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抚州市老年公寓二期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 标 文 件赣建 抚 招字【2018】第 G024 号招 标 项 目:抚州市老年公寓二期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 标 人:抚州市腾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许小敏(章)联 系 人 :饶先生 联系电话:07948257166日 期 : 二零一八年五月 二 O 一八年2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抚州市腾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抚州市老年公寓二期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围2.1 工程名称: 抚州市老年公寓二期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2.2 工程建设地点: 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 1688 号(抚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 。 2.3 项目总投资:约 2.2 亿元;本工程投资控制价为 6264.28 万元,以抚州市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项目投资控制价。2.4 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 2026,总建筑面积 194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435,地下建筑面积2026,康复床位 200 张,结构/层楼:框架,地上为 十层,地下为一层。2.5 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2.6 质量要求: 达到市优及以上标准,争取达到省优标准。2.7
3、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拆分设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构件深化设计,现场指导,工程技术服务等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边坡支护、高压进线、电力电缆、电梯设备、五通一平、智能化集成应用等配套工程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 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投标人项目
4、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工程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合格证;4.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3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
5、有效的岗位证书。(四)投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提供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中标公示期内拟中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 。(六)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负责人、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中标公示期内拟中标单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 。(七)其他要求1 、授权委托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人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劳动合同(或提供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份社保证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为工程总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法人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担任)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接受
7、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5、本工程资料费 8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4.招标文件的获取: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 33 日,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9:30,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联系人:饶先生联系电话:07948257166招标代理: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金兰
8、联系电话: 13607947274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抚州市腾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 2 号楼 8 楼联系人:饶先生电话:07948257166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地址: 抚州市赣东大道 891 号联系人: 刘金兰电话:136079472741.1.4 项目名称 抚州市老年公寓二期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1.1.5 建设地点 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 1688 号(抚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1.1.6 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
9、 2026,总建筑面积 194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435,地下建筑面积 2026,康复床位 200 张,结构/层楼:框架,地上为 十层,地下为一层。本项目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1.2.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1.2.2 资金落实情况 部分到位1.3.1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拆分设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构件深化设计,现场指导,工程技术服务等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边坡支护、高压进线、电力电缆、电梯设备、五通一平、智能化集成应用等配套工程内容。1.3.2 计划工期工期: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7 月;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10、 11 月。1.3.3 质量标准 达到市优及以上标准,争取达到省优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 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工程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5勘察
11、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 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合格证;4.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四)投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
12、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提供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中标公示期内拟中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 。(六)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负责人、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
13、前 36 个月内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中标公示期内拟中标单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 、授权委托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人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劳动合同(或提供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份社保证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为工程总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法人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担任)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备注:以上所有证件、证书
14、原件需装袋(不需密封)送至评标委员会审查。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接受1.5 费用承担和设 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1.9.1 踏勘 不组织,自行到建设地点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 20 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将疑问以邮件形式提交到邮箱: 并电话通知 13607947274。1.10.3 招标人澄清或 修改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 20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不足 20 日的,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招标人在收到澄清要求 3 天内答复,招标
15、文件澄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健性工作;分包资质要求: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有足够履约能力,禁止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的认可。1.12 重大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资料 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范本3.2.1 投标报价及签约价本工程投资控制价为 6264.28 万元(为暂定签约价) ;采用要约报价形式,具体要约价如
16、下:工程施工费用要约价:为抚州市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施工预算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计价依据:土建、装饰部分执行 2017 年江西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安装部分执行 2017 年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市政部分执行 2017 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园林绿化部分执行 2006 年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装配式部分执行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及执行省赣建价(2017)6 号文和相关造价管理和政策等规定。如施工期间政府出台其它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则按新文件
17、执行。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7:00 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不能提交现金。本项目使用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14-351201040011750开户行: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6001550012059666666开户行:抚州市建行玉茗支行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账号:151120
18、09192000938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02140100100008153开户行:兴业银行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438805100000871开户行: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5603120000000970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分行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73899991010003009484开户行:交通银行保证金到账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 17:00 前(以交易中心出具的到帐汇总表为准,转账时务必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19、) 。3.4.2 保证金退回1、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 7 日退回,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 中标人的投投标保证金 在与招标正式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回(无息)3.5.1 近年财务状况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按本文件要求提供3.5.3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 求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必须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四
20、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 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密封,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8要求 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21、,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开标时间:2018 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及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4)查验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或提供 2017 年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份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5)本文件要求资格审
22、查及参与记分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装袋送至专家室审查;开标时,投标人未当时、当场、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资格类有关证书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参加开标会。(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7)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资格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8)公布资格后审评审情况; (9)再开启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宣布技术标得分情况,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商务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当场宣布商务报价,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11)宣布商务标得分情况及中标候选人排序;(1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13)招标人宣布开、评标会议结束。9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江西省级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抽取:施工类(建筑专业)专家 2 人;设计类(建筑专业)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 1 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3 名中标排序人,第一中标排序人经审核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后即为中标人。7.2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时间为 3 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结果有异
24、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提出。7.4.1 履约担保及相 关行政收费履约担保金额:本工程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通过银行转账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四大国有银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9 其他1、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拟中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业绩、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等文件中要求的资料进行真实性考察,如发现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排序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
25、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10 电子招标投标 不采用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 结算原则(一) 、工程施工总承包费的结算:1.结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实结算。2.计价依据: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1 条。3.信息价的采用:采用抚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抚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
26、的采用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采用四方询价(审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方式或双方协商确定。4.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建设单位共同询价或双方后确认。5.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量结算时按实结算。6. 材料结算办法:以财政部门审定价中的材料价格为基数,涨(跌)幅超过 10%时按实作调整,10%以内的材料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或受益。备注:按上述约定计算出工程施工费用,再按中标单位的要约报价计算结算价;1011.2 工程进度款支付施工总承包费支付原则为:(1)工程进度款支付: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27、,工程形象进度款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的 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竣工结算终审无误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保修金;(2)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11.3 招标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已列入投资控制价,由中标人在招标备案完成后 7 日内支付。11.4 风险分配1、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1)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2)主要工程材料价格和招标时基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3)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4)难以预见的地质自然灾害、不可预知的地下溶洞、采空区或者障碍物、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变化,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当等造成的上述问题,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5)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2、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的风险:除以上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之外所有风险。