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旭利:栽在老鼠仓里的明星基金经理专有名词解释 老鼠仓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有资金。“北有王亚伟,南有李旭利。 ”基金业内,说起李旭利,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作为曾经的明星基金经理,他有着相当光彩的履历。 李旭利今年 40 岁。1997 年,他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毕业,加入了筹备中的南方基金,历任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他先后担任基金天元和南方稳健基金经理,这两个产品在 20012005 年的熊市中始终保持正收益。 20
2、05 年 8 月,李旭利转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交银施罗德公司) ,先后担任交银稳健基金和交银蓝筹基金经理,后出任交银施罗德公司投资总监。任职公募期间,李旭利以擅长宏观研究和大趋势判断而著称。 2009 年 7 月,李旭利加盟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重阳投资公司)开始私募基金运作,引发业内震动。不过,次年 10 月,李旭利对外公布自己由于身体原因和自身的安排,辞去了该公司的职务,正式离开重阳投资公司。随后,传出李旭利涉嫌老鼠仓的消息。 2013 年 10 月 29 日,李旭利老鼠仓案尘埃落定,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驳回李旭利的上诉,维持原判。李旭利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3、,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1800 万元,违法所得 1071万余元予以追缴。 至此,这名曾经在公募基金界叱咤风云的明星基金经理,成为一系列“鼠患”中又一名被刑事处罚的年轻有为者。 因老鼠仓被查 李旭利战绩最辉煌的时期,应该是他任职交银施罗德公司之时。2005 年,这家公司成立之际,李旭利便加盟其中,并且促成了这家基金公司“神一般”的飞速增长。在这期间,李旭利有权参与交银施罗德公司所有基金的投资决策,并对蓝筹基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 2007 年,交银施罗德公司在行业内排名第 23 位;2008 年,行业内排名一举蹿升至第 12 位;2009 年,公司直接进入前十强,其资产管理
4、净值也直线上升,由 2006 年年底的 231.2 亿元一路飙升至 2009 年年底的923.9 亿元。也是在 2009 年,交银施罗德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增加了 91%,将近翻倍。 不幸的是,交银施罗德公司资产下降的速度几乎和增长一样快。2010 年上半年,资产管理净值便下降了 369.75 亿元,降幅约 40%,重新回到了 2007 年年底的水平。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李旭利在2009 年 7 月离开了交银施罗德公司。 如果说交银施罗德公司成就了李旭利的辉煌,那么,李旭利的败绩也源于此。只不过,这个败绩缘起于一次偶然。 2010 年 6 月,从公募转入私募行业正渐入佳境时,李旭利却不
5、知笼罩他十几年的好运已经悄悄地散开。当时,有稽查人员在查办一起上市公司异常交易案过程中意外发现李旭利登记资料的错漏。这些错漏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细致调查,并最终导致李旭利案发。 2010 年 10 月,有媒体获得消息,重阳投资公司合伙人、首席投资官(CIO)李旭利于 10 月 22 日已经离开重阳投资公司。相比一年多前他高调离开公募,如今,他的离开却相当低调,对外给出的理由是“由于身体原因和从自身职业生涯的考虑” 。不过,外界的看法并不会止于这种解释,因为关于他,已经有了种种传闻。 此时,重阳投资公司还是表态力挺李旭利,称他担任公司 CIO 一年多的时间里,为公司研究团队和投资文化的建设作出卓越贡
6、献。许多相熟的媒体人致电李旭利,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让许多灵敏的人感到了一丝蹊跷。 一个月后,有媒体报道,李旭利可能在交银施罗德公司工作期间涉嫌老鼠仓交易,而且规模不小。有人透露:“他现在已经处于被边境控制状态。 ” 在李旭利出事之前,已经有唐建、王黎敏、张野等 6 起被查处的老鼠仓案,而这些人无论在级别、投资能力以及大众名声上都远在李旭利之下。 更加确切的消息是在 2010 年 11 月 24 日,一家网络媒体援引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消息称,目前李旭利涉嫌内幕交易案件正在“走程序” ,证监会正在对其进行调查。伴随这些满天飞的传闻,李旭利的态度也由一开始只言片语的澄清到后来的完全沉默。
7、不过,事件真正水落石出是在 2011 年 8 月,李旭利被刑事拘留。1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通报李旭利的老鼠仓行为。李旭利成为中国基金界公募转投私募被调查的第一人。 两个月赚上千万元 2012 年 6 月 12 日,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期间,公诉机关指控,2009 年 4 月 7 日,在交银施罗德公司旗下蓝筹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李旭利指令五矿金田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名下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蓝筹基金、成长基金买入相同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累计成交额 5226 万余元,并于同
8、年 6 月间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股票交易累计获利 899 万余元,并分得股票红利 172万余元,短短两个月内总获利超过千万元。 面对指控,李旭利的供述前后不一。 在侦查阶段,李旭利供述,2009 年 4 月 6 日,李智君致电李旭利的妻子袁雪梅,说现在股市行情比较好,可以买些股票。李旭利想起当时经过公司开会讨论决定,基金公司要投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股票,投资这些股票亏不了钱,而且又是大盘股,基金购买这些股票不会对股价有太大影响李旭利就接过电话,让李智君在第二天代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股票,配制比例由李智君自行决定。次日,李智君在岳彭建、童国强两个证券账户内买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同年 6
