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广东为例摘要: 由跨国公司主导的“订单式”生产, 导致加工贸易企业“定价权”缺失, 压缩了劳资利益协调的空间。基于“流水线”的标准化生产工艺创造性不足, 劳资双方缺乏合作共赢点, 雇佣合同短期化特征明显。原先适用的基于个体主张的“保底型”法律制度安排, 无法满足劳工“增长型”利益诉求快速发展的需要, 劳资冲突缺乏制度化的集体协商对话消解机制。必须加大户籍、 社保等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消除人口迁移的制度性障碍, 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强化自有品牌培育, 拓展劳资利益协调空间; 同时, 构建劳资集体协商平台,
2、完善劳资利益协调机制,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以优化劳资利益分配格局, 营造劳资合作氛围, 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劳资关系; 资产专用性; 劳资利益协调机制; 制度匹配 中图分类号: F2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5X(2013)03-0008-07 加工贸易在推动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 拓展产品国际市场, 提升我国工业化水平等方面, 作用明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 在很大程度上是资源和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在政策推动与市场机2制作用下的必然结果。广东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试验田, 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最高, 从 1986 年以来, 进出口总额连续 23
3、 年位居全国首位, 其中加工贸易居功至伟。但近年来, 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在“小康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过程中, 广东加工贸易企业的劳资关系日趋紧张, 各类劳资纠纷极端事件日益增多, 已成为影响广东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同时, 受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广东加工贸易增速持续放缓, 后劲乏力, 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势在必行, 也是广东各级政府近年来所大力推动的发展方向, 但客观效果欠佳。因此, 深入分析加工贸易劳资关系特点及困境成因, 厘定劳资双方的利益契合点, 探讨相关优化路径, 优化劳资利益分配格局,
4、 不仅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也有助于调动劳资双方创新的积极性,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由于广东加工贸易所具有的特殊地位, 所以本文主要以广东为样本, 希望通过对于广东加工贸易上述相关问题的探讨, 寻找一条可资其他地方借鉴的加工贸易劳资关系优化路径。 一、 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发展趋势 广东经济外贸依存度自 2004 年以后一直在 150%以上, 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加工贸易无疑是广东对外贸易的主力军。2011 年, 广东加工贸易进出口 5077. 5 亿美元, 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 55.6%。1加工贸易发展的好坏对于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 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加工贸易不仅涉及到广东的
5、大部分产业, 并且在广东利用外资, 推动相关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 现阶段广东加工贸易企3业的劳资关系却令人担忧, 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以及社会舆论都倾向于鼓励企业承当更多的社会责任优化劳资关系, 但实际效果欠佳。劳资冲突, 无论是数量、 还是规模、 性质, 都较之前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劳资关系日趋紧张。广东加工贸易企业资本主要由外资及民营资本所构成, 劳资双方利益明确, 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冲突不断显现。正如一些学者研究指出的, “私营部门在发展过程中也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了与自身相适应的存在内在矛盾的劳资关系” 。2在不断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 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
6、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第一, 劳资关系全球化, 雇佣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入世以来外资企业在广东加工贸易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2000 年外资企业在广东加工贸易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为 63.85%, 到 2011 年这一比例增加至约 82%, 相反内资企业所占份额则逐年下降(见表 1) 。广东加工贸易很大程度上依赖跨国公司的贸易转移, 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主要为外资所控制, 外商投资企业占据加工贸易进出口的主导地位。跨国公司在全球配置资本与产品, 加工贸易劳工不仅面临国内就业竞争压力, 在一定程度上还面临由投资自由化而引发的国际就业竞争压力。同时, 国际劳工公约、 SA8000 等国际劳工标准也在
7、近年不断得到强化, 并随着全球化的推进, 日益成为影响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的重要因素。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呈现出全球化特性。 同时, 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工队伍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据深圳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数据 (2011) , 在新生代农民工(80 后出生)中, 签订劳动合同的为 78.8%; 签订的合同类型上, 大4部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占 93.2%, 其中短期合同居多, 中长期合同较少。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下的有 54.9%, 劳动合同期限为 3 年的有 42.7%, 劳动合同期限在 3 年以上的有 2.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 5.5%; 而且, 与老一代
