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络理财纠纷处理与维权摘 要:网络理财是基于互联网发展而成的新型理财模式。目前国内较为热门的网络理财模式主要包括 P2P 网络贷款平台、余额宝模式和众筹模式。本文通过解析三种模式的表现形式与法律属性,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了三种模式各自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的监管和预防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P2P 网络贷款平台;余额宝模式;众筹模式 一、网络理财的表现形式与法律属性 对于网络理财的区分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在网上进行传统的股票、基金、保险和债券的交易;另一类则是基于互联网发展而成的新型理财模式。关于后者,我就目前比较热门的三种形式做简要总结: 1、P2P 网络贷款平台 英文叫做 Peer-to-
2、Peer lending,即点对点借贷,或称个人对个人借贷。P2P 平台,就是从事点对点借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例如人人贷、陆金所等公司。P2P 贷款的核心是利用互联网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他们相互借贷,把信息的不对称减到最小。个人分析认为,目前,P2P在中国的模式主要分以下三种: (1)第三方担保模式(如:陆以陆金所为例,出借人通过 P2P 平台将资金借给借款人,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出借人的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由第三方担保公司先行偿付。另外, “你我贷”还2发展出了风险池的概念,通过提取贷款额的 2%作为风险池,如果发生坏账,就从这个风险池中先行赔付。 法律关系图如下:
3、(2)借款人抵押模式(如:联合贷) 以联合贷为例,借款人通过 P2P 平台借款时,必须提供与借款需求相匹配的抵押物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此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风险小,不良贷款率低。 法律关系图如下: (3)信贷理财模式(如:宜信) 以宜信为例,借款人通过 P2P 平台取得贷款;P2P 平台则将贷款设计包装成不同种类的“信贷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同时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借款人的权利转让给投资人;而投资者则根据购买不同的“信贷理财产品”而享有不同的收益。 法律关系图如下: 2、余额宝模式 余额宝模式,其实质是投资者通过余额宝购买货币基金以获利的模式。目前余额宝的合作方为天弘基金,其为余额宝提供了一
4、款叫做增利宝的货币基金。投资者如果通过支付宝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即会自动购买增利宝货币基金,并因此享有该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 法律关系图如下: 3、众筹模式 众筹,翻译自国外 crowdfunding 一词,指的是融资者通过众筹平台3发起项目向投资者融资的过程,其回报包括产品、股权等多种形式。目前全球众筹模式主要有股份制、借贷制、预售制和奖励制等形式,其中,预售制、奖励制在中国较为流行。例如,2013 年 9 月 27 日, “众筹网”宣布推出快乐男声主题电影众筹项目。若 20 天内票房预售款项能达到500 万,该电影就将登陆全国院线,与广大粉丝见面;未达到 500 万,则电影宣告流产,票款全额
5、返还。此次众筹网上线的快男主题电影项目,支持者只要在众筹网支付 60 元,就可以获得 2013 快乐男声主题电影票一张及电影首映礼入场券一张,并支持偶像们的电影梦想。 法律关系图如下: 二、网络理财的风险 网络理财作为一种新型理财模式,亦存在诸多风险。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下 P2P 网络贷款平台、余额宝以及众筹模式中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存在的风险: 1、P2P 网络贷款平台 (1)系统安全性风险 P2P 网贷平台是从事点对点借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它的运营依赖互联网的技术。随着网贷行业的蓬勃发展,大量的投资者转向 P2P 网贷平台投资。但是,不少平台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并未提供完善的技术,这使得平台在
6、遭到病毒及黑客的攻击时,很容易引起交易主体的资金损失、投资者信息泄密及平台的运营失常。2013 年 4 月 8 日, “丰达财富”遭遇黑客袭击,网站瘫痪长达 70 余小时,引起大量投资者恐慌。2013年 7 月 6 日, “中财在线”自己开发的系统遭遇“黑客攻击” ,导致用户4数据泄露。这样的例子不一而足,但都足以说明网贷平台系统安全性的缺失,极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2)财务披露风险 国内的 P2P 网贷平台大多不披露自身的财务状况,即便 P2P 网贷平台公布财务报告,其财务状况也未必清晰。对于 P2P 网贷模式来讲,平台本身并不是债权债务方,坏账率不会反映在其财务报告的任何指标中。因此,投
