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策略摘要: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是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评估权力需要由政府向公民社会让渡。具体的民主化策略包括:发挥评估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加强评估自组织建设;加强评估信息的公开性。在发挥评估利益相关者的作用方面要疏通表达渠道,让其参与评估决策和评估监督,并且需要从观念、制度和形式上给予保障:在评估自组织的建设上既要重视高校内部和外部自组织的建设,也要重视评估中介自组织和社群组织的建设;在信息公开方面,既要公开高校的基本信息,也要公开评估的过程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只有实现了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高等教育评估才能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估:民主化 中图分类号
2、: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3)07-0064-04 “民主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特征,也是人类社会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1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浪潮自然也是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评估权力必然会实现由政府向公民社会的让渡。一、发挥评估利益相关者的作用 高等教育评估并不是政府一方的事情,它还涉及很多利益相关者,政府需要发挥评估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实现利益相关者的集体治理。 21 疏通表达渠道 意愿表达具有很多功用。一方面,这种表达可以使决策者获得更多有益的信息,为正确决策奠定基础,使决策变得更科学、更合理;另一方面,这种表达可以使个人和群体之间
3、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更容易达成共识。此外,这种表达可以使不同意见者的积怨得到释放,缓解决策执行中的抵触,减少执行成本。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评估利益相关者的意愿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表达。政府有责任为评估利益相关者提供意愿表达的畅通渠道。如:通过邮箱、服务电话、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建立意愿表达的渠道,使评估利益相关者能够随时随地地表达看法和建议。同时,不仅要有日常的意愿表达渠道,还要有重大评估决策前的意见征求渠道。凡涉及重大评估决策,一定要对评估利益相关者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而且这种公示和征求意见不能流于形式,要做到真正地倾听。2 参与评估决策 政府不仅要让评估利益相关者可以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还需
4、要给予他们实质性参与评估决策的权利。评估决策应该由评估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定,而不应该成为某类人群或者某个组织的特权。不同类型的评估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参与评估决策的组成人员也理应有所不同。如:政府组织进行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其直接利益相关者有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工作人员、家长、政府等;而学生评教涉及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有学生、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等。他们都应该有权利参与涉及他们自身利益的评估决策。要想真正实现利益相关者参与评3估决策,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1)更新观念。在观念上要承认评估利益相关者的平等权利。无论是政府官员、学校教师、还是学生和用人单位,他们在评估中的利益都是平等的,应
5、该给予尊重。政府存在的合法性也是在于满足公共利益,而不是其他。只有如此认识,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决策才能扫清观念障碍。 (2)确定制度。光有正确的观念没有制度保障,评估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也是得不到具体落实的,因此要把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决策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甚至要在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法规中加以规定,以加强其权威性和强制性。如果没有制度保障,一些弱势群体是根本无法参与评估决策的。如:学生在学校内部评估中就是弱势群体,虽然他们本应该是最有权利参与评估决策,保障自己受教育权益的群体,但是没有相应制度的保障,在现实中很难实现。2 (3)尝试代表制。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参与,也可以
6、是代表制。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代表制应该是更合适的一种方式。不同的利益群体可以选取相应比例的代表共同组成评估决策小组,通过投票决议的方式最后做出评估决策。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着他们自身群体的利益,为整个群体代言。各群体代表可以在决策小组中相互沟通和讨论,尽可能达成共识,使决策尽可能的兼顾到各利益群体。经过利益相关者共同决策的结果才能更好地反映公共利益,为大家所接受,才能更大程度上得到支持,减少实施阻力,从而更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 43 参与评估监督 周雪光指出, “从组织上层到下层,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在组织内部是很难解决的,必须借助外部的力量,比如舆论监督等。 ”3无论是哪种评估,政
7、府组织的评估,学校内部进行的评估,还是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的评估都应该给予评估利益相关者以监督的权利。 (1)鼓励监督。要鼓励利益相关者对评估进行监督,并对监督有功者给予奖励。著名管理学家罗宾斯强调“在工作业绩基础上进行的加薪、计件奖金及其他报酬奖在决定工作积极性上起着重要作用。 ”4同理,要想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很好地投入到评估监督中来,奖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激励评估利益相关者参与到评估的监督中来,发挥强大的监督作用。 (2)建设平台。为监督者提供一个反映情况、实现监督的平台。当下,公众的监督是非常脆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平台。应该为公众监督,反映情况提供顺畅的平台,使其能够很好地反映情况
8、,履行监督职责。这种平台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网络信箱、广播电视、电台、电话服务、报纸等,打破由于信息闭塞和不对称而让投机者“钻空子”的情况。 (3)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必须给予及时的回应和处理。只有评估利益相关者反映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或者合理反馈,才能激励和鼓舞他们继续监督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成为良性互动。否则,评估利益相关者强大的监督力量将得不到发挥,并产生消极的负面作用。 二、加强评估自组织建设 5制度学派理论的一个基本命题是。 “任何一个组织都必须取得合法性,适应制度环境才能得以生存。 ”5那么这种合法性来源于哪里呢?来源于广大公众的认可,来源于社会的需要。当下,我国高等教育
