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6 年市级城市维护费绩效评价报告 现就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的 2016 年市级城市维护费绩效评价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维护资金管理的通知(青政发 2001 10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青政发 2008 4号)的有关规定,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承担市属城市维护事业单位经费,市管城市建设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2011 年起,为充分发挥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市属城市维护 事业单位经费整体切出, 2016 年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承担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
2、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2.绩效目标 做好市管项目正常维护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1.安排项目种类、项目数量、项目承担单位等 。 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分为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其中: 关于下达 2016 年城市维护费第一批资金支出计划的通知( 青建城字 2016 51号) 中, 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 14项,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13 项, 项目承担单2 位 包括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公安消防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警卫处、 青岛海湾中水有限公司 、 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3、市浮山管理处等单位;关于提前下达 2016年部分城市维护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 2015 254号) 中,项目为 6个, 项目承担单位包括 市南区城管局、市北区城管局、李沧区建管局、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 2.各项目绩效目标 。 市级城市维护费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对市管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进行建设,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二、绩效评价结 论 (一)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关于下达 2016 年城市维护费第一批资金支出计划的通知( 青建城字 2016 51 号) 下达支出计划资金 19207 万元, 支出 1
4、7275.69 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 2016年部分城市维护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 2015 254 号) 下达计划 2277 万元, 下拨 2277 万元。 2.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分析。严格依法依规对市级城市维护费管理,加强监管,各项目资金结报及时,绩效完成情况较好。 33 个项目中 共 有 6 个项目 未全部完成, 未全部完成的 项目为: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的 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养护项目,因 项目维护合同周期为 2016年 3月至 2017年 3月, 2017年一季度 部分 进度款因为跨年度未能 支 付 , 剩余少部分资金被市财政局收回 ; 市公 安消防局 负
5、责的 消防设施更新改造资金 , 因 招3 标采购工作启动延迟 ,未能在时限内完成资金支付,剩余资金被市财政收回 ; 市交警支队负责的市区黄标车禁行标志设置、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线 项目, 因施工单位未按照交警部门的相关要求施工,交警部门未将资金支付给 施工单位 ; 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负责的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指南编制 , 因 2016 年 青岛市申报海绵、管廊国家试点城市,相关规划、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等编制列入统一招标,费用从专项经费中支出,原市级城市维护费中安排的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指南编制 经费被市财政局收回 ;市北区城管局负责的 孟庄路四号至普集支路无名路翻建项目资金 ,项目已竣工
6、, 工程款已拨付至合同金额的 80,因 未完成 项目 审计工作,经费被市财政局收回。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按项目分别编写) 1. 关于下达 2016年城市维护费第一批资金支出计划的通知( 青建城字 2016 51 号) 的情况 ( 1) 城建项目前期研究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 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 300 万元、预算执行数 212.47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维护、城市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设计咨询审查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 2) 城市化发展研究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化办,预算安排数 30 万元、预算执行数 29.77 万元,用于小城镇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7、编制,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 3) 建设科技及推广经费。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科技处,预算安排数 150 万元、预算执行数 149.96 万元,初步完4 成了城市建筑云大数据平台架构设计,形成了建筑云大数据平台标 准体系和青岛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 4) 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养护项目 。 项目承担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预算安排数 5739 万元、预算执行数 5478.89万元,用于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维护工作,保障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由于项目维护合
8、同周期为 2016年 3 月至 2017年 3 月, 所以 2017 年一季度 部分进度款因跨年度未能支付,剩余 少部分 资金被市财政局收回。 ( 5) 消防业务费。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消防局,预 算安排数 5328万元、预算执行数 5326.6 万元,用于专职消防队履行职能所需的经常性、消耗性支出。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编制落实。 ( 6) 合同制消防警人员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消防局,预算安排数 2317万元、预算执行数 2317 万元,用于合同制消防警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抚恤费、被装费、住房公积金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
9、编制落实。 ( 7) 消防设施更新改造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消防局,预算安排数 1896万元、预算执行数 679.49万元,用于消防专用燃油及灭火剂购置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经费及其他专用装备购置经费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因 招标采购工作启动延迟 ,未能在时限内完成资金支付,剩余资金被市财政收回。 5 ( 8) 交通设施维护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 815万元、预算执行数 800万元,用于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隔离栏、交通网络通信、电费等支出, 其中:支付 2015年设施维护尾款 200万元、支付 2016 年设施维护款 600万元(因施工维保单位
10、在日常工作中达不到交警部门的要求,尚有 15 万元未支付给施工单位) 。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 维护费 , 剩余资金被市财政局收回 。 ( 9) 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线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 25 万元、预算执行数 0 万元,用于市区部分道路增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因施工单位未按照交警部门的相关要求施工,交警部门未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剩余资金被市财政局收回 。 ( 10) 市区黄标车禁行标志设置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 60 万元、预算执行数 0 万元,用于在市区设置黄标车禁行标志支出。 因施工单位未按照交警部门的相关要求施工,交警部门未将资金
