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问题研究【摘 要】农村基层民主是我国最广泛的社会民主,加强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成效显著,但是也有一些农村存在非法乱纪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民主政治建设。以河南省濮阳市 X 村为例,对该村民主政治建设情况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
2、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现代化历史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一、X 村村况概述 X 村交通条件便利,距离濮阳市内约 5 公里。濮阳市政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 (豫发200929 号)以及濮阳市发展实际,制定并于 2012 年开始实施总体规划方案,包括做规划区域内相关乡村村民的搬迁工作等,X 村村民对于政府工作予以了积极配合。2012 年 X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村上的“能人”开始利用 X 村规划建设之际通过不正当渠道为自己谋取利益。当年濮阳2市某市区领导同
3、时表决决定将村民的 80 亩村集体耕地(原村苗圃)分给群众,湖区动工前全体村民要求将该耕地分到村民手中,但是由于个人主义、黑恶势力的阻碍而未实现。 二、X 村民主政治建设现状分析 目前就全国而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效果显著,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及参与意识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然而一些地区的民主建设却差强人意,虽然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有所了解,但是却将其很难落实到实处。在濮阳市推进城市化进程中,X 村出现了村民民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低下、村级组织不力等问题,使该村的民主政治建设陷入困境。(一)民主法律素质方面:村干部及村民民主法律意识淡薄 1、村干部民主法律素质较低 村干部民主素质高低直接影响
4、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效性。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遵循直接、普遍、平等、秘密、差额、竞争、定期、自由、公正、公开的原则。农村村干部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然而在 2011 年 X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某些竞选者无视选举法规定,采取了“花钱买官”的贿选做法,即用金钱买通村霸,让村霸去收取选民证,并对村民威逼利诱,让村霸以及竞争者家人亲自填写选票,以取得选票。即便采取这种做法,某竞选者的选票也无过半,但仍被任命为代理村长。之后代理村长还私自任命各生产队长作为自己的线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贿选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妨碍了选举的公平和公正,阻碍了基3
5、层民主选举的发展进程,危害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并且经这样产生的村干部很难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另外,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但是由于 X 村村干部民主素质较低,纵使村级重大事务由个别人管理决定,使得村级组织成摆设。在村霸及其他黑恶势力的帮助下,代理村长经非法手段当选后,没有按照村民自治的宗旨去做,重大问题不公开,而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没有召开过,并且代理村长个人在没有与村班子其他成员会前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召开村班子和生产队长会。并且自其上台后,在每个生
6、产队又任命一名队长,而非通过村民选举,其任命的队长多是其线人,为的是便于拉帮结派。另外,代理村长本是第八生产队的责任人,但却任命劳改犯党员 Y 某当生产队长,暗中支持 Y 某在湖区征地动工时向 S 某要土方不成时,Y 某便无理拦车不让施工。 2、村民民主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长期受封建传统的影响,民主政治发展根基缺乏,农民平均、保守的思想较严重,并且缺乏民主经验、习惯,不善于行使民主权利,对村民自治持观望态度。 一些农民在面对贿选人利益引诱时变得不理性,从而给贿选腐败等官僚主义作风一定的发展空间;当面对代理村长以权谋私,拉帮结派,侵犯集体利益等诸多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在黑恶势力的威逼下只敢怒不敢言
7、,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根据我国村民委员4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作为村庄主任的村民变成了长期处于村庄事务管理中的旁观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民主法律意识造成的。 (二)农村组织发展方面:村级组织成摆设 农村党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组织保证;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载体,是农村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及村委会提交的议案;村民会议是村民会议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实现直接民主
8、的基本形式。 X 村村级组织会议成了代理村长自己的会议,村级组织成员在村霸、黑恶势力面前变得不作为,这与之前成立村民自治组织,以履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宗旨是违背的。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规定,村委会选举要遵循严格的程序,但是代理村长的选举成功却没有受到来自村委会班子的反对;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但是 X 村村民会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自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上台后就没有组织召开过,这很大程度上是与村委会的无为有很大关系。村级组织成了摆设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乡村风气方面:个人主义、家族、黑恶势力当道,不良之风盛行 在基层民主建设
