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肉搜索看我国网络立法的必要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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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从人肉搜索看我国网络立法的必要性【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网络这个公共信息平台接收、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并相互交流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人肉搜索”也随之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资源的一种新手段。随着人肉搜索事件的不断增加,人肉搜索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也日益扩大。一方面, “人肉搜索”充当了类似舆论监督的角色,为道德监督、反腐惩恶增加了渠道,另一方面, “人肉搜索”这一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网络法律法规的强制规范,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个人基本权利。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络立法;必要性 互联网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全新的网络社会,它改变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方式,加强了人类

2、社会的沟通和交流,公众表达的渠道也由此拓宽。互联网在给人类生活带来极大便利、推动了社会前进发展的同时,也给各种网络侵权信息的散发和传播提供了空间和条件。网络社会旦夕之间变化迅速,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日益凸显了其规范能力的滞后。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法律原则无法对其进行很好的规范,这对网络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人肉搜索概述 “人肉搜索”是区别于机器搜索,即人们经常使用的如百度、搜狗2之类的搜索引擎之外的另一种信息搜索方式,它是利用人工与机器智能结合,以网络为媒介,以网民为资源,寻找并确认个人信息的一种网络信息查询机制。人肉搜索本身并不违

3、法,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种言论自由只要没有超出正常的范畴,都是法律所不禁止的。但在人类社会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今天, “人肉搜索”的部分参与者在微博、BBS 等信息传播平台散播一些道听途说的言论,引发网民对无辜的受害者进行地毯式搜索。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某种宣传目的而不惜编造吸引眼球的故事,把人肉搜索当成宣传的工具。网上各种各样海量的信息,在潜移默化当中能引导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这对我国网络发展和网络法治建设都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二、人肉搜索的危害 目前我国的网民数量仍在不断增多,截止至 2013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 6.18

4、 亿。如此庞大的网民队伍,一方面对社会热点事件内幕的挖掘产生了强大的力量,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立法和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网络社会, “人肉搜索”的威力让人惊叹。只要关注话题和参与搜索的网民够多,不管你身在何处,一旦启动人肉搜索必定让你无所遁形。 (一)侵犯公民权利。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在网络社会中的人们交际圈扩大,人肉搜索中的目标人物一旦被人们关注和锁定,就会被网民曝光此目标人物的个人信息,然后被无数网民传播、并不断进行追踪,这使得由“人肉搜索”引发的公民基本权利受侵害事件不断发生。网民除3了在网络上将当事人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进行语言侮辱、谩骂、恐吓等侵犯,更普遍的是将

5、这种网络侵犯转换为现实的攻击,如公布当事人个人信息、向当事人打骚扰电话,使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生活不便。人肉搜索有其积极的一面,如对社会不良行为进行曝光,是人们对互联网世界的惩恶扬善,但是在某些网友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过激的谴责手段,超越道德的边界,演变成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 (二)引发网络暴力。从众多的“人肉搜索”事件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参与搜索的网民几乎都是从道德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谴责。其中不乏某些故意挑衅滋事、煽风点火的人恶意侮辱,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压力,从而将事件推向风口浪尖。网络信息传播的隐蔽性使公众可以在网上畅所欲言而又不必担心承担现实生活中的责任,因此造成了有些网

6、民公众在人肉搜索事件中出现主观臆测、偏激过火的言论。其实多数人并不清楚事情的真相,只是在少数人的推波助澜下群起而攻之,从而引发网络暴力。舆论事件的当事人他们不仅受到网络世界声势浩大的声讨,还可能遭受由网络暴力转变成的现实生活中的暴力对待,更有甚者会对其亲朋好友进行滋扰,使他们遭受不公平待遇,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破坏社会秩序。人肉搜索在运用不当时容易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挟私报复的工具,他们通过发布误导性的言论,使得不良信息快速传播,为非理性言论的散播埋下了隐患,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损害,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还有一些好事网友为博取公众的眼球,故意夸大其词,随意侮

7、辱诽谤他人、恶意攻击他人,4不仅给当事人和周围亲朋好友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侵扰,败坏了社会风气,还冲击了人们的价值观,给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秩序带了混乱,从而威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互联网虽然是个虚拟平台,但其本质上仍然是社会空间,必然有自身的秩序构建,其基本秩序不容破坏。人肉搜索造成的信息欺诈、网络暴力等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破坏了社会秩序,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性。 三、完善我国网络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从人肉搜索不当而导致的侵权现象来看,我国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网络法律体系。当前,网络社会仍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但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网络侵权、网络言论等的法律制度以司法解释、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为主,

8、由于制定主体多元,法律效力较低,各项制度之间存在冲突或漏洞难以协调统一,对网民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因此,加快我国网络法律相关的立法工作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此外,网络社会是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其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部分网民难以遏制那种无限膨胀的自然本性,从而导致道德自律的作用不断弱化。通过网络立法,可以规范网民的上网行为,并在某种程度上增强网民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约束和惩治那些违反法律,恶意攻击他人的网络暴力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维护网络环境。我国立法部门应提高对网络立法重要性的认识,将网络立法作为重要的法律,针对互联网的运行规律,制定能切实有效保护网络社会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使网络行为可以有法可依,为网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作者简介:李英(1992.07- ) ,女,湖南湘潭人,本科,周口师范5学院,研究方向:传播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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