9、 月,李旭利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随后,在审查起诉和一审庭审中,李旭利均供认自己指令李智君购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但当进入二审后,李旭利翻供,他表示侦查人员对其实施了引诱、胁迫,否认自己指令李智君购买股票。李旭利和辩护律师还提出,不排除李智君为提高业绩自行决定购买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股票。 法院调查发现,李旭利案件中涉及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在当时表现确实不俗,工商银行自 2009 年 3 月开始的每股 3.65 元一路上涨至当年 6 月底的 5.5 元左右,涨幅达到 50%;而建设银行同期股票也从每股 4 元左右上涨至 6.5 元,涨幅甚至超过 60%。 在李旭利控制的亲友账户中,侦查人
10、员还发现了岳彭建、童国强、廖举凤三个人的账号。根据证据显示,岳、童两人的证券账户系袁雪梅借用身份证件开户所为。其中,岳彭建系李旭利表弟,童国强、廖举凤则为袁雪梅的哥哥袁雪松所开公司的员工。 一审中,作为证人的廖举凤的证言证实,涉案账户并非岳、童、廖三人所开设,三人更没有用这三个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操作,他们都曾经将身份证借给袁雪松使用,但不知道具体用途。 为老鼠仓辩护 虽然指控李旭利的主要罪行是 2009 年 4 月 7 日的行为,但是,在他的职业生涯里,老鼠仓并不止于此。根据本人供述和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这名基金界精英其实一直长期从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且非法获利惊人。 相关材料显
11、示,仅在 2005 年 8 月 1 日至 2009 年 2 月 27 日,李旭利控制的廖举凤、童国强招商证券深圳南油大道营业部证券账户和童国强、岳彭建五矿金田营业部证券账户股票的交易记录中,符合先于或同期于交银施罗德公司旗下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支股票特征的股票共计 49 只。其中,不乏招商银行、华能国际、东百集团等股票,成交数量高达 1746万余股,交易(买入)金额 2.37 亿余元,获利 3549 万余元。 令人吃惊的是,这些交易行为的 IP 地址竟然大部分出自李旭利任职的交银施罗德公司公网 IP 地址,李旭利的大胆令人瞠目结舌。为什么会这样做?难道李旭利不知道老鼠仓是违法犯罪行为吗? 在李旭
12、利案发前几个月,他曾经对媒体说,老鼠仓深刻反映了公募基金自身体制上的顽疾,这让个别每天与资本市场打交道的基金从业人员选择了顶风作案。而所谓的顽疾背后,就是其投研人员自己不能做投资的困境。作为投资人,自己却不能获得相应收益;而相比私募基金,虽然公募基金的收入更为确定,但私募的红利收入显然更具诱惑性。 分析李旭利的公开言论,似乎也能发现他内心的蜕变之路。关于老鼠仓,他并没有像一般人所批评的,把基金经理的老鼠仓归结为道德问题。前面的顽疾论,实际上表明李旭利认为老鼠仓是制度缺陷。李旭利曾对媒体说,老鼠仓的问题越来越多,对于基金经理和投资研究人员的管制也越来越多。很多人成为“老鼠” ,是因为这些人没有什
13、么机会处理个人财务问题,倒不一定是道德败坏。他还认为,过度的监管是导致很多投资研究人员离开公募基金的主要原因,而这种逆向选择已经开始约束基金行业的发展。说这话的时候,他本人离开公募不过几个月时间。 制度亟待补漏 法律并不会因为李旭利的看法而改变。2009 年 2 月 28 日, 刑法修正案(七) 正式公布并实施。该修正案明确公布之日以后发生的老鼠仓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也意味着李旭利在刑法修正案(七) 公布之前发生的老鼠仓行为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能够追究李旭利刑责的时间就是 2009 年 2 月 28 日到 2009 年 5 月 27 日。 2012 年 11 月,上海市第一中
14、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旭利的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1800 万元,违法所得 1071 万余元予以追缴。 李旭利不服判决,并在二审中出人意料地翻供,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帮助其购买涉案基金的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现为五矿证券深证金田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五矿金田营业部” )总经理李智君其人。李旭利还向法院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不过,终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该案的结束,并不意味老鼠仓就此终结。 据我国权威部门估计,目前,我国基金开户数已超过 2.5 亿户。扣除重复计算,估计有 5000 万基金持有人。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的客户资金仅投资在证券市场的就有大约几万亿元人民币。老鼠仓就这样危害着数千万投资者,在那几万亿元资金中窃取“蛋糕” 。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李旭利案终审宣判后表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是我国目前资产管理和代客理财市场的一大顽疾,而这样的顽疾背后其实是有制度缺陷的,那就是我国目前在该罪名上的规定并不太有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未公开信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内幕信息,这个罪名也是 2009 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它要求法院查明完整的证据链,举证责任主要在控。但这类案件日趋隐蔽,查处和证明起来都比较困难。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 2013 年 12 月上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