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从哲学视野看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趋势【摘 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根本铲除腐败滋生的社会土壤,必须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工具,认真思考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规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这表明,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已经聚焦到法律制度层面,成为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法制;廉政;融合;哲学 廉政建设法制化是指把反对腐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通过健全廉政法律制度,依法制约和监督公权力的行使,依法惩治腐败分子。在中央设计的惩防体系中,法律制度因其高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成为最基础的内容。如何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
2、制化的轨道,实现对腐败分子的依法惩治,关系到对党的执政规律的探索运用,有必要立足哲学层面厘定反腐倡廉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联系。 一、用过程思维观形势,认清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紧迫性 (一)正确对待古代廉政法制文化遗产。古代廉政法律制度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注重礼法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封建政权的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是祖先留下的珍贵历史资源。纵观历史变迁,无论出台严刑峻法、防范官员腐败,还是建立考课制度、纠举不正之风,中国古代廉政法律制度都有许多可资借鉴之处。尤其是起始于秦汉、成熟于2唐宋的古代监察制度,演进出御史监察和谏官言谏两套完整的监察体系,同时以量化考察实绩、择优遴选监察官员等机制,这
3、些对当下防范官员腐败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仍具指导意义。 (二)尽快落实廉政法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腐败是一种“慢性病” ,产生和形成机理非常复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因素,不进行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腐败的病根难以消除。因此,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用打持久战的思路进行全面、整体和宏观的战略规划,坚持成熟一个就制定一个,修订一个就完善一个,尽快形成一套目标明确、系统配套、完整严密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制体系。 (三)认真解决好廉政法制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好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制约等重点问题,集中优势兵力解决当前公众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在推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行政办公经费公开、人事财等
4、重大事项权力制衡和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局发展,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用开放思维谋发展,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科学性 (一)借鉴国外廉政法制建设优秀成果。在学习对象的选择上,要比较研究不同文化背景、社会制度国家的优秀法制成果,不仅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建设成功经验,还要以更广阔的视野探寻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和体制转型期国家的廉政法制建设经验教训。在借鉴技巧的运用上,既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避免因盲目照搬导致廉政法律与本国政治、经济和历史文化水土不符;又要深入研究国外法制的历3史现实,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再创
5、新。 (二)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世界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对腐败问题也要进行全球化治理,把廉政建设放到大的国际社会环境中去把握。要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下,按照求同存异、取长补短的原则,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缔约义务,逐步修订与公约精神不一致的国内反腐败法律法规,扩大缔结条约范围,携手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取得实质进展。 (三)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在认清网络反腐积极意义的同时,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合理引导规范公众的网络反腐热情。以立法形式明确公民对腐败进行监督、检举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界定网络行为的合法界限和程序,避免虚假情报、恶意炒作、侵犯隐私等现象的出现,使网络反
6、腐成为国家监督力量的有力补充。 三、用辩证思维建框架,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系统性 (一)推动实体法与程序法并行发展。逐步健全规范制约权力行使、运行的法律制度,划清部门和公职人员、公权和私权的权力边界,明确反腐败的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体系、法律后果等技术性指标。 (二)规范上位法与下位法的位阶秩序。着眼长远,应严格按照法律位阶的秩序,进一步明确党章作为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处于“元规定”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党纪条规上升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法律,使纵横交错于各种单行法和党内法规中的党纪、条例、法规都严格服从于位阶秩序,下位阶的法服从上位阶的法,所有的法必须服从最高位
7、阶的法,以保持立法的内部统一。 4(三)建立专家立法和公众参与的透明机制。在现行的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框架下,应继续坚持以代议民主为主、协商民主为辅的民主立法形式,从提升廉政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高度出发,逐步规范立法听证、讨论协商、立法后评估、公众调查咨询、法律法规清理、备案审查等机制。 四、用实践思维促落实,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的实效性 (一)做好普法用法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逐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氛围,把法律素质和执法守法情况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用法治理念深化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把依法反腐的核心价值内化到思想意识、价
8、值理念、行事准则,进而转化为推动实践的实际能力。 (二)建立多元化的法律监督体系。从“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视角出发,在监督透明化、法制化方面狠下功夫,使体系内监督与体系外监督无缝衔接。规范整合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监督资源,铸造国家机关内部相互制约、彼此监督的环形“锁链” ,创新群众参与监督的具体路径,进一步拓展权力监督实效。 (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难题,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公开听证,吸纳律师、司法、第三方组织参与,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依法处置涉腐网络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在从严治党的同时注重人本关怀,惩治腐败的同时兼顾保护权利,审查实体的同时突出程序保障,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5各环节,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