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729121 上传时间:2019-03-13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民间融资 告别野蛮生长2013 年 11 月 22 日,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终获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成为全国首部关于地方民间融资的管理条例。这部条例被看成是民间借贷合法化的破冰之举,引起市场热议。 “是不是以后贷款放多高的利率都可以?” “如果民间利率提高,是否也会拉升银行渠道的贷款利率水平,以后还房贷的利息会不会更高了?”“大家会不会都把自己手中的房产卖掉,变现放高利贷去?会不会产生新一轮的投资泡沫?”面对种种疑问,本期经济杂志特别专访了参与本次条例起草的相关专家、长期在民间借贷市场间调研的业内人士,以及了解利率市场化相关政策的智囊,为读者解析此次条例

2、将给整个民间融资市场带来何种影响,同时对资金供需双方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民间借贷合法化破冰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条例总共七章五十条,试用范围限定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民间融资及其监督管理。 研读此次条例 ,不难发现一些细则频频出现亮点,该条例对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以及风险防范与处置等方面均作出创新性的规定。 在被称为“中国小贷之父”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杜晓山看来,温州条例先行,意义巨大。 “这是一种尝试、一种探索。出台此政策主要意图是使民间资本的行为跟中央政府提倡的引导和规范政策保持一致。 ”杜晓山说。 “当时央行也提出过,出台条例或者对贷款通则

3、进行调整,使民间借贷行为合理、合法,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台。 ”杜晓山说,此次条例出台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具有正面意义。 “温州一直是中国民营资本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条例出台,有利于民间借贷行为更加透明和公开。 ” 温州安代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林经理也对经济记者表示,此次条例的出台尤为重要。 “跟前两年相比,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的情况已有所好转,前几年都是盲目地投资,现在已经变得理性, 条例可以从正向鼓励和反向约束的角度来引导老百姓。 ” “自从 2011 年 9 月发生金融风波以后,一直存在借钱不敢借的情况,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智潜向经济记者说, 条例为中小企

4、业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和方式,直接有益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徐智潜口中的新途径,便是条例界定了定向集合资金和定向债券融资这两种新的融资方式, “企业可以自己进行融资” 。 这从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可以找到依据:“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本息。 ” 但企业也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进行定向债券融资,如:具有法人资格、有支付融资本息能力、融资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百分之七十、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等。 助力中小企业的另一贷款形式就是通过民间资金管理公司定向集合融资,募集的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帮助。“这也是温州金改

5、的一个产物。 ”徐智潜说。 同时条例还通过对贷款流向的控制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定向集合资金应当用于募集时确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 一方面为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建立渠道,另一方面,为了保护资金出借人, 条例也做出相应规定予以保护, “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进行借贷,或者非金融企业之间进行临时调剂性借贷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此外, 条例也对出借人提出了一些要求。 “出借人应当以自有资金出借,不得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 条例一出,因其在保护双方利益、搭建融资渠道方面的开

6、创性,不少人士表示它可能会倒逼全国性的立法。 然而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看来,目前不能急于建立一套全国性的民间借贷规章制度。 “条例可以给其他一些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区,如山东等地做一个参考,但中国各地方区别比较大,借贷环境也不尽相同。 ” 由此,宗良对经济记者表示,民间借贷的相关立法尽量还是放给地方,让地方充分制定符合具体情况的相关政策条例,在探讨成功的基础上再全国性推行。 利率仍不能随意拔高 条例中最为引人深思的在于它没有提及民间借贷利率的 4 倍上限。这让市场炸开了锅,好像以后民间借贷利率要多高就能有多高。 实际早在 2013 年初,该条例的草案就引起了社会讨论,其中的焦点就

7、是“借贷利率不得超过 48%”。而此次正式出台后, 条例却将这一说法改为“民间借贷利率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协商确定;国家对利率限制有规定,从其规定” 。 这也就意味着,尽管利率上限在条例中没有提及,但是仍要受到最高法院 1991 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限制,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4 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然而,对于此次条例 “没有提及 4 倍利率” ,各界专家发表的观点也并不一致,甚至对于“4 倍利率”存在本身也有不同看法。 “我认为新的政策出台后还是要以新政策为准,没有提及也就是全面放开了。 ”国家发