7、资者和公众很难通过 P2P 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来了解平台的财务状况,从而确保自身投资的安全性。 (3)担保风险 在担保模式中,第三方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担保,但在一些平台中,第三方公司是 P2P 平台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这使得担保的风险仍然在平台内部,并没有实现分散和转移。一旦 P2P 网贷平台破产倒闭,投资者将遭受重大损失。2013 年 4 月 2 日,上线刚满一个月的 P2P 网贷平台“众贷网”宣布倒闭。众贷网经营者称,网贷平台已经破产,而投资者只能收回部分比例的投资款。我们发现,众贷网不仅大力发展抵押担保贷款、流动担保贷款、联合担保贷款、个人信用担保贷款,而且平台自身还为投资者提供担保,结果
8、连自身都不保。 (4)中间账户监管缺位风险 P2P 网贷平台金融诈骗和卷款跑路是投资人的重要担忧之一。2012年 6 月,淘金贷创办人在平台上线一周后携款百万跑路。2012 年 12 月,优易网负责人在上线 4 个月后卷款 2000 余万元跑路。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形,在技术上主要是因为交易使用的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而中间5资金账户归属 P2P 网贷平台所有,资金可被平台独立支配,一旦平台负责人卷款潜逃,投资人往往损失惨重。 2、余额宝模式 (1)货币基金风险 在余额宝模式中,客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即会自动购买增利宝货币基金,并因此享有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而货币基金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和流动性
9、风险。信用风险是指货币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如在2008 年金融危机中,美国的老牌货币市场基金 The Reserve Primary Fund 因持有雷曼兄弟巨额债券而宣布停盘。流动性风险是基金出现大幅缩水或投资者集中赎回投资的情况下,基金手中所持流动性资产入不敷出时产生的风险。2006 年,国内货币基金市场便面临过较大的赎回风波。投资者通过余额宝购买天弘基金,一旦基金出现了上述的信用风险或流动性风险,都有可能遭受损失。 (2)法律风险 投资者在余额宝开户的流程非常方便,基金销售过程中必需的身份证、银行开户账户等用户的资料直接由支付宝提供给天弘基金。但在这一过程中,用户个人并没有在天弘基金直接
10、开设账户,也不拥有独立的天弘基金账户密码,用户也不像在其他传统渠道购买基金时那样,需要阅读风险提示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而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销售活动,应向基金投资人揭示风险,并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基金销售机构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误导其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基金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6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另外,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
11、册并取得相应资格。而支付宝只取得了第三方基金支付牌照,并未取得基金销售牌照。 3、众筹模式 (1)非法集资风险 由于众筹是面向公众的一种集资模式,按照国内的相关法律,非常容易被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这尤其体现在股权制或借贷制的众筹模式上。2012 年 10 月 5 日和 2013 年 1 月 9 日, “美微传媒”先后在淘宝网上出售原始股份集资约 380 万元,2013 年 5 月 24 日,证监会对此事进行了通报,称美微传媒的网络私募行为涉嫌擅自发行股票。 (2)融资者欺诈风险 融资者采用众筹模式进行融资时,众筹平台会对融资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展示以接受检验,但这些措施并不一定
12、能保证项目的独创性,一旦融资者存在剽窃等欺诈行为,投资者要收回投资则成了难题。纽约大学学生 Shimada 在美国的众筹平台 Kickstarter 上发起电影项目,当项目成功融资 1726 美元且所拍电影在校园电影节上获奖后,却被发现该电影涉嫌抄袭法国一部动画短片“重播” 。而Kickstarter 并没有设置项目造假后的退款保障机制,这使得投资者要收回投资只能通过诉讼机制。 (3)监管缺位风险 7当融资者在众筹平台上发起的项目融资成功后,便可以通过众筹平台的账户申请提现,用于项目的后续发展。众筹平台在融资者提现后便退出对资金的监管,倘若融资者提现后携款潜逃,投资者要追回投资往往鞭长莫及。