9、评估中缺乏相对独立的自组织,致使民间的声音弱小,多样性不够,灵活性不足。因此,我国急需促成自组织的成长和发展,使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评估中更多的责任。自组织有相对的独立性,能够较少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保障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这种自组织或者缓冲机构的功用弗莱克斯纳进行了很好的论述:第一个职能是影响政府政策;第二个职能是履行政府政策,承担部分责任;第三个职能是扩充个别服务。6高等教育评估自组织应该有类似的功用。首先,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其代表一定特定群体的利益,是这一群体评估利益的代言人。其次,它还可以作为一个信息传达的中转站,即直接面向公众,也面向其他自组织和政府,作为一个中间缓冲机构
10、能够在管理决策和政策执行中发挥良好作用。同时,它还可以发挥其多样的、灵活的服务功能。 1 学校内部和外部并重 无论是学校外部还是学校内部都需要这种自组织的存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学校内部的自组织和学校外部的自组织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代表一定的群体利益而存在;它们都有相对的独立性,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意见,以引起决策层的重视;它们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接受公众和政府的监督;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框架内行事,必须做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事情,否则就必须给予取缔和惩处。不同之处在于:学校内部的自组织群体构成更简单,主6要是教师、学生和学校行政人员;而学校外部的自组织群体构成
11、则更为复杂,有不同的阶层、不同的领域等,如有家长、用人单位,还有知识分子团体、工人群体、领导干部群体等等,他们可能同时分属于不同的群体之中,发挥着交叉性的作用;学校内部的自组织面对的环境较为单一和固定,受学校积淀的校园文化所影响,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校外自组织面对的环境就更为复杂,受外部政治、经济等大环境的影响较大,而且变化莫测。无论是学校内部还是外部的自组织对于高等教育评估的健康发展都不可或缺,他们可以协调各方利益,缓和评估中存在的冲突,使评估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向前发展。 2 评估组织和社群组织并重 高等教育评估的自组织建设既包括社会中介评估组织,也包括其他合法反映评估意愿的社群组
12、织。如: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网大、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都是社会中介评估组织,他们直接发布评估报告,对评估对象具有导向作用,对评估理论和技术的发展也有很强的影响作用。如工程专业、医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等专业评估组织就是以评估对象为纽带联结起来的自组织,他们是专业群体自发组建的组织,其组织成员具有共同的学科背景,对本专业非常了解。他们在制定专业评估标准上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当然,其他社群组织也应该在评估中发挥作用,如:教师联合会,妇女联合会等。它们虽然并不是以评估为目的而成立的自组织,但是它们也可以在涉及评估的问题上发挥作用。如:教师联合会可以就评估中是否尊重了教师的权益,或者评估中如何真正能够帮助教
13、师提高教学水平等问题进行讨论和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7各类自组织还非常有限,并不能发挥理想状态的作用。我们应该积极开展自组织建设,让它们发挥直接或者间接的作用,并在民主化过程中继续发展和完善。 三、加强评估信息的公开性 当下,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受到很大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因此,要想实现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还需要保证评估信息的公开透明。 1 公开高等学校的基本信息 无论是学校的内部评估,还是政府和社会中介评估组织组织的评估都需要在翔实的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得出准确的评估结论。而对于利益相关者,高校的数据、信息也同样重要,他们要想很好的发挥监督功能,必须借助于
14、公开透明的数据信息,否则其判断就没有依据。 (1)公开高校数据信息是政府教育相关部门的责任。教育部和涉及高等教育信息的其他部、司都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公开相关数据信息,让公众享有知情权。当下,高校的很多信息被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所掌握,但是并没有完全的对公众公开。虽然也通过教育年鉴、教育统计年鉴和司局出版的一些信息数据书籍公开,但是毕竟公开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些对分析判断起重要作用的细节性的信息并没有对外公开,这对公民行使监督的权利十分不利。教育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公开相关高校信息,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为更好地行使监督提供条件。 (2)高校自身有义务和责任对自身的信息进行公开。目前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缴费上
15、学,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购买教育服务的“消8费者” 。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重视教育的国度,老百姓尊重教育。在家庭的教育投入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公众有必要获取相关信息,最终“用脚投票” ,选择自己满意的教育。 2 公开评估的过程和结果 评估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加强对高等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通过各种类型的评估来实现政策目标和分配公共资源。无论是哪种评估都要接受社会各方的共同监督。都应该公开评估过程和结果。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尤其是政府评估的信息公开透明度还比较低,对外公开的一般只是评估的等级结果,至于评估过程的报告往往并不公布。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
16、虽然利用报刊和网络来公布相关信息,但是良莠不齐。高校内部自我评估则往往忽视学生和老师的积极参与,更多地把评估当作学校行政机构对老师和学生管理的工具,其公开透明的程度也不高。评估的相关信息不公开,不能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就会给权力寻租留下机会,使评估的公正、公平受到质疑。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4 2张红伟,大学生权利保障:权力和权利辨析的视角J,高校教育管理,2008, (4):81-84 35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05,104 4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第 7 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9学出版社,2003,476 6弗兰斯F范富格特,国际高等教育政策比较研究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4 (责任编辑 田晓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