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价值观的变迁特征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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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庭价值观的变迁特征探析摘 要:家庭价值观可分为核心价值观和一般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家庭价值观体系中最基础、最本质的内容,具有主导作用和普世意义,是文明社会不同历史、文化阶段的基本准则。通过经验资料的地域比较研究发现,和谐团结是家庭幸福的首要因素,敬老爱幼、相互扶助以及终身婚姻观等核心价值观仍为大多数人所普遍认同,一些在传统社会备受推崇甚至被定型化的一般价值观,大多随年代的变迁发生分化并日渐多元化,家庭集体主义在中国仍为主流,传统家庭价值观并未走向全面衰落。 关键词:家庭价值观变迁;核心价值观;主导性;一般价值观;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

2、2013)04007507 一、文献评述 国内关于家庭价值观系统的专题研究极其匮乏,既有的定量研究大多是对大学生或研究生以及征婚启事中的择偶观、性观念和生育观进行分析。而在一些关于社会伦理、精神生活和家庭变迁的研究中,虽然涉及家庭价值观的探讨并不少见,但其中大多为定性研究且更多揭示的是其消极面,也就是说,家庭价值观变迁的主流理论视角甚为消极。主要有以下理论视角:第一,家庭伦理失范论。该视角的研究者认为,在社2会急剧变化时,既有的文化、道德等规范体系的社会控制和行为引导作用被突然地极大削弱,社会规范对私人生活的约束力明显下降,婚姻家庭仅成为个体建构自我认同和情感满足的选择之一,亲密关系也日益呈现

3、多元化、去中心化的特征。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使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处于一种茫然状态,婚外恋、一夜情、包二奶等道德失范行为成为与社会转型过程相伴生的“变迁之痛” ,情人潮、傍大款、卖淫、嫖娼等陋习沉渣泛起,拜金主义婚姻观不断强化,年轻人还出现了纵欲主义的贞操观、利己主义的邻里观等不良家庭伦理观。伦理学者认为,原有的家庭道德规范在新旧体制交替更迭之际因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而失去了作用,新的家庭道德规范尚未建立起来。这种新旧规范同时并存造成的冲突,使家庭道德规范制约机制发生紊乱,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受到严重侵蚀,人们的价值评判标准变得模棱两可,大量消极颓废的因素渗入家庭生活中,一部分人家庭道德沦丧,婚

4、姻家庭生活中非道德主义盛行。第二,家庭价值功利化。该视角认为现代社会的道德聚合力显著下降,社会生活领域遵循理性交换的生存逻辑,价值观趋于商品化、物质化、功利化,丧失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功利主义家庭观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滋生了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功利婚姻。尤其在农村,摆脱了传统伦理束缚的个人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在一味伸张个人权利的同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依靠他人支持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成为“无公德的个人”,孝道观念在青年人群体中迅速衰退,在子女向父母恶性索取、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背后是现代化和市场化带来的世俗化与理性化价值观的普及,并导致3农村传统孝道衰落、农民价值世界

5、坍塌。第三,家庭衰退 收稿日期:2013030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比较视野下家庭价值观的变迁研究 (07BSH029) 。 作者简介:徐安琪,女,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 200020) 。 论。该视角沿袭现代化趋同理论的框架,认为日益升高的离婚率和持续下降的生育率、初婚年龄推后、单身成人增多等现象表明,作为社会制度的家庭在现代社会已经丧失了经济、性、养育等重要功能。从文化上讲,对家庭有极强认同感、忠诚感且成员个人利益和个性从属于家庭整体利益的家庭主义价值观在衰退,而对独身、非婚同居、离婚、不要孩子的接受程度在增加。中国农村的民工潮正在消解乡村家庭的完整性,家

6、庭所承担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功能正在衰退。 以上研究除了对当前的家庭伦理持负面评价较多外,不少研究在对价值观现状和变迁特征作判断时,通常以传统或现代、正确或错误、家族主义或个人主义的二分法进行区分。由此出现两种偏颇:一是褒传统贬现代,认为随着现代化来临,以及与之相应的以功利为本位的伦理思想的蔓延与浸染,传统家庭伦理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伦理危机,父子反目、兄弟相仇、夫妻背叛现象屡见不鲜。二是对家庭价值观的变迁只关注“变” ,而极少关注那些不随历史变迁而变化的家庭价值观。 对家庭价值观变迁特征的判断不能简单采取传统或现代、正确或错4误的二分法。传统家庭价值观中有精华,也有糟粕,如笼统地