8、农民工相比合同短期化趋势更为明显。3同时, 由于受种种原因的制约, 农民工工会组织率极低, 工会的维权功能式微。 第二, 产业升级缓慢, 企业人力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 劳资双方缺乏合作共赢条件。加入世贸组织以来, 广东加工贸易进入了由OEM(贴牌生产)向 ODM(原始设计制造)进而向 OBM(自有品牌制造)逐步转变的新阶段。但总体来看, 广东对外贸易还是以贴牌生产为主, 加工贸易增值率提升缓慢, 生产环节技术含量不高(见表 2) 。与早期服装、 鞋类、 玩具等加工贸易不同的是, 现在更多地进行电子、 信息产品的生产。虽然产品结构以及产品层次有了较大提升, 但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加工贸易生产体系并没
9、有发生实质性的转变, 国际代工地位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本土企业创新能力及品牌不足, 流水线生产组织方式流行。由于流水线生产过程技能单一, 技术含量偏低, 劳资双方, 特别是企业缺乏长期的人力资本投资积极性。企业偏向于采用市场化、 临时性的雇佣策略以及短期培训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劳资双方缺乏基本的合作共赢的条件与利益契合点。 第三, 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衡, 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增多。据南方周末的调查, 广东“民工荒”现象从 2005 年开始出现, 2009 年之后则愈发突出, 200 人以下小企业普遍出现“招工难”问题, 表现在人才市场的中介费用缴纳5上则是从之前的主要由求职者付费转为更多
10、的由企业付费; 2011 年仅深圳市, 缺口就达 20 万人以上。4农民工工资也呈快速增长势头。按国家人社部的数据显示, 2011 年, 中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 2049 元,比 2010 年增加 359 元, 增幅达 21.2%。5而与此相反, 大学毕业生就业面临困境, 就业面狭窄。从 1998 年开始, 高等教育开始大范围扩招, 2002 年之后, 扩招毕业生开始就业,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开始出现。据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检测网数据, 近 2 年全国大学生毕业生实际就业率大约只有 70%左右(见下图 1) 。同时, 人社部的统计表明,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单一, 入职企业占比多年徘徊不前
11、。 “教育业”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等具有较好保障的正规部门, 多年来一直是城镇毕业生就业的重点领域, 两项合计约占大学毕业生人数的 50%; 而肩负社会创新、 产业升级重任的制造业吸收大学毕业生的占比, 仅从2003 年的 7.48%上升到 2009 年的 10.74%, 6 年间增幅不到 3.3%。6即使就职于企业, 大学生也以“灵活就业”方式为主, 随时准备走人, 缺乏在企业长期工作的准备。以广东为例, 虽然就职于制造业的大学毕业生近年来有所增加, 但采取“灵活就业”形式的毕业生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 至 2006 年, 这一比例已占当年就业毕业生总数的 49.03%。7 另外,
12、劳资纠纷事件, 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广东已成为近年发生各种劳动争议最多的省份, 劳动争议案件占到全国总数的 20%以上, 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加工贸易企业。其中, 在劳资纠纷案件集中爆发的 2008、 2009 两年间, 广州市中级6人民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26256 件, 是之前两年的 2.66 倍; 2009年广州中院民一庭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已占案件总数的 70%以上。82008 年前 9 个月, 深圳两级法院共受理一、 二审劳动争议案件33929 宗, 同比上升 146.04%, 占同期一、 二审民商事案件的39.3%。92011 年广东省人均 GD
13、P50, 500 元, 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7819 美元, 已跨入中上等收入地区水平。但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 9 日发布的中国家庭收入不平等报告指出, 2010 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 0.61。分配差距明显过大, 调整分配比例势在必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增多表明,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升, 以及广东“小康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劳工集体“增长型”利益诉求渐成趋势。劳工诉求已从早期的单纯的提薪要求, 发展为包括工资在内的劳动环境、 职业前景、 心里认同等多方面的要求。以富士康为例, 据马培红先生调查, 富士康公司员工对工作、 薪酬待遇、 工作关系、 工作环境
14、、 培训和公司整体等六大类三十小项的满意度大多在 30%以下。10近年发生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 、 “南海本田汽车员工提薪事件”等劳资冲突事件, 已明显不同于之前的劳资纠纷,“增长型”利益诉求特征明显。广东原先依靠低成本(人力成本、 环境成本)驱动的加工贸易发展模式已面临瓶颈制约, 已有的劳资利益协调机制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 二、 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困境的经济学分析 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紧张是个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社会各界日益关注, 广东各级政府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予以纾解, 7然而, 劳资纠纷频发的现实表明, 成效不太理想。事实上, 现阶段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的紧张
15、, 既与全球化背景下外资主导的外向型经济以及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因素有关, 也与现行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与业已发生了巨大改变的劳工利益诉求不相匹配有关。 首先, 依靠低成本(人力、 土地和环境等)驱动的外资主导型“加工贸易”产业格局, 决定了企业利润的实现方式, 限制了劳工权益提升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 在“比较优势”理论的指导下, 出于吸引外资的考量, 广东实施了低成本竞争策略, 通过降低企业的用工、用地以及环保等成本, 保证区域竞争优势。但客观来说, 这一政策虽然对于推进广东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但却不利于企业创新动力的培育。跨国公司出于其全球价值链考量, 全球配置产品开发、
