看,理工科大学生还是非常喜爱这门课程的,在我们的调查走访中,当问道:“你觉得在大学期间开设法律基础教育这门课程有必要吗?”时,有 89%的理工科大学生选择了非常有必要。如果我们能够发挥好这门课在法律教学中的主阵地作用,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和丰富多彩的教学实践环节感染他们,那么一定对培养和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方面有所帮助。 (二)拓展教学实践基地的时空 理工科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阵
11、地,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法律基础课的课堂教学。因为课堂教学学时数有限加之教学目的单一,不能够达到提高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目的。对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应该由传统的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堂外教学,这样就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方法为理工科大学生学习法律开辟实践教学基地,我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其一,法律课教师可以尝试实施“网上互动”的教学模式,即可以利用网络搭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网上学习系统,学生可以用自己的学号登陆进去,在这个系统里面学生可以自主的学习知识,观看法律案例,还可以在线考试,也可以给老师留言,通过这个平台的搭建,老师和学生不仅仅局限于课堂的互动教学,更拓展到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当理工科
12、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需要帮助时都可以在网上学习系统与专业的法律老师联系,得到法律问题的咨询和解答。其二,学校可以结合实际为理工科大学生开设法律方面的选修、辅修或双学位课程。理工科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辅修法律专业方面的课程,来满足自己对某些法律课程的需求。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法律方面的双学位课程,这样做不仅能使理工科大学生较为系统的掌握法律知识,又能为他们的就业拓宽渠道。其三,可以尝试为理工科学生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活动。理工科大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专业法律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为他们的法律问题按自己的理解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让理工科大学
13、生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让他们自主地参与到整个法律案件的过程中,培养他们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手段和技巧,同时培养他们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评判能力和职业责任心。 (三)在学生评价管理机制中增加法律评价 对在校理工科大学生遵守法律的情况在大学四年里进行跟踪评价,不仅仅评价他们在学习法律课程的成绩优劣,还要把这种评价机制从课堂走入课外,扩展到理工科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中去。将他们在考试的诚信程度、日常行为表现、法律活动能力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计入理工科大学生法律评价的成绩里。针对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数据库,在这个数据库的管理下,每一个学期添加该同学在本学期内的法律表现情况,并针对他们出现的问题给予法律评价,学生可
14、以凭借学号登陆到此系统中查看自己的信息,并对照自己的行为,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经过笔者对陕西理工学院 09 级物理学专业的学生进行跟踪记载,发现此方法在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育方面有着非常好的促进作用,表现在,首先,通过对理工科大学生日常行为进行法律评价,让他们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还能够和自己的日常行为相对照,引导学生对生活进行思考。其次,这种法律评价的手段,将学法和育人有机统一起来,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以法律人的角度对待一些社会现象,能够让他们理性的分析解决问题。最后,通过对理工科大学生日常行为的法律评价,使他们养成了遵守规则的好习惯,实践证明在接受过法律评价的学生中约有 92.3%的学生都能够在走出校园后严格遵守社会的各种规范。 参考文献: 1沈昕.对培养理工科背景下的“法律人“的认识.师道教研.2009(7). 2王君祥.地方理工科高校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2). 3周金恋.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新途径.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