7、将“孝道”作为优秀的家庭伦理传统加以继承就失之偏颇,传统孝道中有敬亲、奉养、侍疾、善终等不受时代演进而改变的积极内涵,但也有将孝行泛化为政治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最高价值,以及长幼有序、父为子纲等威权主义的消极面。有些传统价值观既非精华也非糟粕,只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下具有合理性,如在生产力低下、人均寿命短和抵御风险能力差的传统农业社会,多子多福、儿孙绕膝成为众人的理想,而在现代社会,期待多子女或不想要孩子也成为不同人的不同愿望,这与精华、糟粕的价值判断无关。 笔者认为,家庭价值观可区分为核心价值观和一般价值观。家庭价值观体系中最基础、最本质的,具有主导作用并支撑和决定一般价值判断的是核心价值观。

8、核心价值观是家庭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和根本追求,通常具有普世性,是文明社会不同历史、文化阶段的基本准则,为所在社会或地区的法律、惯习所倡导,并获得大多数人普遍认同。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家庭价值观虽然发生了不少变化,有消极的一面,但总体来说,变迁趋势仍是积极、正向的。同时,一些主导性的核心家庭价值观并未随着历史的变迁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而改变。 本文将以上海和兰州城乡 4 个社区概率抽样的经验资料分析结果为基础,具体探讨家庭价值观变迁的主要特征。 二、核心价值观仍获得普遍认同 核心价值观凝聚了传统家庭价值观的精华,即使在经济社会发生巨大变迁的今天,仍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和遵循。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9、5面。 1.和谐团结是家庭幸福的首要因素 什么样的家庭才是幸福、美满的?这一问题反映了人们对幸福含义的基本态度,折射出家庭的核心价值观。被访者在回答“什么样的家庭才是幸福、美满的”这一开放式提问时,认同“和谐团结”是家庭幸福要素的高达 53%,遥遥领先于其他表述。67%的被访者对与经济有关的职业、住房和收入等只字不提。即使提及经济基础的被访者,大多也并非将金钱作为幸福的唯一要素,而是将家庭和睦、健康平安、彼此同甘共苦和相互分担视为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只有 3%的被访者将金钱作为家庭幸福的象征而未强调其他非经济因素。 对质化资料分析结果还显示,尽管也有个别人将“家庭富裕” 、 “钱越多越好”作

10、为幸福的象征,但更多的表述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工作稳定”或“住房宽敞些” ,甚至仅限于不要“穷得要饭” ,只要“吃饱喝好” 、 “收入多一些”或“有房住”等。这也就是说,大多数人把经济视为家庭幸福的基础之一而不是唯一要素,幸福观为物欲主义所主宰的推断未获支持。其他一些抽样调查结果也表明,家庭温暖、夫妻恩爱、家人关系、平安健康被认为是人生幸福或家庭幸福的主要因素,而经济富裕、住房宽敞排序普遍靠后。 2.敬老爱幼、相互扶助为应尽义务 定量研究结果显示,人们养亲观与侍亲观的代际差异,不仅未随年代的推移而衰落,反而是年轻人更赞成对老年人的赡养和照顾。从养亲观看,94%的被访者首肯“子女应尽自己

11、的力量赡养父母使他们的生活更为舒适” ,其中“非常赞同”者占 55%,而 35 岁以下者持非常认同态度的6显著多于 50 岁以上者。从侍亲观看,35 岁以下者非常赞同“当父母年老生活难以自理时,子女应和他们一起住”的比重也显著高于 50 岁以上者(见表 1) 。 子女应尽自己的力量赡养父母,使他们的生活更为舒适 2035 岁3650 岁 5164 岁 当父母年老生活难以自理时,子女应和他们一起住 2035 岁 3650岁 5164 岁 非常不赞同不大赞同讲不清/无所谓比较赞同非常赞同合计 年轻人认同养亲观与侍亲观的情况也为其他经验研究所支持 B11。而中、老年人非常赞同养亲观与侍亲观的比重相对