8、改委经济所研究员、著名信用管理专家陈新年对经济记者如是说。 在她看来,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市场会自动调节借贷利率。 “贷款利率也不会无限地高,因为资金是要讲求回报的,如果我用高利率借了钱,但还不了,那下回谁还会借呢?” 陈新年说,出借人会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进行利率浮动,借款人也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个可以承受的最高利率。 然而在宗良看来,4 倍利率上限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我觉得原来规定的 4 倍上限有一定的道理,过高的利率并不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且会带来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我们不鼓励过高的利率。 ”宗良说,高于 4 倍的利率在中国的市场上与降低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的大方向并不一

9、致。 “尽管此次没有规定,但我认为 4 倍利率上限仍是需要参照的一个基准水平,因为没有谁能还得起那么高的利息。 ”宗良对记者表示。 这种关于 4 倍利率上限究竟是否该存在的争议在杜晓山看来,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它只会影响出现争议法院是否受理,但是别的部门和单位并没有界定什么是高利贷、什么不是高利贷。 ” 对于此次条例为何没有提及上限的原因,徐智潜结合自己在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多年的经验,也给出了具体的解释。 “其实当时法院对于 4 倍利率的界定是这样的,期限 1 个月以上的民间借贷,才有 4 倍利率上限。 ” 他介绍称,民间利率跟银行利率的界定刚好相反,期限越短利率越高。 “比如说借一两天,那么

10、 100%、150%的利率也很常见,但是借一年,可能也就 1 分利,相当于 10%的年利率。 ” “当时的设想是期限一个月以内的自行协商,如果超过一个月,就不能超过 4 倍的利率上限。原来没有规定多少倍是违法,只不过是法院不支持 4 倍以上的利率。 ”徐智潜向记者说。 “理论上讲,即便利率 100%,只要双方同意、能够照付也是没问题的。但是最高法订下 48%的利率限制后,大家有一个误会,是不是说只要借贷利率在 48%以内都会支持,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徐智潜透露,为了避免这种误会和不必要的冲突,最后此次条例取消了相关的界定。如此一来,对利率上限不加限制或是未来的一个方向。关于借贷利率会进一步

11、拉高的质疑也不绝于耳。 徐智潜说,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在温州借贷中心,现在出借人拿到的利率都是一分二或一分半,此前基本都在四分以上。随着温州对于风险控制的要求会越来越高,预期收益也就会下降。 ” 他说的这一点也体现在“温州指数”的走低上,这一指数反映着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 “这个指数包括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典当行、小贷公司,以及农村互助社等机构的数据,在温州市总共有 200 个采集点,在全国其他地区有 100 个采集点,相对来说比较全面。 ” 备案制推行深一脚浅一脚 为了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 条例首次提出备案制度,对于符合备案要求的强制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鼓励备案。然而这项制度的推

12、行前景并不乐观,尽管这是一项有益于改善市场环境的政策。 条例提出单笔借款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借款余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向 30 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民间借贷借款人应当及时备案。 除了硬性要求, 条例也制定了违反该项规定的惩罚措施:“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为企业、其他组织的,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可以说,惩罚已经落实到细则。 然而深谙借贷市场的徐智潜却向记者表示,备案制的推行有一定难度。他从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角度进行了分析。 “应该说所有的借款人都不希望备案,如果备案,信息就更加透明,再向他人借钱,难度会增加,所以他本身是不

13、愿意的,除非对自己非常有信心。对于企业来说,像定向集合资金和定向债券融资可以公开,因为要通过审批,但对于其他的借款,借款人就不愿意公开了。 ”徐智潜说。但反过来,几乎所有的出借人都愿意备案。 “他们都想看清借款人是什么状况。从这个角度来说,借款人应该积极主动要求备案,证明资质以便容易借到钱,但事实并非如此。 ” “登记对于出借人来说几乎是百利而无一害,但有些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是非法的,如果备案对于借款人也有好处。 ”温州安代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林经理认为,备案取决于政府部门怎么引导。 “其实借款人不用那么抵触,作为借款主体应该从良性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获取正常且合理的利润,而且备案制也能给他们提供法

