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英语对比焦点重叠构式研究及其类型学研究启示摘 要:英语中新兴的对比焦点重叠构式(Contrastive Focus Reduplication)以词语完全拷贝为形式,表现句子信息的对比焦点。对CFR的研究有原型范畴、动态原型、多语义间对比、语境依赖等语义视角和新格莱斯主义等语用学视角。这种现象在英语国家呈现扩散趋势,具有语言演变和语言类型学研究价值。 关键词:对比焦点重叠构式 语义 语用 类型学 一、研究课题及意义 近年来英语中新兴一种对比焦点重叠构式(Contrastive Focus Reduplication,以下称 CFR) 。这种构式以词语完全拷贝为形式,表现句子信息的对比焦点。如
2、: (1)Ill make the tuna salad, and you make the SALADsalad.(名词重叠) 我来做金枪鱼沙拉,你来做绿色沙拉。 (2)Do you LIKE-HIM-like him?(动词短语重叠) 你真的喜欢他吗? (3)Is he French or FRENCHFrench?(形容词重叠) 他是法籍人还是真的法国人? (4)Im up, Im just not UPup.(副词重叠) 我起来(醒)了,不过还没有起床。 2(5)Thats not AUCKLANDAuckland,is it?(专有名词重叠)那不是真的(新西兰的)奥克兰,对吧? (6
3、)My car isnt MINEmine;its my parents.(代词重叠) 我的车并不真的是我的,是我父母的。 (7)Oh, were not LIVING-TOGETHERliving-together.(词汇化表达式重叠) 噢,我们可没有同居。 这种现象最早被命名为双重结构,后来又曾被命名为对比焦点重叠、相同成分复合、词汇克隆等。 世界语言重叠现象研究成果丰富,但少有对英语重叠现象的研究。英语通常具有六种能产程度不同的重叠方式,包括儿语、多重部分重叠、贬抑重叠、押韵组合、中间元音交替组合和强化重叠。从形式上看,CFR的结构特征不同于上述形式,其基词完全重叠,其重叠式作构式的修饰
4、语,通常都带有突出的“标高”语调。这种形式的突出特点是,重叠的可能不只一个词,甚至整个短语都可以拷贝,宾格代词也可以拷贝,屈折形态则不用拷贝,并且基词重叠后不改变词性和句法结构,因此本文称之为“构式” 。通过上面例子可以看出,其功能是表现句子信息的对比焦点,而其重叠形式从单个词到短语结构都有可能。CFR 为英语增加了一个新的重叠种类,丰富了世界语言重叠现象,因而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3CFR 在英国和北美英语中都出现过,在北美英语中更常见。根据Hohenhaus(2004:315)对 BNC等多种大型语料库的检索结果,英语中的这种现象是从 20世纪 90年代逐渐兴起的(80 年代检索语料屈指可数
5、,而 70年代只检索到一个) 。Ghomeshi(2004)自建的 CFR语料库截止2003年收集 237条 CFR,主要限于英语口语的非正式会话语体中,书面英语的语料也是出于剧本、电影脚本和电视节目这类即兴口语性文本中。世界各国的很多英语变体中都出现了这种完全重叠现象,比如 Manfred Sailer(2011)研究了英国本土、新加坡和香港等地英语变体,都出现了此类词语重叠结构(doubling) 。 二、关于“对比焦点” Chafe(1976)认为,构成对比焦点需要有三个条件:一是某种共享的背景知识,即对话双方共同预设一个包含“X”的开放性命题;二是能够替换预设中“X”的可能的候选项可以
6、构成一个集合(set) ;三是断言中能够替换这个“X”的是一个正确的选项(a correct candidate) 。Lambrecht(1994)的“论元焦点结构”概念与对比焦点结构相当,这种焦点结构预设“X 发生了什么事” ,是一个开放性命题,焦点的作用是在众多的候选项中识别、挑选出一个满足条件的所指,因此又称作“识别焦点” 。 (周士宏,2000) 我国学者也有相关研究。早期研究如方梅(1995)认为:一个句子的焦点就是句子的语义重心所在。由于句子的信息编排往往是遵循从旧到新的原则,越靠近句末则句子信息内容越新。句末成分通常被称为“句末焦点” ,也称为“常规焦点” 。反之,如果一个成分不
7、用作引入新4信息,而是在上文或语境里直接或间接地引入了,是说话人出于对比目的才着意强调的,这个成分就是对比焦点。常规焦点与对比焦点的区别在于预设不同。如果说话人预设听话人认为某事是 B,而实际上应该是A,说话人说出这个句子的目的在于指别“是 A而非 B”,这时句子的焦点成分就是对比性的,属于对比焦点。徐烈炯和刘丹青(1998:94-95)曾经详细论述“对比焦点”概念:焦点在本质上是一个话语功能的概念,是说话人想让听话人注意的部分,在句子内部,焦点是说话人赋予信息强度最高的部分,跟句子的其余部分相对,可以用“突出”来概括它的功能;在话语中,焦点经常有对比的作用,跟语境中或听说者心目中的某个对象相