12、较小,这除了反映他们独立意识增强、较少指望子女对自己奉养外,也折射出父母不求子女回报的利他主义。此外,只有 1%的有成年子女的被访者经常为子女“啃老”而烦恼,2%的偶尔为此烦恼。也就是说, “啃老”现象虽存在,但令父母难以承受、烦恼不已的家庭只是个别。同时期其他概率抽样定量研究结果也印证了本文的结论。2006 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同样题项、同样刻度的相关统计结果显示,93%的被访者认同“赡养父母使他们生活更为舒适”的养亲观(见表 2) 。 赡养父母使他们生活更为舒适无论父母对您如何不好,仍然善待他们已婚男性应该给自己父母生活费已婚女性应该给自己父母生活费已婚男性应该给配偶的父母生活费

13、已婚女性应该给配偶的父母生活费 非常同意相当同意有些同意无所谓同意不同意有些不同意相当不同意非常不同意723.838.430.46.11.10.20.125.139.029.54.61.50.10.120.839.928.98.71.30.20.118.635.431.7 表 2 还显示,分别有 90%和 86%的被访者赞成“已婚男性应该给自己父母生活费”和“已婚女性应该给自己父母生活费” ,而首肯已婚男女应该给岳父母或公婆生活费的略低,但也均达到 81%以上,94%的被访者认同“无论父母对您如何不好,仍然善待他们” 。对北京城区 1275 位 60 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结果表明,80%以上的被

14、访者首肯子女孝顺或比较孝顺,认为子女不孝顺或不大孝顺的不到 2%,尽管其中一些人出于个人自立和减轻子女负担的责任伦理,降低了标准,减少了需求 B12。一些研究还显示,随着农村男劳动力外出流动的增加以及女性经济资源的增多和家庭地位的提升,原本只提供辅助性养老支持的女儿,也在分担兄弟上学、结婚和赡养父母责任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B13。这也说明了人们对孝老爱亲核心价值观的认可程度。 3.终身婚姻仍为大多数人的理想和践行 中国离婚率 30 多年来持续攀升,使许多人认为白头偕老的婚姻观已成为过去,所谓的“80 后”也被贴上“闪婚” 、 “闪离”甚至“恐婚”一族的负面标签。然而,调查结果却显示,几乎所有

15、的人都认同美好婚姻的重要性,99%的被访者认为“一个好的/幸福的婚姻对自己的人生非常重要” 。婚姻的神圣性和终身性也获得广泛的认同,82%的被访者对“婚姻是神圣的,结了婚就要白头到老”的传统价值观持肯定态度。只有 24%的被访者认同“如果父母经常吵架,离婚或分居对孩子更好” ,其中非常认同的只占 3%,而有六成男女持反对意见。在控制了性别、教育程度、收入、地区、婚姻状况等人口特征变量后,年龄因素对终身婚姻态度的8影响作用可忽略不计, “80 后”被访者与“70 后” 、 “60 后” 、 “50 后”相比,终身婚姻的态度并无显著差异。 终身婚姻的基本原则是专一性和排他性,在对“男女有婚外性行为

16、是否总是错误的”进行判断时,只有 11%的被访者首肯“没错/正常” ,对于“一夜情/露水夫妻只是偶尔消遣、刺激一下而已”的说法,赞同者只占 8%,持反对态度的高达 87%,且性别、年龄、地域和阶层差异几乎可忽略不计。其他一些抽样调查结果也显示,被访者对婚外性行为持反对态度的均在 90%左右 B14,坦陈自己在婚后与他人有过性行为的只占3.7%B15。 白头偕老不仅是大多数被访者的理想,也是人们的生活践行。研究表明,被访者在对夫妻“相互尊重/平等相处” 、 “相互交流/沟通” 、 “相互理解/包容” 、 “关爱/体贴” 、 “承担家务的公平、合理” 、 “对方的忠贞不贰/感情专一” 、 “双方性

