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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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范雅康,一、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以及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人口流动迁移大量增加。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调查推算,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达到2.3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我国正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迁移。 人口流动,对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差别、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也有利于促进人口问题的解决。,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是我国最显著的人口现象,今后流动人口还将持续增长。预计未来二十年,我国的流动人口、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将

2、呈现出“三分天下”的局面(流动人口将达到5亿)。作为这样一个规模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群体,各级政府为其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作用也就显得十分迫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整个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我们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流动人口中处于育龄期(青壮年)和已婚育龄人员占很大比例,其中“80后”已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其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对于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四、流动人口、

3、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 五、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省政府常务会议于2012年6月25日通过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规定为新时期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推进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为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三、流动人口的界定 从纯人口学的角度讲,以其常驻地是否改变为唯一标志, “流动人口”定义为暂时离开住地而非迁居的各种移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人口)。,四、服务管理对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指流动人口,

4、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对象是:(一)异地居住;(二)以工作、生活为目的;(三)成年育龄人员。,(一)“异地居住”,这是指流动人口居住地域的变化。“异地居住”指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一般以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的流动为起点,包括跨县(市)、跨地州(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同一乡(镇)或者同一县(市)之内,跨越国境的流动不在此范围;目前城市中大量存在着人户分离的现象,但仍居住、生活、工作在同一城市的情况,也不属于此范围。,(二)“以工作、生活为目的”,这是关于流动目的的限定。 “以工作、生活为

5、目的”指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居民家中从事务工,或以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也包括自己独立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很显然,这里排除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及服军役等异地居住的情况。对于“三无人员(即无固定居所、无固定工作、无合法证件)”,从社会角度来说属于综合治理的范畴,就其生育行为,则人口计生部门负有服务管理的职责。,(三)“成年育龄人员”,这是前面二项限定条件的落脚点。“成年育龄人员” 指处于育龄期的、有生育能力的人员,从公认的医学角度划分,女性1549周岁为育龄期(男性尚无确切标准,管理中可参照女性年龄标准),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

6、理对象的年龄上限一般为49周岁。关于未婚的流动人口,只规定了外出前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义务,只要不发生未婚怀孕、生育,就不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范围,但要列入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之中。,服务管理重点对象,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四种情况: 1、现孕或者生育的; 2、未持有户籍地开具的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不规范的; 3、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 4、婚姻史或生育史较复杂的。,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一,加强统筹管理。统筹管理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保障。首先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

7、全局,明确各级职责,形成部门内“一盘棋”、系统内“一盘棋”;其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促进政策衔接,形成共同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第二,大力推进服务均等。服务均等是基本要求,也是根本目的。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逐步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落实流动人口与常驻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基础。从基层抓起,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网络优势,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数据库,实现部门内信息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第四,着力推进

8、区域协作。区域协作是关键。首先是流出地和流入地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其次是加强两地的相互联系与沟通,实行双向管理,建立起各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区域协作机制,共同解决相关问题。第五,加快建立双向考核制度。双向考核是手段。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对流入流出地进行双向考核,责任共担。加强双向联动协作,落实流动人口违法怀孕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奖励优待政策兑现等方面的职责。,近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着眼强基础,推进基层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抓落实,建立健全层级监管体系;着力促平衡,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立足大人口,不断深化相关政策研究。,户籍地服

9、务管理职责 (流出人口),为拟跨县流出成年育龄人员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并将流出人口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台帐和档案;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其外出前,落实一项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要求应参加孕情环情检查(以下简称双查)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对返乡人员及时做好随访服务;按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拟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明确其生育、避孕节育、双查、奖励、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依法落实流出育龄群众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包括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落实独

10、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落实奖励扶助资金,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落实特别扶助资金,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入托、入学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相关服务;不得拒绝或故意拖延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等相关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不得随意增加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次数;不得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地参加孕情环情检查;不得跨区域设立站点开展孕情环情检查。,现居住地服务管理职责 (流入人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入人口计

11、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实行综合服务管理,纳入日常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统计和考核评估;建立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制度,加强日常巡检、验证和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变更流入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动态信息;为流入育龄群众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及时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加强用工单位和出租房管理,与辖区内规模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指导、督促社区(村)做好用工单位和出租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遵

12、照征收之前两地协商沟通原则,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法规,为流动人口办理和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村(社区)主要职责,受乡镇的委托,负责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与辖区内用工单位和房屋出租户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书,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商住楼、集贸市场、封闭住宅区等的管理,经常开展清查验证工作,及时掌握流动育龄妇女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其婚育、节育等信息。协助乡镇做好婚育证明的办证验证工作,督促无证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督促其在有效期内回

13、户籍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补办婚育证明。配合乡镇对拟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流动已婚育龄夫妻的情况进行调查,指导和协助其办理生育证。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做好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的核查、变更、通报、反馈等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社区文化建设,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协助乡镇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动员和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组织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按需参加环孕情检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工作,定期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协助乡镇做好流

14、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案件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在流动人口集中从业和居住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活动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指导房屋出租户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现流动人口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八、需要各位做的工作,对流出人口落实好“六个一”工作 :免费办理一份婚育证明;开展一次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对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并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建立一种联系方式(或指定一个联系人); 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同时,及时采集流出人口(30日以上)基本

15、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育状况、子女情况、避孕状况、流出地),按时将收集到的基本信息上报乡镇计生办或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社区流管员(宣传员)还要随时登录PADIS工作平台,对外地提交要求协查本辖区流出育龄妇女的情况进行反馈。,对流入人口采取“六项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做好流入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对无证或无有效证件的,督促其补办户籍地的婚育证明;二是利用各种渠道摸清辖区内流入人口底数,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进行登记建档;三是结合本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规定,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服务需求,发放服务卡等,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四是与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签订计划生育协管协议;五是搞好宣传教育,信访维权,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活动;六是重点掌握辖区内流入人口怀孕、生育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动员落实补救措施和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同时,及时采集在辖区内居住的流入人口的基本信息,并按时统计上报;社区人员还要做好PADIS平台运转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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