8、比,可以用“对比”来概括它的功能。焦点是相对于背景而存在的。根据“+突出” “+对比”这两对特征,可以把焦点分为三类:自然焦点、话题焦点和对比焦点。对比焦点有双重背景:它既是本句中最被突出的信息,因而以句子的其余部分为背景,所以有“突出”的特征;又是针对上下文或共享知识中(尤其是听话人预设中)存在的特定对象或所有其他同类对象而特意突出的,有跟句外的背景对象对比的作用,所以又有“对比”的特征。 对比焦点总是借助语言中的一些特定手段来表达,国内关于“焦点”的研究文献一般认为,英语标记对比焦点采用的形式标记主要是分裂句和准分裂句,对比焦点居首或居尾(徐烈炯和刘丹青,1999) ;汉语则主要采用的是标
9、记词“是”和准分裂句(方梅,1995) 。但无论是英语还是汉语,都没有提到以重叠做为对比焦点的表达手段。虽然本文所探讨的CFR在英语中仍属于言语运用(performance)中出现的一种“临时构成”5(nonce formation,Hohenhaus,2004) ,尚未进入正式的英语库藏,但以其非典型结构潜势而实现的对比焦点话语功能,以及在英语世界里迅速增长扩散的态势,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 三、CFR 的语义学研究 CFR 的出现和使用频率大幅增加,随着语言事实不断被挖掘,学者们对这种现象的分析从形式到语义、再到语用层面不断深入和完善。 (一)原型范畴说 从研究早期到最新阶段,多数学者都是运
10、用原型范畴论来解释 CFR这种现象的。Dray(1987)最早曾描写过这种重叠的形式,并将其命为双重构式(double construction) 。Horn (1993:48)认为,重叠的修饰语界定了名词(或动词、形容词或介词)扩展范围中的一个成员或一个子集,具有真的、真正的、默认的或原型的代表性。Ghomeshi 等人(2004)认为,使用一个词或短语总是留下许多模糊的余地、缺乏精确性。运用对比焦点能够澄清事实,将重叠成分界定为一个更为明确而专指的范围,即原型范畴使词汇理解明确无误。当简单名词重叠时,这种语义特征非常明显。比如上面例子中的“SALADsalad” ,就是指绿色沙拉,而非其他
11、各种常见沙拉;“AUCKLANDAuckland”指的是新西兰的奥克兰,而不是世界其他国家同名的城市。因为其具有“突出”和“对比”的特征,从而构成句子的对比焦点。Hohenhaus(2004)提出两个语义分析的公式,意在说明名词性重叠比较其他词性的重叠来说原型意义更明显:对名词重叠:an XX is a proper/prototypical X;对形容词、副词和动词重叠:XX=really/properly/extremely X。 (二)动态原型说 6Myounghyoun Song和 Chungmin Lee(2011)认为,对比焦点重叠可以指一个动态原型范畴的三个不同层次:一个范畴的原
12、型、一个范畴的次范畴或者一个范畴本身。对比焦点修饰语强化了基词,基于言语者心理的动态原型产生了受语境影响而临时形成的概念外延,在话语中就近相关的可选项中穷尽性地选择出了 CFR的外延,在语义上具有动态变化的概念外延,在语用上以对比焦点效果促进了听者与说者之间的交际。 a.概念范畴原型:下文中的“drink”重叠式可以分别指饮品范畴两大常见原型“酒”和“水” 。 (8)Mary: Would you like a wine? Jason: No, a drink-drink. Ill have some vodka.(指烈性酒) (9)Mary: Would you like a coke? J
13、ason: No, a drink-drink. Ill have some water.(指白水)b.一个范畴中的次范畴:下文中的 drink重叠式可以指饮料中的两类次范畴本身无酒精类和有酒精类(其中任何一种都行) 。 (10) (Jason 汗流浃背地刚从花园里干活回来,他的妻子 Mary在家里等他.) Jason: I want a drink. Mary: Here, have some beer. Jason: No, I want a drink-drink. With no alcohol.(无酒精的饮料) 7(11) (Jason 周六一下午睡觉休息,他的妻子 Mary刚刚购物
14、回来) Jason: I want a drink. Mary: Here, have some water. Jason: No, I want a drink-drink. With alcohol.(指含酒精的饮料) c.一个范畴本身:下文中的“drink”重叠式是真的饮品(任何一种都行) 。 (两个漂亮的模特在为一个杂志试镜拍照。Jason 手拿太阳镜和一瓶防晒霜,Mary 手拿一把扇子和一个柠檬汁杯的塑料仿制品。 ) (12)Jason: Its really hot in here. Id love a drink right now. Mary: (handing him the