16、 生产与销售环节, 缺乏提升在华研发能力的积极性。本土企业规模则普遍规模较小、 集群发展层次较低、 市场对外依存度过高以及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落后, 自身创新能力不足。在一个资强劳弱的不对等博弈格局中, 资方可以通过挤压劳工利益, 在确保自身利润的同时,转嫁国际竞争的压力, 回避产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陷阱” , 企业转型动力不足。而户籍、 社保等限制人口自由迁移的制度性障碍, 则弱化了企业, 特别是民营企业对于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 缺乏足够大学毕业生支持的企业, 创新能力提升缓慢, 转型能力缺乏。另外, 广东以专业镇为集聚地的产业集聚模式, 无论在空间范围上, 还是在社区配套资源上, 都难以提供产
17、业创新要素集聚的充足条件。张捷、 张媛媛(2011)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出口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EX) , 8三、 二产业产值对比系数(TS) , 以及两者之间的长期协整关系的实证研究, 也得出了广东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虽有利于促进工业化进程, 却不利于广东实现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结论。11总之, 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与动力严重不足, 企业产品附加值偏低, 劳资利益协调空间有限。 其次, 经济全球化加大了跨国公司的谈判优势, 客观上弱化了政府的对于劳资关系协调能力与动力; 而资强劳弱的博弈格局, 则强化了资方通过挤压劳工权益, 实现其利润的能力, 阻隔了劳资基于技术进步合作
18、格局的形成。在资本全球自由流动背景下, “代工生产”全球竞争激烈, 企业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价格的竞争力, 在其他生产资料市场日益全球化的条件下, 人工、 土地等成本对产品的价格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了维持区域竞争优势, 各地方政府竞相压低上述成本, 政府缺乏介入协调劳资利益分配的积极性与有效手段。现阶段,广东加工贸易相关产品生产技术含量偏低, 基于“流水线”的标准化生产盛行, 工艺相对单一, 生产过程的创造性需求不足, 劳动成果易于监控。无论是企业, 还是劳工的资产专用性程度都不高。在当前资强劳弱、 劳动力过剩的背景下, 企业最为有利的治理方式就是劳动力的纯粹市场交易, 避免劳动合同的
19、长期化。正因为如此, 企业缺乏支持劳工组织工会的动力, 也缺乏与劳工进行集体谈判的积极性。而缺乏组织的劳工, 要么是可得利益难以诉求, 要么是“用脚投票” , 随意辞职, 甚至采取极端措施; 反过来说, 缺乏工会制约的资方也一样我行我素, 随意解雇。普遍存在的以异地就业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工群体本地9化的各种障碍(户籍限制、 高房价、 社保缺陷、 子女教育等) , 削弱了劳工对于劳资长期合作的兴趣, 制约了劳工对于企业归属感的形成, 并阻碍了劳工参加工会组织实行制度化维权的积极性。所有这一切共同制约了劳资双方合作共赢机制的建立与有效运转, 造成了现阶段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的紧张局面。 第三,
20、“增长型”劳工利益诉求与制度安排不足之间的张力, 阻隔了劳资之间的有效对话。经过多年的建设, 广东已经初步建立起包括劳动基准、 最低工资、 失业与工伤保险等内容在内的劳工基本权益保护的法律、 法规体系, 以及劳动仲裁与诉讼等劳资纠纷解决机制, 但客观来说, 这些制度本质上属于一种基于个体主张的“维权型” , 或者说“保底型”制度, 还无法满足劳工利益整体提升的需求。 “增长型”劳工利益诉求, 是一种法定权益之上的利益诉求, 显然无法通过所谓的“依法维权”得以实现, 只能通过劳资双方的集体协商、 对话才能得到实施。随着“小康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引发的务农收入提升所带来的政策联动
21、效应的逐渐显现, 以及相关劳工法律标准的提升, 必然带来劳工整体权益提升的要求。由于欠缺相应的劳资集体协商对话机制, 以及劳资双方缺乏合作共赢的利益契合点, 劳工权益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劳工单方面的主张, 无法得到企业相应的回应, 劳工的极端行为以及集体行动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三方机制”是现阶段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劳资利益协商制度, 我国从 1983 年开始探索三方机制的引入和建立问题。1990年 11 月 2 日全国人大批准第 144 号国际劳工组织(ILO) 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 2001 年 8 月国家层次的三方机制平台国10家三方协商委员会成立。广东也与其他省市一样逐
22、步建立了涵盖市、 区、县、 乡镇、 街道的多层次三方协调机制, 并向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延伸, 各产业也逐步推进和建立了产业三方协调机制, 多层次多形式的三方协调机制已开始形成。然而, 客观来说,实际运行效果欠佳。即使为社会各界大力推动的劳资双方集体协议, 除极少数成功案例外, 也大多没有涉及劳工所关心的工资、 福利等核心利益问题, 大多流于形式, 需要进一步提升和重构。12 三、 优化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的理论进路 上述对于广东样本的分析清楚表明, 有效协调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 必须调整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在积极融入全球化的同时, 更多地依靠内需市场, 增强企业的市
23、场定价权; 同时加强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 强化劳工博弈能力, 优化劳资博弈平台, 构建劳资集体协商对话机制, 在保障企业创新投资合理回报的基础上, 推动企业强化人力资本投资, 实现劳资双方合作共赢。具体来说, 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经济发展路径, 拓展劳资利益协调空间 正如 Amable(2000)所指出的, 从理论上来看, 并非国际分工的每一种效应都对经济发展有益, 如果国际分工导致一国脱离研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转而依赖从他国进口这类产品, 从长期来看, 这种动态损失可能抵消从国际分工中所得到的静态收益。13广东 30 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 引进外资, 发展外向型经济, 特别是加工贸易产业, 虽然能够快速推进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 但却不太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