14、律保护。 ”宗良说。 “只有备案才能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并不是国家非要管住民间借贷。所谓的备案主要是为未来的规范做准备。 ” 但是,民间资本独立性比较强,它不希望过于公开和阳光化,但又希望生存,所以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 “真正做到这个很困难,如果借款人尽可能地不报或者变相地报,也是合规地报给政府。 ”杜晓山认为,这里会有博弈,需要后续监管政策细则的出台。 “例如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就我了解在刚成立的时候,去登记的也并不多。不过备案制仍是一个大方向。 ”杜晓山说。 征信系统逢十字路口 “金融的核心是信用,金融的关键是风险。 ”在提及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现状时,陈新年屡次对记者提及这句话

15、。 在她看来,目前借贷款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风险大规模集中兑现的可能。即便是央行的征信系统也不能覆盖住全部风险,整个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亟待建立。 “现在利率市场化的步骤还是有些快,当然有一些偶然的因素促成,但无论如何还是要加强金融风险的控制。 ” “现在中央有两个信用数据的平台,一个是房产数据平台,一个是央行的征信数据平台,这个数据只有金融数据,并没有覆盖全社会,但是对于放贷来说肯定需要更全面的信息。 ”陈新年认为,基于官方的信用数据平台并不完善,所以需要尽快建立更为完善的信用系统。 “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还是滞后的,实际上从 2000 年到现在政府一直在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设,但是从目

16、前来看,有关信用建设的规划一直没有出来,还在起草和征求意见,内含着各种因素,但是有一些措施已经出来,比如说征信管理条例,以及人民银行出的征信机构的管理办法。 ”陈新年说,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建设正处于十字路口。 站在这个十字路口需要做出的抉择便是确定由谁来主导。 “以前争议的焦点在于:一、要不要由人民银行搭建;二、如果搭建谁来主导。 ”陈新年介绍称,虽然社会上的信用管理机构也在不断发展,但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政策导向的问题。 “他们要做征信数据平台是有难度的,因为这些数据都在国家的相关部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这些部门十几年来确实是把部门的数据库建立起来,所以从这个方面考虑,国家来做征信

17、数据平台的建立是有优势的。 ”但同时陈新年说,这样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即:下一步是否仍由国家部门来出具信用报告、提供升值服务? “如果国家又做征信数据平台、又做信用报告,由政府来评价个人的信用是不是也会有其他的问题?影子银行和地方债务平台就是因为有行政的因素在里面,才导致了一些银行风险因素的增加。 ”陈新年说这仍然是一个争议点。 “但如果由征信机构来做数据平台,那现在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建立的数据库能有多开放、是否收费?” 在这个十字路口,民间借贷机构显然已经等不及享受这迟迟不来的“现成”果实,开始自己搭建信用数据库。在陈新年看来,尽管可能不太规范,但也是一种信用的积累。 “央行的征信只能控制银行

18、,可能逐步会纳入比较规范的小贷公司,但不接受民间的这些信息” 。在徐智潜看来,自建数据库是不得已的做法。据他介绍,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正在试图建立民间借贷征信系统,目前已经进入系统的二级开发阶段。 “可以告诉下一个出借人借款方前面的资金情况,但还是要在保密的前提下进行,只有自己可以查询,如果别人想看你的信用数据,那么你自己打出授权来给人家看。 ” 对此,陈新年说,民间的这种信用数据也并非不靠谱。 “对客户的鉴别是商业银行对自身本能的保护,民间借贷主体也是这样,例如用家族式或亲戚关系来维系借贷关系。 ” 三种中介机构受到鼓励 为社会资本预留空间 此次条例提出要鼓励三种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发展,也被

19、认为是扩充民间借贷格局的一种表现。 这三种中介机构便是: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和民间融资服务公共机构。 据了解,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的准入门槛更高。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0 万元,且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定位于从事定向集合资金募集和管理等业务。 为了避免民间资金管理企业超额募集资金, 条例规定, “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募集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8 倍” 。 徐智潜认为,这几种机构的出现可以承担一定的合规化功能。 “当初建设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就比较有争议,因为找不到人愿意登记,但是 1 年后,证明这种机构的设立是有意义的,它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很多的资金渠道,注入 21 个亿,平抑了市场的价格,使民间借贷更加透明。” 对于是否有资本愿意涉足这几种机构,徐智潜说:“现在温州的每个县都有一个资本管理公司,今后随着市场空间的加大可能会有所增加,但是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机构原来很少,现在这种机构会逐步多起来。 ” 林经理说现在有很多信息服务机构不断成立,据他介绍,这类机构就是替出借方找好的借款人, “类似于国外的理财机构”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