13、“点名时间”在其网站上对有关项目发起人携款潜逃的问题是这样回复的, “您在此支持项目的同时,就已经接受了项目所存在的风险问题。如果遇到您说的这个现象,点名时间会协助您对此项目发起人进行网络曝光、拉入黑名单等一系列惩罚措施。 ”但不难看出,这些措施对于保障投资人追回投资的作用可谓微乎其微。 三、网络理财风险的监管与预防 对网络理财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从目前的情况和国际上的监管经验看来,对网络理财的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就是从国家的角度,由专门的政府监管机构对网络理财行业进行监管,包括制定相应的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实施专门的监管等;另一方面,就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由相关的网络理财行业自发成
14、立行业自律机构,制定统一的行业条例,进行自律监管。然而,法规的制定、监管措施的部署抑或是有效的自律监管都需要假以时日,就目前既定的大环境而言,如何从投资者的角度加强风险防范,从而保护自身利益呢?就 P2P 网络贷款平台、余额宝以及众筹模式来说,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P2P 网络贷款平台 (1)挑选优质 P2P 网贷平台进行投资 投资者在挑选 P2P 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应当审慎选择,尽量挑选那些优质的、无不良记录的 P2P 网贷平台进行投资,避免挑选一些小型8的、技术落后的 P2P 网贷平台,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同时,投资者应当及时上网查询该平台的财务披露情况,对 P2P 网贷平台
15、的自身运营有个大致的了解,避免所选公司是空壳公司或者存在倒闭风险,以防止出现人财两空的局面。 (2)认准独立、非关联的第三方担保公司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投资时,应当挑选那些已经引入背景独立、非 P2P平台子公司的第三方担保公司的网贷平台进行投资,这样一来,即使网贷平台倒闭,投资者也可以选择第三方担保公司赔付款项,以收回投资。(3)关注 P2P 网贷平台动态,及时了解平台信息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当随时关注网贷平台的即时动向,如果发现平台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倘若平台负责人卷款潜逃,投资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回投资款。 (4)提前搜集并保留证据 投资者在 P2P 网贷
16、平台投资时,应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搜集并保留自身投资的证据,如及时复制投资信息、对投资页面进行截屏等,以防网贷平台系统安全性缺失导致平台数据丢失而无法证明投资者的身份。 2、余额宝模式 投资者在投资时,首先应当明确,其投资行为是购买货币基金行为,货币基金本身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它并不等同银行的存款,由国家信誉做担保,一旦货币基金亏损或倒闭,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其次,投资者在将钱转入余额宝时,应当看清余额宝的风险提示,了解余额宝9在其中的作用,明确余额宝的职责和义务,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后,投资者购买增利宝货币基金后,应当随时上网关注货币基金的动态信息,一旦发现异常,应当及时转出余额宝
17、中的资金,以防出现亏损。3、众筹模式 (1)预审项目,反馈信息 众筹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如果有一个好想法,他就可以把这个想法放到网上,让大家给投资,然后用这个产品还款。投资者在众筹平台上浏览项目时,可以将自己对这个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项目发起人,以完善项目,使其更满足自身的需求。如“点名时间”在发布项目时,设置了一个预热期,在该阶段项目不融资,而是接受市场的反馈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提意见,由点名时间归纳后统一发给项目发起人,以便对项目进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能够使所投资的项目最大限度贴合自身需求。另外,除了设置类似的预热期以接受反馈意见外,投资人也可以进行适当的网络搜索,查看网上是否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从而避免卷入不必要的侵权纠纷。 (2)跟踪项目,了解进程 项目发起人一旦融资成功,便可以从众筹平台中提现资金,用于项目的后续发展。项目资金提现后,便完全脱离众筹平台,由项目发起人来支配,如果项目发起人携款潜逃,投资者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投资者投资项目后,要随时跟踪项目,了解项目的进程,如果出现项目发起人卷款跑路的情形,投资者应当及时报案并与众筹网站联系,以确认10项目发起人的身份和银行账户,从而便于公安机关及时破案,追后投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