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责任:社会风险管理的内在着力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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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伦理责任:社会风险管理的内在着力点摘要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向前迈进,各种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层出不穷,加强社会风险管理势在必行。伦理责任成为社会风险管理的内在着力点,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伦理责任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伦理责任成为社会风险管理的内在驱动力和内部保障屏。面对我国的诸种社会风险,增强政府、其他社会管理者及公民的伦理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股良好的伦理道德风尚,充分提升社会风险的复合管理水平,成为跨越风险社会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社会风险 管理 伦理责任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10126-04 社会风险管理的方法与手段

2、多种多样,包括法律、政策等。然而,如果脱离了伦理责任,再精辟的设想都可能成为乌托邦。因为失去了责任感的社会,一切有益的方式都无济于事。从根本上讲,风险问题的产生正是源于对伦理责任的蔑视。社会风险管理的伦理责任问题之所以被关注,不仅因为我们今天所遭遇的社会风险都来自于人类实践活动本身,是人自己制造的而非外生的冲突,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人类的安全生存与幸福生活。因此,从伦理责任视角去审视社会风险管理,将是一项重大而又根本的研究课题,无论对中国还是世界的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 2一、伦理责任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工具理性的理念支配下,人类的实践活动呈现片面发展态势,人为地产生了

3、诸多现代化的副作用或负面效应,它们威胁着今天乃至未来人类的生存与生活,致使我们生活在现代文明的火山上。社会风险充斥着我们今天的生活,处处对和谐社会的发展制造障碍,以至于有一种观点认为,世界性的风险社会成为这个时代的代名词。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同样存在着人为性社会风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促进了社会飞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日趋提升,现代化进程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它意味着我们艰辛的劳动得到了实践的认可,一种高效率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理念得以推行。但也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社会转型加速生成的各

4、类社会风险为我们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诸多风险暗藏在社会中,直接威胁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与人们的幸福生活甚至生存,它毫无掩饰地警示着我们现代化的实践活动。换言之,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突出表现在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生态失衡、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不和谐现象层出、不正当赢利、结构性失业与就业问题、个体化对传统的消解、一部分人被边缘化并陷入贫困状态、群体性事件频发、突发性事故时有发生、物质主义盛行、意义丧失等方面,这都将直接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致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遇到了极大的障碍。它以一种外在的风险形式影响着现代化的进程。面对这些具有威胁性的风险

5、,我们不得不警钟3长鸣,同时要有所作为。 通过反思风险社会,我们不难看到,风险社会就是组织化不负责任的社会状态。在这个社会中, “责任”已成为过时的概念。有一种趋势认为,责任后文化是价值观的“零点” ,同时也被看作现代“虚无主义”的顶点。20 世纪 60 年代,法国哲学家卡斯托利亚迪斯(Castoriadis)认为,那种非好即坏的共识已不复存在了,随之形成的普遍看法是,你可以做或不做任何事,只要于已有利就没有什么是不对的。从这种意义上讲,风险社会又是“后道德”社会、 “后责任”社会,或者说是处于伦理责任困境的社会:道德风险社会。 一般认为,责任是一个法律概念,是用来判定某个主体违背法律义务的行

6、为所应承受的不良后果。然而,责任也是一个伦理概念,它构成了人们认识道德义务的基础。哈耶克认为,责任实质上超越了我们通常视之为道德的范围。他说:“我们对我们社会秩序的运作的整个态度,亦即我们对此一秩序在确定不同个人的相对地位时所采取的方式的赞赏或反对,都与我们对责任的看法有着紧密的勾连。 ”伦理与责任问题以一定的方式被引入到生活方式的选择中,让我们看到了风险社会的伦理困境。这些困境涉及如何驾驭生存矛盾与限度问题,知识、科技发展与限度问题,权利与义务(责任)问题,整体的人的生存受到冲击问题,等等。这就意味着责任概念超越了强制范畴,其重要意义在于它在引导人们进行社会管理时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一个管理良

