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G206 金溪对桥至下肖路段路面工程 EPC 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赣建 JXZH-JX 招字 2017第 87 号) 招 标 人: 抚州市公路局金溪分局 (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二 O 一七年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1. 总则 . 12 1.1 项目概况 . 12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2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 1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2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13 1.6 保密 . 13 1.7 语言文字
2、. 13 1.8 计量单位 . 13 1.9 踏勘现场 . 13 1.10 投标预备会 . 13 1.11 分包 . 13 1.12 偏离 . 13 2. 招标文件 . 1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4 3. 投标文件 . 1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4 3.2 投标报价 . 14 3.3 投标有效期 . 14 3.4 投标保证金 . 15 3.5 资格审查资料 . 15 3.6 备选投标方案 . 1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5 4. 投标 . 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5 4.2 投标文
3、件的递交 .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6 5. 开标 . 1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6 5.2 开标程序 . 16 5.3 开标异议 . 16 6. 评标 . 16 6.1 评标委员会 . 16 6.2 评标原则 . 17 6.3 评标 . 17 3 7. 合同授予 . 17 7.1 定标方式 . 17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7 7.3 中标通知 . 17 7.4 履约担保 . 17 7.5 签订合同 . 17 8. 纪律和监督 . 1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1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18 8.3 对评标委员会 成员的纪律要求 . 1
4、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18 8.5 投诉 . 1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9 1. 评标方法 . 23 2. 评审标准 . 23 2.1 初步评审标准 . 2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23 3. 评标程序 . 23 3.1 初步评审 . 23 3.2 详细评审 . 2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23 3.4 评标结果 .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26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2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39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41 第六章
5、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3 施工投标文件 . 43 一、投标函 . 4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三、授权委托书 . 48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49 五、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 51 六、项目管理机构 . 52 七、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 54 4 八、承诺书 . 55 九、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 56 十、其它有关投标人施工部分评审的各项证明材料 . 57 设计投标文件 . 58 一、方案设计 . 61 二、投标函 . 6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3 四、授权委托书 . 64 五、投 标人基本情况表 . 65 六、投标人
6、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 67 七、项目管理机构 . 68 八、承诺书 . 70 九、其它有关投标人设计部分评审的各项证明材料 . 71 十、方案设计电子光盘一张 . 72 资格投标文件 . 72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206 金溪对桥至下肖路段路面工程 EPC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赣建 JXZH-JX 招字 2017第 8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G206 金溪对桥至下肖路段路面工程 建设项目已由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赣路综规字20171 号 及 金溪县人民政府金府字 201734 号 文件批复同意建设,招标人为 抚州市公路局金溪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项目
7、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06 金溪对桥至下肖路段路面工程位于金溪县境内,本项目全长 29.129 公里,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一级道路。本项目总 投资暂估价约 15000 万元(最终以政府财政审计批准的金额为准)。 招标范围: 勘察、 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 路面大修、排水、防护、公路设施、平面交叉等工程施工及 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
8、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单位)工作。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注册建
9、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具备工程师 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单位)工作。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方提供)。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 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其它要求 : 投标人在
10、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须 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金溪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 凭证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公司组成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 保证金凭证由6 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 1
11、5:00 时整,地点为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 信息日报 上发布。 招 标 人: 抚州市公路局金溪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溪县秀谷中大道 75 号 地 址: 抚州市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万先生 联系电 话: 13507945379 联系 电话: 17707947062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收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12、.1.2 招标人 名称: 抚州市公路局金溪分局 地址:金溪县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1350794537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州市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17707947062 1.1.4 项目名称 G206 金溪对桥至下肖路段路面工程 EPC 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金溪县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1.2.2 资金 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勘察、 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 路面大修、排水、防护、公路设施、平面交叉等工程施工及 工程
13、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等。 1.3.2 计划工期 3 个月 1.3.3 质量 标准 设计 质量 标准:合格及以上,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 质量 标准:合格及以上,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有效
14、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单位)工作。 施工单位: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单位)工作。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
15、14 年、 2015 年、 2016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8 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方提供)。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 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其它要求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须 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公司组成联合体不得超
16、过两家。保证金凭证由牵头人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装入原件袋中。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 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 召开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将疑问以邮件形式提交到邮箱: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不足 15日的,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
1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 ,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 承担的工作 / 1.11.2 投标人拟 分包 的工作 不允许 1.12 重大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 料 有(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7 日 15:00 时整,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
18、附表 1.10.3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 料 无 有 3.2.4 投标报价(要约价) 1、 投标报价:本项目对设计费和 工程施工承包 费分别报价; 2、设计费要约价为:按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或相关会议文件执行。 3、 工程施工承包 费控制价 为 : 约 15000 万元 (仅作为招标评标依据),最终以财政审计批准的金额为准,及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按现行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计价文件规定计算(材料差价按施工同期抚州建设工9 程造价信息调整),缺项 部分执行江西省现行其他相关定额。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采用响应性报价。 3.2.6 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 20
19、00 元 /日历天;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形式 必须从投标企业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同时该账户也必须是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 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 17: 00 前。 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整( 8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帐号 转入以下任一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金溪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溪县支行
20、;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抚州金溪县支行;开户行: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开户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帐户: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账号: 36001550810052506471;账号 : 14358101040013694;账号: 936009010000302736;账号: 189239221000044790;账号:1511206019200095418;账号 :209603110000000175; 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交现金,以到帐为准,并注明工程名称等,如未注明,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它
21、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 17: 00 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到达金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不允许参加 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并应注明工程名称(如未注明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开标前,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 4、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重大偏差处理。 保证金退回 1、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
22、标通知书后 5 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 见 1.4.1 3.5.3 近年 完成的类似项目 见 1.4.1 3.5.5 近年发生的 重大 诉讼及仲裁情况 / 3.6 是否允许 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0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资格标、施工标和设计标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内容,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设计标的方案设计除外)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标的方
23、案设 计,采用 暗 标方法评标(经批准采用暗标方式的,方案设计、光盘中均不得有与单位名称及相关连的内容)。 3、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资格标袋、施工标袋、设计标袋;其中资格标中施工设计的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资格标密封袋内;施工标正、副本装在施工标密封袋中;设计标(含方案设计)正、副本装在设计标封袋中;且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 1)资 格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2)施工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3)设计标:正
24、本一份,副本六份 (其中方案设计为暗标),含光盘一张 (暗标); 3.7.5 装订要求 本项目设计标的方案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资格标、施工标、设计标、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1、资格标、施工标、设计标(除方案设计),用 A4 纸尺寸规格并装订成册; 2、设计标的优化方案设计,采用 A3#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含光盘一张)。 3、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目录要求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密封 所有密封袋封口由投标人(独立投标 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2 封 袋 上 应载
25、明的信息 工程名称: G206 金溪对桥至下肖路段路面工程 EPC 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抚州市公路局金溪分局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 在 2017 年 11 月 7 日 15 : 00 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 止时间 开标地点 :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综合评估法) ( 1)查验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定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 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 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 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 7)查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密封有效; ( 9)各投标人的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 ( 10)招标人开 启和查验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施工标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后送技术类(施工类)评标委员评审; ( 11)招标人开启和查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设计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对设计标的方案设计,进行编号,投标人签字确认后送评标委员(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