9、中必然有社会化动员的问题,要解决对家族、宗教、5黑恶三种势力的应对问题,不能让基层民主成为这三种势力泛滥的平台。村级干部是由农民群众选举出来为群众服务的,但是 X 村却出现了村干部以家族利益为主,勾结黑恶势力以获取更多利益的问题,他们成了乡村治理的主体。 1、存在以权谋私问题 代理村长上台后利用个人权力不断为自己及其家族谋取利益。代理村长为获得国家更多赔偿,在其耕地上建三座温室大棚;暗中支持家族人员把村大队门前全村用于防涝的大水坑霸占,建成了鱼塘;并且暗中支持家族人员殴打相关工作人员。 2、存在欺上压下,欺软怕硬现象 首先,在村集体 80 亩耕地(原村苗圃)的划分问题上,本已决定将该耕地分给群
10、众,但是代理村长不但不听从上级指示和广大群众要求,竟在连班子内部人员都不知道开什么会的情况下,召开村班子和生产队长会,再次“讨论”该集体耕地的流向问题。由于代理村长对村霸、黑恶势力的纵容,以及对其他与会人员意见的不听取,直接宣布决定将村集体耕地承包给私自抢占、霸占的几个人。之后有异议的与会人员都受到黑恶势力的恐吓威胁。 其次,代理村长还暗中支持约 20 多名村霸无理承包村民 200 多亩耕地,乱种花木、乱搭乱建大棚,以骗取国家资金。在湖区施工过程中,代理村长利用服刑期、监外执行、死缓等刑满释放犯和黑恶势力、村霸鱼肉乡里、横行霸道,鼓动不明村民阻挠湖区施工并指使他们滋事,无理索取钱财。另外,在第
11、八生产队群众分征地款时,代理村长的线人 Y某不允许分给村民,咒骂村民,并还想付诸暴力,给 X 村的乡风乡气带6来了恶劣影响。这些都是代理村长支持黑恶势力、村霸的恶果。 三、切实加强 X 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目前 X 村出现的严重腐败、违法乱纪行为是与国家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相伴而生的。通过分析 X 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可以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农民素质能力、借鉴有效的基层管理模式、加强监督等方面予以解决。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村级组织应有作用 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村民自治实施中起着积极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在中国共产党农
12、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条例第九条规定,村支部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面对 X 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村党组织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明确职责和权利,发挥领导作用,为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村干部及村级组织要起到带头作用,提高其为村民办事的实事的能力,在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做到不畏黑恶势力,站在全体村民的立
13、场上,切实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对侵犯村民权益、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个人或集团予以监督、举报,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二)提高农民素质能力,真正实现当家作主 7列宁曾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所以应该加大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律、政策以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村干部及全体村民的民主素质、法律素质,严格按照我国村民自治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使其积极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并用法律维护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三)加大宣传并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党十八大报告指出, “发挥基层
14、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创新模式,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四议” 、 “两公开”的民主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 “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该工作法从 2005 年推行以来,得到了河南省委的大力支持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2009 年,习近平、贺国强等领导同志做出指示,肯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要求
15、将这一好经验在全国农村推广,并在推广中不断完善。截至 2009 年 11 月,河南省 4.7 万多个行政村已全部推广实施了该工作方法。但是就 X 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可以看出该工作方法在 X 村的实施效果并不好。据了解,该村村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还不够了解,不能将其切实运用到本村村务的治理中。因此,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该工作法重要性和必要性8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视频光碟、报刊书籍等农民较容易理解的方式将该工作方法宣传给广大村民;另外可以组织村干部、村代表等考察学习其他村庄的成功经验,调动村干部及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将不法行为置于阳光之下 目前 X 村出现的严
16、重腐败、违法乱纪行为是与国家对该村的规划建设相伴而生的。X 村不法人员因不受监督约束而为所欲为,不断扰乱着乡村治安,给农村村容村貌带来不良影响。所以应增强监督的力量,包括来自村级组织、全体村民以及来自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村选举及民主建设及乡村规划建设中各环节的监督,约束并惩治不法人员的行为。 参考文献 1 胡建华.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2). 2 贺蕊玲.关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调查思考以河南为例J.社科纵横,2011(2). 3 列宁全集(第 37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4 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N.人民日报,2009-11-11. 作者简介:闫彩彦(1987.09- ) ,女,河南濮阳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与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