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 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 -漹城镇任山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比 选 文 件 编制 时间 : 2018 年 2月 2 一、 本项目经 夹 新农领 【 2017】 24 号审批 , 本项目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 197 号令比选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比选人委托参照固定价比选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现诚邀 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 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 二、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夹江县漹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2017 年幸福美丽新村建 设项目 -漹城镇任山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编号 【 2018】 169 号 建设地点 夹江县 漹城镇 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
2、后 90 日内完工 工程规模(和 /或标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建设资金 44.2 万元 其他 三、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编号 发包价 (万元) 比选保证金(万元) 1 项目名称: 2017 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 -漹城镇任山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编号:【 2018】 169 号 41.11 2 四、资格要求 3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 括): 房屋建筑 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确定可以接受项目业主发布的发包总价后,再自愿报
3、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组织评审股)现场报名。 2、 比选公告发布和报名时间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月 11 日 17:00 截止 , 节假日除外。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比选人指定账户提交比选保证金,转账 至以 下 账号 : 收款单位: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中心。 开户行:中行夹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 11854607778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 式提交。 4、 比选人以比选文件的工程发包价 (下浮 7%) ,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4、4 1、 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 比选 ,项目比选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楼开标大厅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 抽取方式。法人委托代理人应在随机抽 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后附格式);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后附格式 ); ( 3)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后附格式); ( 4
5、) 交易中心所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后附格式); ( 5)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 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 7)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 章); ( 8)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 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 11:00 分 5 地址: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楼开标大厅 (夹江县青州乡云甘路 89 号) 八、联系电话 项目业主: 夹江县漹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13990645778 交易中心: 雷继
6、联系电话: 0833-5668777 二一八年 二月 七 日 6 第 1 章 比选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范围在 夹江县 漹城镇 2、建设规模内容为: 房屋建筑 工程 3、此项 目参照固定价比选法确定施工单位,以项目业主提供的预算控制价下浮 7%比例发包。 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单位委托
7、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 比选。凡是以我单位及委托代理人进行的与比选相关的活动,视为我单位授权的代理行 为,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责任。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 )(盖单位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手机: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单位电话: 传真: 9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我单位非常愿意参加 项目的比选。作为比选申请人,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对我单位报名参加比选的 项目,视为我单位同意并接受比选文件,以及严格遵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对比选所提供的
8、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并配合行政监督机关和比选人对我单位进行的查询或调查。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或有应回避的情形而不回避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包括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等)。 三、我单位完全理解比选人因法律和政策原因取 消比选、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申请人而重新比选,并对此类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单位理解和遵守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对项目所作出的处理。由此给我单位造成影响的(如取消中选资格、或宣布比选无效,即使已签订合同),有关部门对此类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单位有申诉和投诉的权利。 五、我单位完全同意交易中心发布的比选发包价格。 10 六 、不论中选与否,因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文并理解,也深知上述承诺可能带来的风险 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一 年 月 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