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永安市人才住房申请综合评分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盖章) : 项目 内容 分值 个人 自评分 符合条件配偶自评分 自评总分 单位 初审分 市人才办 审核分 备注 受教育程度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双证) 30 单证(只有学历或学位) 25分 在职博士研究生 (双证) 25 单证(只有学历或学位) 20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证) 20 单证(只有学历或学位) 15分 在职硕士研究生 (双证) 15 单证(只有学历或学位) 10分 专业技术职务 正高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30 副高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20 中级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15 业绩 贡献 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50
2、限前 5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4分 二等奖 40 限前 5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4分 三等奖 35 限前 5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4分 获省级 科学技术奖 (含省专利奖) 一等奖 30 限前 5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3分 二等奖 25 限前 5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3分 三等奖 20 限前 5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3分 获地市级 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20 限前 4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2分 获地市级 科技进步奖 二等奖 12 限前 4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2分 获地市级 科技进步奖 三等奖 8 限前 4名,排名每靠后 1位减 2分 发明专利 每项3 分 限前 3名发明人,排名每 靠后 1位减1分,最高不超过 20分。 工作 经历 在永安市工作年限 每年2 分 最高不超过 30分 综合类 表 彰奖励 县 级 每项4 分 最高不超过 8分 地市级 每项6 分 最高不超过 12分 省 级 每项8 分 最高不超过 16分 国家级 每项10分 最高不超过 20分 基础分 符合申请条件对象 60分 合计 申请人签字 (加指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