7、好的社会应当做到:一方面,人们的行为都应当由责任感来引导,而这种责任感应当远大于法律所强设的义务;另一方面,公共舆论应当树立责任观念,为人们对4其努力的成败负有责任指明伦理方向。由此,在社会风险管理中,伦理责任本身既是重要内容,又是根本手段。 二、伦理责任是社会风险管理的内驱力和内在保障 首先,伦理责任是使人性向善的内在动力。德性“是一种更神圣的东西,被一种几乎不可见的东西推动,在它自己的道路上愉快地行进” 。作为德性之一的伦理责任,可推动人的行为向良性的社会秩序行动,它可激发人向善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如此,伦理责任本身还调整与控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对他人、社会和自然

8、担当起一种责任。由此,主体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动性、自由性、创造性便与现实性、客观性统一起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便可得到进一步的展现,社会责任自觉意识由此生发。 “首创性和责任、成为有用乃至不可或缺之人的感觉,是人类灵魂必不可少的需求。 ”从另一个角度看,创造性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是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责任,是使一个民族不断取得新胜利的责任。当整个社会成员都有了这种责任感,那么,整个社会就会朝着自由、健康、和谐、安定、有序的方向前进。责任意识足以支撑起政府与管理者的强烈的风险意识,使他们在行使管理职能时能够前瞻性地预计到风险所在,并防患于未然,在风险转化为危险时,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如此

9、,我们的风险管理又有何愁,风险可不战自退。 其次,伦理性的东西是具有现实性的东西,它与人们的行为和生活紧密相关,法以伦理为其承担者和基础。 “法不过是整体的一个分支或是像藤类植物,攀缘在自在自为地屹立着的树上。 ”在这里,伦理是自在自5为的大树,法乃是这棵大树上的分支。法律的制定起源于一个社会的伦理性规范,伦理性的东西往往表现为风俗、习惯等文化形式,为了使那些伦理性规范得到强制执行,法律得以产生,此时,某些伦理责任便转化为法律责任。如果某项规则在伦理上被认为是不可取的,那么,无论如何它也不可能被制定为法律,否则。不仅不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反而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严重者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风险,至少

10、不会给社会带来福祉。只有当某些伦理规范被认为需要强制执行时,伦理规范才能转化为法律规范,伦理责任才会转化为法律责任。 最后,责任感是一种自觉承担责任的伦理品性。康德认为:“行为容易受人强迫,而意向决不受人摆布。道德谈的是意向的义务,而法律所关心的是可能被强迫的、行为的外在职责。法律并不过问实现这些职责或者违背这些职责的意向。 ”伦理主内,法律主外,法律只是外在约束,伦理则通过内心的感化和情感的熏陶以达到规范主体行为的目的。在康德看来, “国家刑法之建立并不基于要维护国家的权力,而是基于伦理的报应的必然性” 。法律的强制有效性只是暂时的,只有当政府和社会管理者强硬执行时,它才具有绝对的有效性。与

11、此相应,伦理性的东西是使主体从内心得到感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实现履行责任的意向。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改造人的主观世界” 。主体的主观世界一经形成,责任意识便可得到提升,就会在整个社会形成责任自觉的氛围。我们与其不断地在风险爆发后对某些管理者施以刑罚,不如事前实现与加强管理者伦理责任人格的培养,这才是社会风险管理的最根本路径。 如果说技术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物质保障机制,制度是现代社会6风险管理的强制性约束机制的话,伦理责任则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内驱力和内在保障力量。现代社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那就是技术、制度和伦理呈三足鼎立之势,共同支撑起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在这个三足鼎立之势中

12、,伦理责任又充当着技术与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是根本上的源头作用。伦理责任可塑造公民善良的人格,形成优良的道德风尚,为技术与制度管理提供基础性的动力和保障。伦理责任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应有追求,它决定着现代风险管理理念与境界的提升,因为伦理性的管理“既是一种人性 ,一种道德哲学 ,一种精神科学 ,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 ”。现代社会风险管理与伦理责任是关联在一起的,追求卓越的管理就是追求伦理性的东西。伦理性的管理同时又是对人的尊重,是实现人本性、和谐化的现代风险管理的根本所在。优秀的政府或管理者的秘诀就在于,懂得人的价值观和伦理责任的内在本性,懂得如何把人的内在心理效能发挥到极致。 三、增强伦理