15、 lemonade prop) Here! Jason: No, a drink-drink, silly!(能喝的、真的饮料) 每个范畴不仅只有一个原型,言语者在不同情景中用相应的方式构建不同的原型范畴。动态原型是理解不同语境中对比焦点重叠具有不同外延的关键。 (三)多语义间对比说 Lawrence Horn (转引自 Ghomeshi等,2004)认为一个词有四种语义:原型意义(prototype meaning) ,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 ,强化意义(intensified meaning) ,增值意义(value-added meaning) 。CFR分别是字面意义
16、与其他三种语义的对比。 第一种是字面意义与委婉义相对,比如一对最近分居了的夫妇之间8的对话: (13)A:Maybe youd like to come in and have some coffee?你愿意来喝喝咖啡吗? B:Yeah, Id like that.好啊,我愿意。 A:Just COFFEE-coffee,no double meanings。就是喝咖啡而已,没别的意思。 第二种是字面意义与强化义对比: (14)A:Are you nervous?你紧张吗? B:Yeah,but, you know,not NERVOUSnervous.是啊,但是,你知道,也没那么紧张。 第三
17、种是字面意义与增值义对比: (15)A:I hear you guys are,um,living together now.我听说你们,哦,现在住在一起。 B:Well,were not LIVING TOGETHERliving together.啊,我们可不是“住在一起” (同居) 。 Laura Whitton(2006)举出了同形异义词形成的对比焦点重叠构式,拓宽了对比维度: (16)A: Do you know any doctors? B: I am a doctor. A: Oh really? You are? B: Well not a doctor-doctor(医生)
18、, a doctor of education(博士). (17)Son: I want a bat for my birthday.(球棒) 9Dad: Arent you afraid it will bite you? Son: No, a bat-bat. For little league.(球棒) Dad: Aluminum bat?(球棒) Son: No, I want a batCF-bat, like Alex Rodriguez.(名牌球拍) (18)Son: I want a bat for my birthday.(蝙蝠) Dad: A baseball bat?(球
19、棒) Son: No, a batCF-bat. With wings.(蝙蝠) Dad: A plain old one? Son: No, a batCF-bat. Like we saw in Dracula.(大蝙蝠) 在上述例子中,CFR 用于澄清同形异义词的不同词义之间的关系。 (四)语境依赖说 在 Ghomeshi(2004)所举的下面一例中,对比焦点语义的语境依赖性特征十分明显: (19)They are rich, of course; obscenely rich by the worlds standards; but not RICH-rich, not New Yor
20、k City rich. 他们当然是富有的,用世界标准来看是够富的了,但是从纽约标准来看,还不够富有。 (如果不是 CFR后面有“not New York City rich”作为补充说明,就难以理解 RICH-rich的标准。这句话换成在中国,也可以说“RICH-rich”是指“Beijing rich”或“Shanghai rich” 。 ) 对比焦点重叠构式也能用于专有名词,这一点比较独特,因为专有10名词已经有了明确的意义。有三种情况,都是和语境模糊性有关。第一种情况是: (20)A: So then whos coming through the Stargate? B: Gods.
21、 A: Huh? B: Not as in GODGod. Ra played a god, the sun god(Ra 扮演太阳神) 。 第二种情况是,会话双方都知道有多个人叫同一个名字,用 CFR表示最重要最熟知的那个: (21)So did you go to the movie with DAVEDave, or with Dave? 汉语:你是和(那个)戴夫还是和(别的)戴夫一起去看的电影啊?(DAVE 意思是会话双方都知道的那个人) 第三种情况是,CFR 可以将一个人的典型举止与其异常举止相对比,或将其内心自我与其公众形象相对比,或将其真实自我与一个有超自然能力的克隆机器人相比,或者将受害人与影视剧中常见的伪装者相比: (22)A:That doesnt sound like Murray.这听上去不像是莫雷。B:Remember that he joined that cult the Spiritologists.我记得他加入了灵学研究团体。 A:MURRAYMurray!? 莫雷?!是那个莫雷吗?! 当个体的本性遭到质疑时,甚至人称代词都可以在类似情景中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