17、生活”的满意度打分时,选择 45 分的都在八到九成。87%的已婚被访者明确表示“自己会尽力维持与配偶之间的关系” ,93%的被访者在过去一年中从无与伴侣分手的念头。 三、一般价值观的刻板定式趋向多元化 除了起主导作用的被大多数社会所一致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外,一些在传统社会备受推崇甚至被定型化的一般价值观,大多随时代的变迁发生分化并日渐多元化。 1.性别观不再刻板化 本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对“即使妻子有工作,主要的养家/经济责任仍应由丈夫承担,主要的家庭照料责任应由妻子承担”进行判断时,9持否定态度的占 42%,肯定者为 46%。2010 年第 3 期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也显示,67.0%的

18、被访者不认同“挣钱养家主要是男人的事情” ,54.3%的被访者不赞成“丈夫的发展比妻子的发展更重要” ,90.7%的被访者对“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持支持态度。B16 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则更少刻板化。尽管从时代变迁看,性别意识定型化未出现显著改善的倾向,但一些人已经可以选择在家养育孩子而不工作,或在孩子大些后再就业。这种情况在“劳动光荣” 、 “妇女能顶半边天”的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会被视为好逸恶劳和吃闲饭而受到鄙视。 2.婚育观趋向多元化 结婚、生育自古以来是两性最基本的家庭义务。调查显示,尽管有69.1%的市区被访者和 81.2%的郊县被访者首肯“不管怎么样,人总是要结婚的” ,但

19、也有不少人已不再认同结婚是唯一的选择。对上海 2600 名2065 岁男女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郊县被访者非常认同“结婚是个人自由,所以结婚不结婚都可以”的为 8.0%,比较认同的占 24.2%,市区被访者非常认同和比较认同的分别占 17.5%和 37.0%,其中市区 2030岁青年男女的认同率已达 63.1%。B17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二胎”生育限制的放宽,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目的趋向多元化。本研究和 2006 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结果均显示, “只生一个好”的生育意愿已退居第二位,两个孩子成为多数被访者的理想选择,少数人选择生育三个孩子以上。而向往“丁克”生

20、活的远比传媒所渲染的要少得多。本研究的统计结果显示,无论是理想子女数为 0 或者首肯“结婚后不要孩子”的被访10者的比例均不到 3%。与此同时,人们对无子女家庭的接受度也在递增,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结果表明,四分之一的被访者赞成“结婚后不一定要有孩子”的多元价值观。 3.性观念更具包容性 随着禁欲主义性文化的退隐、性知识的广泛传播以及避孕技术进步带来的性与生育的相对分离,性观念日趋宽容已为不少研究所证实。这表现在:首先,性在婚姻中的价值日益重要。快乐主义的性观念已为多数人所接受,近六成被访者首肯“在夫妻性生活中得到快乐、满足的婚姻才美满幸福” ,且无性别、教育、城乡和年龄差异。其次,公

21、众对婚前性行为日渐宽容。只有 26.9%的被访者认为男女婚前发生性行为“绝对错误” ,而 35 岁及以下青年人首肯者仅为 13.5%;在判断“单身成年人如果非常相爱而发生性关系有错吗”时,只有 18.3%的首肯“绝对错误” ,而35 岁及以下青年人首肯者仅为 8.5%;人们对单身中、老年人非婚同居的接受度相对较高,42.2%的被访者赞同“单身的中、老年人同居可相互照顾并减少不必要麻烦”的说法。令人欣慰的是,大多数人不赞成“青少年对性知识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出事”的说法(占 65.4%) ,有 54.4%的被访者首肯“为减少性传播疾病和少女怀孕,应告诉青少年避孕的方法” ,而在 35 岁及以下的年轻人中这一比例分别高达 72.4%和 76.0%。再次,对待同性恋态度呈现多元化。被访者对同性恋的宽容度甚至高于婚前性行为。23.3%的被访者对“同性恋是应得到尊重的个人自由的性取向/做法”持肯定态度,18.9%的被访者首肯“同性恋者组成家庭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 。另外,分别有 22.1%和 22.0%的被访者对上述观点取中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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