13、责任意识,提升社会风险的复合管理水平 中国的经济社会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遭遇到诸多风险,同样表明了一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状况,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符合、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因而需要我们关口前移,找到风险所在的源头,加强风险的复合治理。 社会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复合主体,即政府、市场、家庭、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管理的目的在于谋取公民利益最大化,从总体上提升社会利益和公平正义,因而政府的决策必然要考虑到正义与幸福的价值问题,这是一个伦理价值问题。处理复杂的风险问题,以保障社会定7宁和谐和人民生活安康,是国家与政府的责任。复合治理就是“要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

14、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复合治理就需要复合主体之间动态协调、相互平衡,积极挖掘源头,构建相互支撑的联动机制。这是社会风险管理的复合责任:既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各社会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这个复合治理,意在强调多方参与、共同治理。风险本是客观存在的,发展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与冲突。关键在于要及时弄清风险产生的原因、发展与规律,从根源上进行分析、化解风险,把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前移,以便增强化解、治理风险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第一,提高政府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在制度转轨过程中,政府的社会风险管理能力的削弱是整个转轨失序的

15、首要原因,将会引爆所有潜在的社会风险。因而,提高政府的综合管理能力成为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改革政府内部的风险管理结构,充分提高政府对市场与公民社会的综合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求我们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公民社会的关系,使之形成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提升伦理责任意识,建立问责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第二,强化个人与组织的责任意识。责任感的强化有利于公民个人与组织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以提高其实践行为的理性程度,充分预测危险爆发的可能性,并相应提高其决策能力。与此同时,积极培育和不断完善壮大市场和公民社会,充分挖掘它们在现代治理中8的潜能,使之发

16、挥最大的治理功能,利用公民社会来有效地制约市场的无限扩张。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感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认清其肩负的神圣职责,快速有效地遏制风险的进一步发展和升级。 第三,建立信任管理体系,着力培育“新大共同体”意识。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失去了信任这个基础,就只有人“管”而没有人“理”了,人民对政府或其他管理者的怀疑心态和不信任感,致使社会风险管理无法见成效。 “不信任感”因何而来,从本质上讲,就来源于伦理责任的缺乏。如果管理者从事社会风险管理是出于责任,那么,人民与管理者之间的这种信任体系便很容易建立。有了这种信任体系,上下沟通、连贯一气,上“管”下“理” ,协调一致,和

17、谐良序的社会就会由此产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重信守诺是关键。诚实有信是美德,也内含每个市场主体应有的伦理责任。一方面,需要加强伦理责任教育,整体提升市场主体的伦理责任意识,减少乃至杜绝具有潜在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危害的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另一方面,政府及管理部门需要制定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构建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利用经济制裁和舆论引导,双管齐下,奖惩结合,明确责任,以强化社会信用管理机制。这样的信任体系的建立实质上是在培育“新大共同体”意识。传统的共同体精神需要保护,但也不可故步自封,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大共同体责任意识,扩大社会认同的范围,提升对制度正义的依赖度,进而

18、提高对政府与其他管理者的信任感。当现代性的信任机制脱离了传统,一种不稳定的信任机制将会产生,但这种不稳定的信任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成为制度有效运转9的润滑剂,从而会降低运转的成本。只有当信任成为一种信念和抽象的原则,并跨越血缘与地域的边界而渗透到人们的心灵时,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感才会得到真正的提高。 总之,只有在使责任感升华为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的理性精神时,主体的责任担当才能习惯化,良好的伦理责任人格也才能形成,整个社会才能形成一股优良的道德风尚。同样,只有具备了这种理性精神,政府及其他社会风险管理者才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主人翁所担当的社会角色,才会主动实践自己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履行管理国家与社会的职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国家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真正实现对风险社会的跨越。 责任编辑:李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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