11、支付给施工单位。 剩余资金被市财政局收回 。 ( 11) 新建改 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 500万元、预算执行数 500万元,用于升级改造市内三区老旧信号设施和新增交通标线。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 12) 第二、三海水浴场养护管理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 数 150 万元、预算执行数 147.54 万元,用于浴场日常维护、保洁、水费、电费、救护人员费用、公众责6 任险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保障第二、三海水浴场正常运转。 ( 13) 市区中水利用补助费 。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 海湾 中水有限公司
12、,预算安排数 300 万 元、预算执行数 300万元, 用于 向 海泊河供送 中水 237万吨 ,对团岛再生水厂厂内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生产运营水电费、厂外管线应急抢修及日常维护等运营管理费的补助 。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 14) 汇泉广场养护补助费 。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预算安排数 227 万元、预算执行数 227万元,用于汇泉广场绿化养护、亮化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及水、电费等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保障汇泉广场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 ( 15) 2016 市区交通拥堵治理课题研究 。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公用建设
13、处,预算安排数 100万元、预算执行数100 万元,用于市区交通拥堵节点专项改善研究及方案设计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 16)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指南编制 。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 210万元,预算执行数 0万元。 因2016 年青岛市申报海绵、管廊国家试点城市,相关规划、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等编制列入统一招标,费用从专项经费中支出,原 市级城市维护费中 安排的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指南编制 经费被市财政局收回。 ( 17) 市区部分桥梁设置隔音设施项目 。 项目承担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预算安排数 400 万元、预算执行数 400万元,用7
14、于 跨海大桥高架路、隧道接线等桥梁设置隔音设施,降低行车噪音对桥梁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计划完成。 ( 18) 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市 城市 建设档案馆,预算安排数 90万元、预算执行数 90万元,用于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 计划 完成450 万页 /年的档案扫描量目标,为 提高数字化及档案检索质量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19)浮山管理处浮山绿化养护经费 。 项目承担单位 市浮山管理处,预算安排数 182 万元、预算执行数 182 万元,用于支付2014 年浮山绿化养护经费。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15、,已按计划完成。 (20)浮山特殊病虫害防治 。 项目承担单位市浮山管理处,预算安排数 10 万元、预算执行数 10 万元,用于支付 2014 年浮山特殊病虫害防治经费。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21)银川路绿化带养护 。 项目承担单位市浮山管理处,预算安排数 6 万元、预算执行数 6 万元,用于支付 2014 年银川西路浮山侧绿化带养护经费。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22)第二海水浴场防浪堤坝加固修缮工程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 100 万元、预算执行数 100万元,用于 第二海水浴场东、西两个防浪坝修补加固,消除安全隐患。资
16、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计划完成。 8 (23)第二海水浴场更衣室及地面改造建设工程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 70万元、预算执行数 70万元,用于第二海水浴场更衣室墙体、顶板、电器线路、上下水管道、洗浴、热水器设备及更衣室前地面等设施维修更新。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计划完成。 (24)第三海水浴场更衣室改造项目尾款 。 项目承 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 2 万元、预算执行数 2万元,用于支付第三海水浴场更衣室改造项目质保金。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计划完成。 (25)第二、第三海水浴场补沙修复项目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 100
17、万元、预算执行数 100 万元,用于第二、第三海水浴场沙滩修复。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计划完成。 (26)第三海水浴场排污设施改造项目 。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 50 万元、预算执行数 46.97 万元,用于第三海水浴场 排污管道疏通,更换大功率排污设备。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 护费,按计划完成。 (27)孟庄路四号至普集支路无名路翻建项目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数 50 万元、预算执行数 0 万元,用于孟庄路四号至普集支路无名路翻建,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该项目已竣工, 工程款已拨付至合同金额的 80,因未完成项目审计工作,经费被市财
18、政局收回。 2.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部分城市维护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 2015 254 号)的情况 9 ( 1) 深圳路、香港东路翻建工程补助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崂山区市政公用局,预算安排数 490 万元、预算执行数 490万元,用 于深圳路、香港东路翻建工程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市财政局 已 按计划下拨。 ( 2) 风景名胜区设施保护管理补助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城管局、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城阳区城管局、黄岛区旅游度假区管委、胶州市建设局、平度市建设局,预算安排数 400 万元(市南区城管局 10 万元、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250 万元、城阳区城管局
19、40万元、黄岛区旅游度假区管委 10万元、胶州市建设局60 万元、平度市建设局 30 万元) 、预算执行数 400 万元,用于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及各景区设施维护建设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市财政局 已 按计划下拨。 ( 3) 市区道路隔离护栏保洁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城管局、市北区城管局、李沧区建管局,预算安排数 322 万元(南区城管局 54.7 万元、市北区城管局 135.2 万元、李沧区建管局132.1 万元)、预算执行数 322 万元,用于市南、市北、李沧三区护栏保洁。该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统一组织招标确定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市内三区道路护栏保洁工作,经费以招标价格按各区护
20、栏保洁量划拨给各区,各区城管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护栏保洁合同,辖区政府负责对护栏保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资金拨付。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市财 政局已按计划下拨。 ( 4) 青海路 -普集路积水点改造建设项目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 500 万元、预算执行 500万元,用于青海路 -普集路积水点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10 城市维护费,市财政局已按计划下拨。 ( 5) 孟庄路积水点改造建设项目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 500 万元、预算执行 500万元,用于孟庄路积水点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市财政局已按计划
21、下拨。 ( 6) 浮山绿化养护考核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市浮山管理处,预算安排 65 万元、预算执行 65 万元,用于 2015 年前三个季度浮山绿化养护考核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市财政局已按计划(市南区 11 万元、市北区 24 万元、崂山区 30 万元)下拨。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强化监管,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 2、 加强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 问效 ,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工作开展迟缓的项目,致函有关单位,督促其抓紧开展工作,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3、保障有序,确保维护设施正常运行。市级城维费资金的及时足额 到位,保证了市管项目日常维护和城市维护专项实施,保障了各城建设施的正常运行。 4、合理安排,提升城建设施整体水平。在保障正常维护、经常性项目的前提下,近几年,市级城市维护费每年都安排了一定额度的维护工程和专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排水、截污管网建设及应急抢修。专项工程的建设实施,不但提升了城建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